“每个人的答案不尽相同,这个需要问问你自己。”朝圣者意味深长的回答道。
“是啊!得问自己。”成默点头,“我们成长的过程,其实就是理解这个世界的过程。并且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光靠学习根本无法理解。就像我,读了那么多书,不管怎么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实际上被困在那一层层铁皮盒里的我,依旧不过是个孤独、脆弱又敏感的小孩。我得谢谢我遇见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我逐步获得了成长,尤其是今天,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和痛苦是一对矛盾又统一的概念,我们的人生想要获得幸福,就必须付出痛苦,没有人能平白无故的收获幸福的人生。就好比我,我的人生整体建立在黑暗和痛苦调性之上,但我在这些黑暗和痛苦的磨砺中却不断的收获着幸福,我遇到的很多人都在帮助我成长,他们是我沉入黑暗中的暖色调,是我陷入痛苦时的止痛药。而我的父亲、母亲还有谢旻韫对于我而言……是黑暗中的高光,是痛苦中的救赎,他们让我成长为了完整的自己,也让我体验到了莫大的幸福。”
朝圣者一声不响,在虚空中伫立,恍如聆听忏悔的神像。
成默喘息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说我选择重生来追求幸福的人生,我可以肯定的说,不可能的,重生不可能带给我更大的幸福感。人只有在痛苦中才能获得成长,只有成长了才能真正懂得幸福的意义,才会知道珍惜和感恩。人们常常误以为一帆风顺没有遭遇任何痛苦和挫折的人生就是幸福的人生,但其实一帆风顺的人是不会懂得一帆风顺到底有什么幸福可言的。就像你在没有得病之前,很难体会到健康的幸福。你在没有被诈骗损失金钱之前,很难体会不被骗的幸福。只有当你遭遇意外,比如你出了车祸失去了双腿。你痛苦万分的在病床上祈祷,也许是向造物主,也许是向什么朝圣者,当他满足了你的心愿,你毫发无损,重获新生。那么今天将成为你生命中无比幸福的一天。然而,当什么都没有发生时,所以你的今天还是那么无趣和平淡。”
“还真是深刻的阐述,那么如你所言,你现在应该感到无比幸福才对。造物主有没有聆听到你的祷告我不知道,但我,朝圣者,听到了。”朝圣者说,“并且给予了你回应……那么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不,朝圣者阁下。”成默摇头,“人生和电影一样,既需要整体的幸福,同样也需要局部的痛苦。比如一部触及人心的电影,开始总是始于平常,然后因为某种原因发生突变,在渐强的音乐中剧情加速,主人公遭遇挫折跌落谷底,人生丢失了色彩,变成了痛苦的黑白,悲伤的音乐响起,情绪逐渐汹涌失控,而后突然的顿悟,找到了通向幸福的路径和人生的真义,最后归于平淡。瞧,这几乎是所有电影的公式。不只是电影,音乐、绘画、还有舞蹈不都是如此吗?音乐需要悠扬的前奏、高昂的主歌和隽永的副歌;绘画需要冷色调也需要暖色调;舞蹈的编排需要平衡点的重复,也需要失衡点的错落。艺术总是在表达着人生,需要从对比中升华和表达主题。所以我们的人生,需要在直面局部的痛苦中,去追求整体性的幸福。你付出了多少努力,战胜了多少痛苦,就能收获多少幸福,命运在这上面是绝对公平的……不仅艺术如此,世间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朝圣者聆听完成默漫长的叙述,饶有兴致的说:“所以,你说了这么多,就是觉得你不可能比现在过得更幸福了?难道你认为你的父母和妻子的生命没有你的体验重要?”他叹息了一声说,“你的说辞让我觉得你是在解释你的薄情寡义,原来你的呐喊,你的眼泪都是骗人的啊!你还真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成默并不在乎朝圣者的讽刺,他说这些话也不全是说给对方听的。就像那些在“告解厅”颤抖着悔恨着说出自己罪孽的人,他们是在祈求“造物主”的原谅吗?不,他们只是在寻求一种心理安慰而已,仿佛只要向“造物主”承认了自己的罪,他们就能收获心安理得。
真的能心安理得吗?
