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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历史 > 首辅大人的娇表妹 > 第53节
  劫杀事件之后, 蔡阁老派人去了云雁山,但是现场已经打扫过了,什么痕迹也没留下,程翊不翼而飞,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因为此事是程翊劫持二品大员的家眷, 试图杀害堂堂的刑部尚书,所以, 蔡阁老也不能明目张胆地寻找程翊, 皇上要是问起来,他无法回答。此外,他还要防备着周肃之握住了此次劫杀事件的把柄,在皇上面前告上一状, 没想到两天了, 周肃之什么动静都没有。蔡正廉想了想,周肃之的娇妻被劫持了一夜, 这清白可就引人质疑了,周肃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得不忍气吞声, 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
  正好,一方做贼心虚不敢声张,一方投鼠忌器有所顾忌,这场劫杀事件就这么被刻意地遗忘了。
  不过, 蔡阁老知道这次和周肃之是彻底撕破脸皮了,程翊没能除掉周肃之,他必须再来一次。
  蔡文蕙这两日一直留在会宁候府,哭得眼睛都肿了,为了让父亲尽全力找程翊,她还帮父亲写了一封重要的信。一听说有人知道程翊的下落,忙道:“快让他进来!”
  孟兰让人在花厅支起大屏风,她和蔡文蕙坐在屏风后,有婆子领着那农夫进来。那农夫何曾到过这么豪华的侯府,眼睛早就不够使了,人也畏畏缩缩的,好半天才把事情讲清楚。
  原来,农夫住在云雁山下,今天下午,他去地里看春苗,结果发现地头的茅草篷里躺着一个人,那人声称自己是会宁候府世子,受了重伤无法行动,在这里已经待了两日了,说是只要他肯送信给侯府,就赏他一个银锭子。
  蔡文蕙喜出望外,拉着孟兰的手道:“姨母!表哥还活着!太好了!”
  孟兰笑道:“咱们这就派人去接他。”若不是看在蕙姐儿的份上,她才不会这么在乎程翊呢。当年蔡正廉上门提亲,自己的名字被父母换成了姐姐的,姐妹两个自然是都不愿意,本来是有希望换回来的,偏偏会宁候府此时上门向自己提亲,父母心动不已,就执意将姐姐嫁给了蔡正廉,而自己则嫁进了会宁候府。说来说去,这都怪会宁候,他早不上门晚不上门,偏要赶在这种关键时刻去提亲,害了自己和姐姐,也害了正廉。
  “我想亲自去接表哥!”蔡文蕙红肿的眼睛里闪着亮光。
  “不行。”孟兰阻止道:“他是在田间地头的茅草篷,那里岂是你能去的,你乖乖在家等着,他一会儿就回来了。”
  蔡文蕙虽然没去,却也坐不住,在二门处一直徘徊着,过了一会儿又想到,程翊受了重伤,回来后肯定会直接去他住的院子,那院子是在外院的,她守在这二门处也等不到。她懊恼地跺了跺脚,飞快地去了程翊在外院的住处。
  程翊是被抬回来的,侍卫知道他受了重伤不能行动,所以用马车把他接了回来,又用软轿抬进院子。
  “表哥!你怎么样?”蔡文蕙一路跟着,程翊却好像没看见她一样,连个眼神都没给她。
  侍卫小心地程翊放到床上,小厮们连忙上来服侍,有个小厮对蔡文蕙道:“表姑娘,奴才们得给世子爷梳洗一下,换身衣服,您看……”即便两人定了亲,表姑娘也不能留在这里看世子爷更衣啊。
  蔡文蕙看了一眼,程翊身上的衣服已经脏了,后背还能看见一处破损,周围好大一片血迹,那是被阿厉刺中所伤。她心头一颤,“你们好生伺候表哥,他受了伤,你们手脚都要轻些。”
  直到此时,程翊才抬眸看了她一眼,可眼中尽是渗人的冰寒之意,蔡文蕙身体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低着头去了堂屋。怎么办,表哥显然是生气了,这次阿厉险些要了他的命,而阿厉又是父亲强硬地塞过去的,自己还额外的交代了阿厉要趁机取徐幼珈的性命。
  想到徐幼珈,蔡文蕙觉得自己没有错,她不允许未婚夫心中有那么一个永远忘不了的白月光存在,要么杀死她,这样表哥纵然惦记她也无济于事了;要么毁了她,让表哥心生厌恶,再也不喜欢她。
