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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其他类型 > 女尊国皇太女穿成娱乐圈花瓶后爆红了 > 女尊国皇太女穿成娱乐圈花瓶后爆红了 第137
  只从他这些微的话中,听出一点端倪。
  方才问道:“你不想生?”
  后想想成婚这一年多以来,的确从未从陆之琰口中听他谈及过有关孩子的事,也未曾对此有过一丝半点的憧憬。
  思及他从小跟着父亲在外吃过的苦,也很好理解。
  有些人就是天生不喜爱小孩。
  姬玄静未曾从别的方向去考虑,任她如何去想,也不会想到陆之琰是一个来自于异世的灵魂,他原来的世界,从根本上,就与玄国不相同。
  姬玄静想了想,又对陆之琰说道:“之琰若没有心理准备,那待以后再说,我们才成婚一年,生子之事为时尚早。”
  虽则,如臣子们所说,帝王于子嗣上确实有别于常人,膝下无子乃大忌。
  但她并不想逼迫陆之琰,而她的孩子,也只能出自陆之琰,绝不可能是旁人。
  姬玄静这样说了,她便是这样做的。
  臣子们的那些伎俩怎可能与一个帝王的决心来抗衡,在御书房外多跪上几日,女皇虽好吃好喝姜汤暖炉供着,但朝臣们毕竟年岁已大,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陆陆续续皆病倒了。
  结伴跪拜的人日渐日少,有些臣子不病也开始病了。
  不到四五日时间,臣子们便散得干干净净,御书房外,又恢复如往。
  有关选妃之事,一而衰再而竭,以至于后来朝臣们每每提及,也没有了从前的声势浩大,女皇次次驳回,一年两年三四年,年年如此。后来纳妃之事,也就成了例行公事,每年开年提上一提,女皇驳回,那便罢了。女皇决心如此,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又有什么办法?
  女皇除不纳后宫,子嗣艰难之外,勤政爱民,曾经,每年过冬时,城门外都聚集大批的难民,民众食不果腹,饥寒交迫,年年饿死冻死者不计其数。女皇在位以来,颁布各项举措,修路造渠,利农兴商,玄国经济得到很大的改善,城门外难民也日益消减,到如今,再没有饿死之人。国强民富,外敌莫敢来犯。
  女皇政治眼光卓绝,着实是一个几百年都难得一见的好皇帝。
  女皇在位六七年,后两年政务没有那样繁忙时候,女皇便会带着她的皇夫出行到行宫去泡温泉。
  宫中只有女皇和皇夫两位主子,行宫很大,温泉大大小小数十来个,每每泡温泉的时候,便有一干臣子随行。臣子们再带上家眷,便是浩浩荡荡的一行人。
  陆之瑾后来只得听从陆尚书的话,不甘不愿嫁给了当时的新科状元齐琳。陆尚书当时为陆之瑾挑选妻主,是有从各方面考量过的。齐琳长得不差,身型高瘦,五官周正,一眼看去不是惊艳的类型,但是耐看。
  陆之琰嫁给了女皇,而他却嫁给齐琳,齐琳除了中了状元,其他什么都没有,她怎么和女皇比?陆之瑾难受至极。
  因此,才刚成婚的前两年,陆之瑾对齐琳从没有什么好脸色。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自他嫁给齐琳后,齐琳就一心待他好,纵然他对她没有好脸色,也对他温言细语并不对他生气,他不
  愿与她同房也从不强迫于他。齐琳才做官时,并不富裕,她家中甚是清贫,却尽自己所能给他最好的,虽然这对于自小锦衣玉食长大的陆之瑾来说,并不值当什么,但却能从中感受到她的一片心意。
  陆之瑾与齐琳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在成婚后第三年,如今三岁满地跑的年纪,如今陆之瑾又怀上了,已经六个来月,肚子都很大了。