成默自己也怀疑,不只是怀疑,还有迷茫,还有痛苦,还有不知所措,他不是想要说服朝圣者,他是想说服他自己。
“朝圣者阁下,既然你拥有超越时间与空间的力量,那你可曾尝试过回到从前或者窥探未来,以改变自己的人生吗?”他反问。
“我并不能这样做,我的生命并不在三维规则之内。当我步入三维规则之内,我也只是个凡人。”朝圣者好整以暇的回答道。
“那您又改变过多少人的人生?你认为‘重生’真的能改变一个人以及他周围的人的人生吗?”成默在那一片圣洁又璀璨的光芒中又低下了头,他像是自言自语般的说道,“您刻意没有提到我是否能保存记忆,那就意味着我的大脑里肯定不存在这些不曾发生的情节。在不存在信息差的情况下,也许没有心脏病的我,确实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一段完美的人生,但从长久来看,只要我身处同样的时代,就无法挣脱这命运的束缚。”
“也许是吧。”朝圣者暧昧的答道,随即他又说道,“可事情怎么可能十全十美呢?人不能过于贪心。”
“这不是贪心不贪心的问题。”成默看向了朝圣者,事情越接近他所猜测的正确答案,他的心就越紧缩。他稍稍放大了音量,发出了一连串令自己都心惊胆战的质问,“您觉得星门、欧宇又或者黑死病会放过我的母亲吗?如果它们不会放过我的母亲,那么我的父亲和我,又该如何置身事外?还有我的妻子,她的身份注定了她不可能像一个普通人那样生活。我该如何选择,又该如何才能跟得上她的脚步?所以,我……又凭什么和时代洪流对抗呢?到最后……到最后……是不是还是会只剩下我一个人?”
面对他的问题,朝圣者像是完全听不到一样,沉默不语。
对方连撒谎都不屑。
成默的心逐渐变得冰凉,他自顾自的说道:“而且……而且……如果我重生变成一个健康的我,那我还将丧失我最强有力的武器,我从心脏病的折磨中所收获的坚强、理性、不屈不挠以及完全不在乎他人眼光的孤僻,这是我坚持走到这里的武器。如果现在的我无法改变未来,那么重生的我又凭什么改变未来?我是不是该一次又一次来到这里,再回到过去,不停的在注定要破灭的幸福循环中,逃避真正的现实?还有……我如果选择了重生,那么此时的我是不是抛弃了那些对我满怀期待的人,那些仍然在等待我的人,还有那些历尽千辛万苦陪伴我走到这里的人?我的父亲教导了我什么是担当,我的母亲教导了我什么是责任,我的妻子教导了我什么是付出和勇敢。我想,无论是我的父亲、母亲,还是我的妻子,都不会想我无视他们的牺牲,看似在为了他们付出代价,实际上,不过是软弱的做出了逃避现实的选择。”
“你的问题实在太多了,这些我都无法解答。但我想说,人生没有什么正确或者错误的选择。逃避也没有什么,人有的时候得学会接受现实。”朝圣者温言细语的说,“更何况重生是给你又一次机会,也说不定你下一次会比这一次做得更好呢?”
对方的语气不带丝毫的蛊惑,而是在给出一个诚恳的建议。成默又一次抬起头,他凝视着被笼罩在圣洁光芒中的朝圣者,仿佛在估测这光到底有多深,就像用目光测量一口井的深度。他心中反复斟酌,却越想越觉得哀伤,他曾经最憎恶的心脏病,却成为了他不可或缺的武器,没有了它,自己也许将碌碌无为,这还真是个好笑的悲剧。
他潮热的面容也冷却了下来,重新变得没有表情,“人生绝不会有如此轻松的选择,朝圣者阁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与众不同是孤独的,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但对于我来说,这是我必须坚守的,必须承受的黑暗。我的命运注定如此,我必须要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我必须要承受冷酷的夜晚和猛烈的阳光,因为我是成永泽和林怡青的孩子,是谢旻韫的丈夫。即使重来一千次,一万次,这都是我无法回避的命运。回到过去只是个甜美的陷阱,朝圣者阁下……您肯定比我更清楚……”
朝圣者在如雪飞扬的光羽中俯瞰着他,保持了长久的缄默。
时间在一种绝对的寂静中流逝。
朝圣者叹了口气说:“你知道你放弃了什么吗?”