  这次表哥劫持徐幼珈,她觉得是个难得的好机会,没想到阿厉办事不力,没杀死徐幼珈,反而重伤了表哥。想到程翊那冰冷的眼神,蔡文蕙又心虚了,无论她的理由有多充分,听起来再理直气壮,也改变不了表哥被他们蔡府强塞进去的侍卫重伤的事实。
  怎么办?蔡文蕙心中很是慌乱。
  她以前在程翊面前虽然很是温柔端庄,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很骄傲的,毕竟,她可是蔡阁老唯一的嫡女,娇宠的掌上明珠,若不是自幼就和罗意青定了亲,想要娶自己的人肯定多如过江之鲫。所以,即便她喜欢程翊,但从未低声下气过,她可是没有一点儿配不上他的地方。
  可是,自从上次和程悦有了一场意外的欢好,还被程翊亲眼所见,她就变得底气不足了,毕竟,没有人能再和未婚夫的弟弟欢好后,还能理直气壮的。而后来的一场身孕,简直像噩梦一般,彻底摧毁了她的骄傲。
  尽管蔡文蕙知道,父亲一定会把自己有了身孕又小产的事瞒得很紧,但是她就是不敢见程翊,好在定了亲的女子本来就不常出门,所以,她为了避嫌不来会宁候府,也没什么奇怪的。
  现在事情更糟糕了,不仅有自己的事,还有了阿厉重伤他的事,表哥还能原谅自己吗?
  蔡文蕙越想越慌张,在堂屋里团团转。眼见着小厮拿着程翊的脏衣服出来了,忙问道:“表哥他可好了?”
  小厮行了礼,“世子已经梳洗好了,吩咐奴才将这衣服去烧掉。”
  那衣服沾了好多血,又破损了,当然是不能穿了,小厮拿着衣服走了,蔡文蕙站在卧室的门口,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表哥。”
  屋里没有任何动静。
  蔡文蕙的勇气鼓了又鼓,轻声道:“表哥,我进来了。”
  她轻手轻脚地进了屋,见程翊靠在床头,换了一身白色的中衣,隐约可见里面缠在胸口的一圈白布,那白布是用来包扎伤口的。
  程翊眼皮一抬,星目中没有任何神采,“你来做什么,是不是不放心,看我有没有死透?”
  “不不不,”蔡文蕙连连摇头,“表哥,我不想让你死,你相信我!”
  程翊的嘴角扯出一丝嘲讽,“那阿厉不是你们派来的人吗?是我高攀不上你们阁老府,你们不仅防着我,不把我当自己人,还派个侍卫来,把本来天衣无缝的行动搞失败,连我也差点死在他剑下。”
  “表哥,你相信我,我是把你当成自己人的。那阿厉本来是要趁机杀徐幼珈的,表哥你,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身体给她挡剑?”说到这里,蔡文蕙有了些气恼,“表哥,莫不是你把徐幼珈看得比你自己的性命还重要不成?”
  程翊的俊脸一沉,“妇人之见!有周夫人在手,我们就可以让周肃之独自上山,到时候要杀要剐还不是我们说了算,等周肃之死了,自然也不会留下周夫人这个活口。可当时周肃之还在半山腰,那阿厉就要下手,你想想,没了人质,周肃之岂肯孤身犯险,他带着大批侍卫来,我们岂能有活路?我保护那周夫人,不光是为了自己的命,还有我那些属下的性命!”
  蔡文蕙又惊又喜,小心翼翼地问道:“那表哥,你不是喜欢那徐幼珈吗,等周肃之死了,你真的打算不留活口?”
  程翊怒道:“我什么时候喜欢过她了?!”
  “我见表哥总是比较注意她,以往表哥从不留意其他女子的。”蔡文蕙的心怦怦直跳,难道表哥根本就不在乎徐幼珈?
  程翊又生气又无奈地看了蔡文蕙一眼,“你说说你,都想到哪里去了?我是比较注意她,那也是因为周肃之的原因,周肃之年纪轻轻就高中状元,不肯待在清贵的翰林院,非要去什么刑部,一看就是有非同寻常的野心。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才多久,他就青云直上,成了刑部尚书。偏偏他还不肯和我们合作,手里还握着我们的不少把柄,这样的人,实在是我们的劲敌。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个机会除掉他,结果让一个阿厉,全给毁了。”
  “表哥!”蔡文蕙高兴地真想跳起来,原来他并不喜欢徐幼珈,“表哥,你别生气,以后还会有机会的。”
  程翊落寞地垂下眼眸,“还说什么以后,既然你们父女对我一点儿都不信任,我看,我们两个的婚事还是早点解除的好。”
  “不能解除!”蔡文蕙叫道:“表哥,我信任你,我没有把你当外人!”