  齐琳如陆尚书所料,这几年得了女皇的重用,一路高升,如今已是户部侍郎。今年首次得了去行宫的资格。
  齐琳便带着陆之瑾和大女儿一起去了,她的父亲如今年岁大了,不愿折腾,况且平民百姓对于女皇皆有着非同一般的敬畏爱戴之心,一想着与女皇去同一个行宫泡温泉就很刺激,承受不住,最后还是决定不去了。
  齐琳与陆之瑾的大女儿名叫齐愿,小名团子,五官肖父,却胖墩墩的有着婴儿肥,格外显得玉润可爱,是让人看一眼就能喜欢上的孩子。不管在齐府还是在陆府,团子皆是从上至下大小通吃,连不苟言笑的陆尚书,也时常让陆之瑾带团子回去,会抱着举高高,还会教她习字,格外的宠爱。
  团子虽小,但很是古灵精怪,她从小便知道自己有一位叔叔嫁入了宫中,是女皇的皇夫。暗地里,团子听说她的这位叔叔长得非常非常好看,比最漂亮的妖精还要好看,因此女皇才会那么的喜欢他。
  团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的这位叔叔,她对于人家口中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格外的好奇。她的认知中,她的父亲已经足够好看,那么比他父亲还要好看得很多倍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到底是有多好看呢?
  前两次到行宫时,陆尚书一家由于是女皇的外家,被安排在女皇住处的隔壁,今次由于陆之瑾的关系,齐侍郎一家在行宫的住处也被安排得与女皇很近,这就方便了一个小团子横穿小院,从一些侍卫难以注意的角落,溜进了皇夫的后院中。
  陆之琰第一次见到齐愿,就是在行宫院子里。
  冬季很冷,小团子从上到下被裹得严严实实,粉嫩嫩胖乎乎的一团,她为了来这里历经千辛万苦,看见陆之琰眼睛顿时一亮,急冲冲跑来没想到却被绊了一跤,直接滚到了看天气不错出来散个步的陆之琰的脚边。
  没错,就是用滚的。
  身上全都脏了,不过穿得厚,也没怎么摔疼,被公公抱起来的时候,还对着陆之琰弯着眼睛笑。
  见着陆之琰,便一眼认定他肯定是自己要找的人,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叔叔~抱!”
  接着就将双手伸了过来,丝毫不怕生。
  陆之琰从未见过,并不认得她。还嫌弃她摔得一身脏,没抱。
  让公公带去洗了,再带出来。
  行宫里的小孩,不用想都是那些臣子们家中的,小孩子一眼看去倒是有几分眼熟,就是长得太胖,丝毫看不出五官具体是什么模样。
  当然,陆之琰也并不关心。
  洗好后,小团子迫不及待就朝着陆之琰跑了过来。
  这次倒是没有摔倒,跑到陆之琰跟前首先第一个动作就是抱大腿。
  然后开心喊道:“叔叔,我终于找到你啦~!”
  陆之琰知道自己很惹人喜欢,毕竟在现代,他的粉丝异常多,遍布大江南北。但还是第一次被一个这么丁点儿小的小孩如此热情对待。
  他倒还不至于跟个小孩儿计较。
  只是他并不太习惯与除了姬玄静外的任何人亲近。
  提着小孩儿的衣领,便将小孩儿拎了开。
  小孩儿还要卷土重来,被陆之琰一手挡住去路。
  陆之琰不同于常人那样喜欢孩子,他对孩子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淡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
  团子声音带着奶气,糯糯的:“叔叔,我是齐愿呀!我母亲是齐琳,我父亲是陆之瑾。”
  圆溜溜的眼睛一刻不错的望着陆之琰,夸赞道:“叔叔,你真的长得好好看哦!”
  那些人果然没有说错。
  比妖精还要漂亮!
  虽然她不知道妖精是有多漂亮,但肯定及不上她叔叔的万分之一。
  她叔叔就是最漂亮的!