成默这一次没有再低下头,他专注的凝视着那一片光,似他从来没有面对过如此困难的选择题,相比之下小丑西斯给他的选择实在弱爆了,小丑西斯只是在制造困境而已,那个怪物只是想要将你也逼成一个怪物而已。
但朝圣者不一样,他给你的选择,是让你明明知道正确答案是哪一个,错误答案是哪一个,却提着笔写不下答案。
成默原本以为自己这种发起狠来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当一回事的人,在心灵上没有一丝漏洞,结果自以为的铁石心肠却是千疮百孔,刚刚上来的时候还在心里嘲笑所谓的“迷宫”不过如此,即使是在走进这间屋子时,他都坚信自己不可能破防。现在却像个傻逼一样对着一心想要看他笑话的人解释了一大堆。
是啊!是啊!他就是那个大笑话。明明朝思暮想的生活就在眼前,明明只要说一声“我想”或者“我愿意”,他就能像无数小说主角一样,拥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天啊!就算以后要面对更多更大的困难,一家人整整齐齐,总比他如今孤苦伶仃的好。他太想要再握住母亲的手了,想一想,玫瑰色的夕阳从榆树的树梢上落下,母亲和父亲坐在长条石凳上看着他在绿茵茵的草坪声追逐着皮球。当城市蜿蜒的灯火亮起了时,他和母亲、父亲一牵着手回家,那该是多幸福美满的事情,他从未体验过的全新的幸福感,这是世界上除了父母任何人都无法给予他的。
还有谢旻韫,她是那么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自己这样没什么优点的男生。像她那样高傲的女生真喜欢一个人又是那么轰轰烈烈,在岳麓山上挂满了的红色姻缘牌现在都会叫他面红耳赤。她是那么的勇敢,什么都不管就拉着他去领了结婚证。她为他做了那么多甜蜜的事情,可自己好像什么也没有为她做过,即使是在芭黎,他为了她留了下来,内心对她还是有很多埋怨,觉得她不应该这样做。直到最后,在埃菲尔铁塔上他才幡然醒悟,这个女孩有多么爱这个世界,有多么爱他。在失去她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爱情。
此时此刻,只要他做出错误的选择,就能梦想成真了。然而他的内心清楚,“沙特尔大教堂迷宫”不过是高大墙壁组成的路径,这间屋子才是真正的迷宫,心灵的迷宫。如果他选择“复活”,那么他将永恒的囿于这虚假的幸福迷宫之中。
命运就是莫比乌斯环模样的镣铐,束缚着他的命运。
除了向前走,他别无选择。
“造物主真是王八蛋啊?他为什么要让我聪明到足够了解我的选择不管怎么做都他妈的糟糕到了极点?是啊!我tm能不知道吗?可我不想知道啊!”他在心里说。他满心苦涩,直视着刺目的光芒中叹息着回答道,“知道。”那柔和的光芒像是穿心的利箭,将他射成了刺猬。
“你确定要放弃重生。”朝圣者庄严的询问。
“真要放弃嘛!真要放弃吗?你确定能赢吗?你的前面还有多少可怕的障碍,不要说星门了,也许你连眼前的尼布甲尼撒这一关都过不去。还不如重生吧,至少还能再多活十几二十年,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刚刚做的决定转眼就开始犹豫,这完全不是那个冷血又果断的他。母亲离别时的吻依然温热,那茉莉花的香味还萦绕在鼻尖,像是虫子一样钻入了毛细血管,从动脉直奔心脏。他感到一阵阵抽搐,下意识的紧紧的握着拳头,指甲快要刺到掌心里去了。
“钟爱的人不会死,因为爱是永生,不,它就是神。”
成默终于忍不住闭了下酸涩的眼睛,但似乎有些迟了,他已经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落进了唇角,变成了难以咀嚼的苦涩。
“是的,我想用‘重生’的机会和你做一笔交易。”他下了狠心,紧咬牙关,面无表情,那语气就像他是个成熟的生意人。
反正他一直都是个冷血的人,为了达成目的什么都能够牺牲。
所有人都知道。
第二百二十二章 诸神的黄昏(45)
“交易?”朝圣者饶有兴致的问,“什么交易?”