  程翊的剑眉一扬,星目定定地盯着她,“你说你把我当自己人,那你告诉我,岳父把贪腐来的数额巨大的金银珠宝都藏在哪里了?”
  蔡文蕙惊讶地道:“贪、贪腐?父亲怎么可能贪腐呢?还是数额巨大?”
  程翊嘴角一扯,“我早就猜到你会这么说。我要劫杀二品大员,这是多大的罪,都不瞒着你们,岳父不过是贪腐,我又不是不知道,怎么,怕我去把那金山银山偷走不成?”
  “真的没有金山银山!”蔡文蕙扯住程翊的袖子,都快要哭了,“要不,我回家问问父亲?”
  程翊一甩袖子,“得了吧,岳父要是知道我让你打听金银的下落,还不知道怎么想我呢,本就对我有所防备,这下肯定都不敢把你嫁过来了,你要不想嫁我,尽管去问。”
  “那,那怎么办啊,表哥,我是真的不知道啊?”她从未听说过有什么数额巨大的金银啊。
  程翊摇摇头,叹道:“罢了,我知道你是向着岳父的,毕竟,他才是你的亲生父亲,我又算什么呢。这么多年了,就算你没有亲眼见过,运送金银总要有护卫在的,我不相信你从未听人提起过。”
  护卫?对了,阿厉肯定知道,父亲最是信任他,有什么隐秘之事经常交给他去办的。蔡文蕙兴奋地握住程翊的手,“表哥,你放心,给我些时间,我一定会告诉你这金银的下落。”
  程翊强忍着恶心,没有甩开她的手,而是柔声道:“阿蕙,你知道吗,我并不在乎金银,我在乎的,是你有没有把我当成自己人。”
  “表哥,我明白的。”蔡文蕙泪水盈盈,重重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接下来是一波扳倒蔡阁老和虐渣的剧情,娇娇出场较少,小天使们可以点进目录,看一下内容提要,再决定买不买哦。
  第91章
  程翊离开后, 周肃之回了主院,徐幼珈正窝在软榻上, 翻一本他买给她的话本子。
  “娇娇,程翊走了。”周肃之坐到她身边。
  徐幼珈放下手中的话本子,“他能走动了?”
  她的表情很平静,似乎是问起一个朋友一般自然, 周肃之点点头, “虽未大好,却也没有性命之忧了。”
  “那就好。”徐幼珈靠在周肃之的肩头, “肃表哥, 虽然此次之事是因他而起,可是,他又在关键的时候救了我,我并不希望他就这么死了。”
  周肃之握着她的手, 慢慢地揉捏着, “娇娇,若有一天, 我和程翊势不两立,娇娇希望谁能赢?”
  “自然是肃表哥!”徐幼珈惊讶地看着他,奇怪他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程翊与我,不过是略熟悉些的陌生人。肃表哥却是我最重要的人,是我的夫君,是我孩子的父亲, 是我不能失去的人。”
  周肃之的心好像被温热的潮水包裹着,一浪又一浪,他的黑眸定定地看着徐幼珈,低低地唤了一声:“娇娇!”他揽住她纤弱的肩膀,不由分说地吻了上去,这个吻极缱绻,他温柔地含着她的菱唇,细致地吻遍她口中每一个角落,直到徐幼珈呼吸有些急促了,才不舍地放开她。
  徐幼珈靠在他怀里喘气,感觉他强硬地顶着自己,脸又红了几分。她有了身孕,按常理说该给他安排通房的,可是,她一点儿都不想这么做,连想想都不愿意。
  母亲也不想给庞先生安排通房,假装大方地提了一下,没想到庞先生大怒,说母亲有了孩子就不要他了,母亲自然也就乐得不提了,还跟她说,要是周肃之不要求,她也不要故作大方地主动安排通房。
  两人甚至都没有分房睡,她喜欢睡在他怀里,周肃之抱着她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的动情,可他就是忍得住,无论多难受,也不舍得动她,只若无其事的抱着她。
  “肃表哥,”徐幼珈犹犹豫豫地开口,“母亲没有给庞先生安排通房,你说,会不会有人嚼舌头,说母亲善妒啊?”