  齐愿十分的偏袒自己的亲戚。特别是这种长得好看的,是她最喜欢的!
  陆之琰对齐琳印象不深,也并不认识,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关注过朝前的事,但他倒还不至于健忘到连陆之瑾都不认识。
  闻言挑了眉,“你说陆之瑾是你父亲?”
  细看这小孩,终于知道那熟悉感从何而来,可不就是像极了陆之瑾吗?
  团子点头。
  陆之琰旋即也点一下头。
  就在团子以为他终于认得她,肯让她亲近之时,陆之琰挥手招来一个公公。
  “都听见了吧?带她回去。”
  团子的手被公公牵起,睁大了一双懵懂的大眼睛:“……叔叔?”
  她叔叔并不理会她。
  团子最终被送了回去,前后见陆之琰不到十分钟时间。其中有九分钟都用于给她洗脸拍灰。
  齐琳与陆之瑾是团子被公公送回去,才发现自家女儿竟然胆大包天偷溜到了女皇皇夫入住的行宫之中。
  他们没见到女儿,还以为她去了隔壁陆尚书那里!
  既然被公公送回来,便不能当做不知道。
  齐琳与陆之瑾商量一番,最终还是决定由陆之瑾去皇夫那里谢罪。
  齐琳知晓陆之瑾与陆之琰关系一般,可以说陆之琰与整个尚书府都关系淡淡。这些年,陆之琰从未曾出过宫,尚书府的人也未曾去宫中探望,齐琳倒是在御书房见过他,他却并不认得他。
  “你可以吗?”
  齐琳担心问道:“不如还是我去向女皇谢罪吧!”
  陆之瑾:“不过就是孩子跑错了院子,何须如此劳师动众,还去惊动女皇。我没关系的,他到底是我的大哥。”
  到此时,陆之瑾终于肯承认陆之琰与他的关系。
  陆之瑾愿放下身段去主动求见陆之琰,但没
  成想,陆之琰却并未见他。
  夜晚,姬玄静忙完要务,与陆之琰一同泡温泉。
  她总很忙,就连来行宫,也见缝插针与臣子们商议国事。
  “听说今日有人闯入了院中?”姬玄静鞠水到陆之琰身上,问他道。他的肌肤光滑细致,烛光下,更见剔透。
  陆之琰浑不在意道:“一个小孩,走错院了。”
  姬玄静:“齐侍郎家的?”
  陆之琰:“嗯。”
  他不喜欢孩子,也不想姬玄静和他在一起时总提起别人,水中,他搂住她的腰:“不要说别的事,你多看看我。”
  拿额头抵着她的,对着她低声道:“一整个下午都没有见到,天黑才忙完,难道你就不想我?”
  如诱哄,如撒娇。
  回应陆之琰的,是姬玄静饱含疼惜与爱意的亲吻。!
  第103章
  后来的几日,陆之琰的院子被一干小孩子占领。
  许愿人小鬼大,从去过陆之琰的后院,后来便日日都来。她或许知道自己来会被像上次一样拎回去,后来她便不止自己来,还领了其他的小伙伴。
  能来此行宫的都是朝中重臣,小孩们身份的贵重用一拍脑袋想便可知晓。
  不能伤只能拦,侍卫们可以拦一个,但拦不住一群。总有漏网之鱼。
  慌不迭跑进去皇夫处告罪,谁料皇夫见那么多的小孩,干脆将院子直接让了出来,选择独自回房间睡觉补眠。
  一整个行宫,就数陆之琰姬玄静这处最大,孩子们一窝蜂的来,见不着人也没关系,自有玩的,这样大一个场地,正好成为了孩子们的乐园。
  就连朝臣们在前头议事,也听见了后院子里孩子们的欢笑之声。
  仔细听,里面还有自己熟悉的属于自家孩子的。
  “怎么回事?”
  “怎的忽然多了这样多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