说话间他周身的光变得黯淡了一些,但这并不是他身上的光的强弱变幻,而是那间幽暗狭窄的老屋已经如雾气般消散。
晃眼之间,成默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那片高居于宇宙中的云层之上,云层的四周看不到边界,只能看到被浩瀚的星海所包围。在他目之所及之处,有几轮特别显眼的星云在黑丝绒般的夜空中慢悠悠的旋转。其中一轮仿佛彩色的巧克力豆所组成的龙卷风平面图,在南面天空熠熠生辉;在巧克力豆龙卷风的右侧有团粉红色的云雾状星云,好似在黑夜中翻滚的炫彩纱雾;还有一团像是玫瑰花般的星云,只是那颜色鲜艳的像是正在起化学反应的金属,成默仿佛看见了造物主的玫瑰绽放在无月的仲夏之夜。
而朝圣者轻灵的悬浮在一道黑白光轮之下,那光轮像是黑白色的土星,完完全全就是黑洞的模样。屹立于半空的朝圣者洁白的光羽之翅染上些许星云美轮美奂的色彩,头顶着半轮黑洞,给人一种神祇降临之感。
在宇宙氛围的烘托下,在星云与黑洞的映照中,朝圣者展现出了令人想要顶礼膜拜的、不朽的姿态。
就连成默都不由自己的心生莫名的敬畏,就像眼前这个“神”主宰着宇宙万物世间生灵。然而他却在考虑着“弑神”,这种想一下就会令人毛骨悚然心惊肉跳的僭越之事,就像是一只蚂蚁在思考该如何杀死大象。
真是可笑又幼稚。
成默暗中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将气吐了出来,平静的说道:“我想用‘重生’交换去六年前看看的机会。我想看看我父亲写的那本《人类起源。》”
这缺乏语调的平静之下,所掩盖的是澎湃的能量正沿着被他留在迷宫中的“七罪宗”从雅典娜那里直接传输进他的体内,这汹涌的能量正撕扯着他经络,如狂暴的电流鞭挞着他的身体。
朝圣者摇了摇头说:“代价不够,我的孩子。”他淡淡的说,“你不能用你决定放弃的东西,从我这里拿走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
朝圣者的回答让成默心中略有些失望,内心又升起一股强烈的自豪,他的父亲果然是个牛逼到了极点的男人。转念他又心生忧虑,父亲那样的人都死在了星门的“上帝之杖”的攻击之下,他就算继承了“黑死病”,又能改变什么吗?
他真该做这种几乎没有成功可能的事情?
这不是明智之举。
“最好尼布甲尼撒愿意把乌洛波洛斯还给我,如果他愿意还给我,说明还有戏。如果他不愿意还……
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能比面对死亡更轻松?”
成默脊柱两侧的光蛇正疯狂的颤抖,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注满沸水的气球,整个身体都快要被能量撑爆了。可距离一个“绝对零度”和一个“瞬移”还差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却是炼狱般折磨。幸好身体的疼痛与心理的疼痛相比不值一提。
他紧咬牙关,压抑住想要吼叫的渴望,假装平心静气的说:“既然如此,能否请您把我的乌洛波洛斯还给我。”随即他又低下了头,掩饰了下正在颤抖的面颊,“我知道它在您的手中。对您来说它也许无足轻重,但对我来说它至关重要。”
“你是说这个。”朝圣者仿佛丝毫没有觉察到异样,向成默摊开了右手,宽大的手掌掌心一阵波光闪动,凭空跳出了他那块电子表形态的乌洛波洛斯。
“是的。”成默知道自己的表演完美无缺,他确实是个好演员。现在他还差一个“瞬移”,就将展开向死而生的冒险,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刺激的事情了。
“你拿什么东西来交换?”朝圣者淡淡的说,“我这个人只做公平的交易。”
成默滚动了一下喉咙,吞咽下去一口唾液,像是咽下了一块烧红的煤炭,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朝圣者手中的乌洛波洛斯,像是感应到了某种神秘的链接,大脑中快要四分五裂的疼痛减轻了不少,能量的传输似乎也快了一些些。
但距离存够“瞬移”的能量还差那么一点点。
“拿什么东西交换?”他半真半假用迷茫的语气回答,表情呀呈现出一种思考的状态。他的大脑也是真的在思考,莫名其妙的,他想起了那个“心脏病”基本痊愈的夏日午后,他沿着长街奔跑,一直跑到了江边,然后吹着河风在烈日下狂奔到直到精疲力竭。他还想起了便利店的“樱桃味可乐”,不知道什么时候,“樱桃味可乐”就在星城的大街小巷消失不见了。
没有人在意樱桃味的可乐不见了,除了他。
“如果我死了,应该不会像樱桃味可乐那般悄无声息。至少老师和小鹿会记得我。”他又回想起了和沈老师去墓园的那个下午,细雨霏霏,松柏青翠,埋在那里能够遥看岳麓山,确实是风水宝地。
灼热的能量正沿着血管快速向全身蔓延,血液变成了滚烫的开水,让他的五脏六腑、四肢百骸都像是泡在了沸腾的水中,他感觉整个人都要被煮熟了一般,大脑都变得混沌。他感觉到了身体快要到达承载的极限。
“没必要做这么危险的抉择,还必须在忍耐。必须搞清楚尼布甲尼撒的想法。不要硬刚。蚂蚁凭什么和大象对抗?”