  周肃之正摩挲着她的手指一顿,“谁管得了别人背后说什么,除非是真心要给夫君安排通房,否则,何苦为了堵别人的嘴,而堵自己的心呢?”
  “这世上哪有女人是真心想给夫君安排通房的,除非不喜欢自己的夫君。”
  周肃之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那娇娇是怎么想的?”
  “我不想给肃表哥安排。”徐幼珈嘟起嘴,“连想想都觉得难受。”
  周肃之的黑眸中闪过一丝笑意,摸了摸她柔软的发顶,“乖,做的对。”
  徐幼珈的脸更红了几分,期期艾艾地说道:“要是肃表哥憋得难受,我、我可以、可以帮你……”
  周肃之的眉毛轻挑,惊讶地看着她。
  徐幼珈不敢看他,眼神飘飘忽忽,“母亲给我的册子上面有、有……”
  周肃之回想了一下,那册子上确实画了几页,女子可以用手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的。他原本也知道,就是不舍得为难她而已,如今见她主动提及,再忍着那可就是天底下最傻的傻瓜了。他飞快地坐起身,一把抱起徐幼珈,朝着拔步床走去。
  “不不,不是现在,”徐幼珈有些慌了,“我是说晚上的时候!”
  周肃之将她轻轻放在床上,一挥手,床帐就垂了下来,小小的空间立刻变得暧昧起来,他哑声道:“这可是个重要的问题,我总得先试试,娇娇到底能不能解决这个难题。”
  ……
  用过晚膳,周肃之又去了书房,徐幼珈揉了揉自己酸软的手腕,心中十分纠结。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哪怕他忙着处理公务,没时间跟她说话,她也喜欢待在一旁陪他,可是,想想他刚才餍足的样子,她又有些害怕,万一他要再来一次怎么办?
  徐幼珈犹豫良久,还是去了书房,她在门口悄悄张望一下,周肃之正埋首看着大书案上的公务,应该很忙没时间做什么禽兽的事了,她略略放了心,轻手轻脚地去书架上自己的专属区挑了本书,走到大书案一侧,悄悄地坐了下来。
  周肃之抬头看了她一眼,被她做贼似的样子逗乐了,“娇娇,你这么畏畏缩缩的,可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了?”
  徐幼珈白了他一眼,“肃表哥,你批公文,我看书,互不影响。”
  周肃之轻笑一声,低下头继续批阅公文。
  徐幼珈看了一会儿书,忍不住抬头去看他。他可真好看,清隽的眉眼,儒雅的气度,坐在大书案后面有种一切尽在掌握的安稳感。
  “娇娇,你是不是想再——”周肃之低低的声音。
  “啊,没有,我什么都没想!”徐幼珈慌忙低下头,很是认真地盯着自己手中的书。
  周肃之的黑眸中闪过一丝笑意,没再吓唬她。
  徐幼珈的眼睛在书页上停留了一会儿,忍不住又想看他,这次,她不敢再盯着他的脸了,目光悄悄地移过去,盯着他大书案上的手。
  那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指腹带着薄茧,真是好看又温暖,冬日她最喜欢这双手抱着自己了。
  感觉到周肃之又要看过来,徐幼珈慌忙低头,假装在看书。
  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事,徐幼珈的眼睛又贼兮兮地瞄了过去,却被旁边的公文信件吸引住了,在那一摞信件中,有一张信纸露出来一些,那信的一角有一个极小的墨点,好像是个专门的标记似的,徐幼珈的脑子“嗡”的一声,伸手就将那信纸抽了出来。
  那信是罗意青写给周肃之的,说是有极重要的事情要和他谈,约周肃之今晚子时一见,信里详细写了见面的地点,还让周肃之不要带太多的侍卫,免得惊动别人。
  周肃之见徐幼珈抽了自己的信看,略有些惊讶,她平时在书房,从未翻过自己的公文信件的。他既然允许她在自己批阅公文时待在旁边,自然是不介意她看的。周肃之看看徐幼珈,见她神色很是紧张,问道:“娇娇,你怎么了?”
  徐幼珈把信递给周肃之,“肃表哥,这信是罗意青写的吗?”
  周肃之点点头。
  徐幼珈的心怦怦直跳,“肃表哥,你再仔细看看,这信有没有可能是别人假冒罗意青的笔迹所写?”
  周肃之神色一敛,接过信仔细看看,“我和罗意青一起在翰林院待过一段时间,他的笔迹我很熟悉,这确实是他的笔迹没错,若说有人能模仿到这种形似神也似的程度,那定然是个世间罕见的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