“可我的时间有限。”
“时间有限更需要稳妥的下注。”
“不梭哈根本翻不了本。”
“梭哈只会让你更快的一败涂地……你要想想,这不是你一个人的考试,答错了就答错了,记住错误,下次不要再犯。你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你也不是一个人,你身上寄托着这么多人的希望……”
成默汗出如浆,这一瞬,不知该何去何从。
恍惚间,他仿佛听见谢旻韫在对他说:
“历史上那么多翻天覆地的变革中,有人只想苟且偷生,有人会认为时机未到,有人希望水到渠成。
这些人从来改变不了历史。
改变历史的是那些不去想做不做的到,只是不遗余力去做的人。
只管去做,要不然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就得打破这镣铐,就得掀翻这世道。他知道自己必须得更无情更决绝,要抛弃所有的负面情绪,要从无穷无尽的回忆中走出来。要停止回顾那因为失去而产生的痛苦,那些他们给予他的爱,并不是包袱,而是救赎。
所以他必须要放下。
必须要。
亡命之徒无路可退。
他又滚动了一下喉头,凝视着自己的乌洛波洛斯,像是在望梅止渴。在能量终于达到要求时,他晕晕沉沉的说出了出人意料的一句话,“我用我的生命作为交换。”
朝圣者也相当诧异,“你的命?”
这正是成默所期待的效果。他点了点头,看向了朝圣者诚恳的说道:“对,我的命……”
话未落音,成默的周身忽然间爆发出透明的亮晶晶的光斑,那些撒在朝圣者光羽上的七彩流光,瞬间变成了涂抹在闪耀白羽上的凝固油彩,就连脚下软绵绵的云朵也变成了坚硬的金属状,而不是像刚才那样如同涌动的浪涛。就连浮在半空中的朝圣者也像是封冻了般,纹丝不动的杵在了原处,像是个巨大雕塑,应该说是神像。
所有的一切都被冻结住了。
成默消失在云层之上,像是扑火的飞蛾,投身于被冰封冻的亮光之中,以近乎自杀似的方式将手中的“七罪宗”,刺向朝圣者发着圣洁光晕的面门。
出其不意的机会只有一次,把握的住就单车变摩托,不对,应该是单车变法拉利,把握不住也就一劳永逸,直接躺平。
手中的光剑已经破开了如迷雾笼罩在朝圣者脸上的柔和光芒,他看见了头戴荆棘王冠脸罩金色鸟嘴面具的面孔。和他所见过的那些诡异、凶悍令人不寒而栗的鸟嘴面具不一样,这张镶嵌着金色金属线条的鸟嘴面具不仅具有破败和颓废的美感,同时它也有威严而傲慢的美。那凛冽的庄严肃穆,和进入神庙时,屹立于黑暗中的路西法神像如出一辙。
成默心想,也许令朝圣者显得如同神祇的,并不仅仅是这张面具,还有那一对宽大明亮的光羽、如宇宙般般宏伟的星光法袍、能够穿透时间的沧桑,以及那顶刺入血肉的荆棘王冠……
他注视着朝圣者,就像注视着宇宙,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在脑海中大喝:“雅典娜。”
朝圣者背后那一片白光中凭空出现了一道黑线,那黑线如活眼般缓缓张开,绽放出一轮黑色的如瞳孔般的空洞,这空洞和朝圣者头顶那遥远极了的黑洞相映成趣,营造出了一种奇异的美感。
“法则:奥卡姆剃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