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靳凌霄记忆中,遗鹊山山腰处,有一间十分简陋的猪棚,大概是某个养殖场搬迁后遗留下来的。
他被锁在那个猪棚里,度过了五年时光。
吃的是凌远带回来的剩饭剩菜,穿的是垃圾桶里捡来的破烂衣裳,还要充当凌远的出气筒,身上几乎没一块好肉。
到了冬天,就算昌岱气候得天独厚,山腰却是寒冷刺骨,他身上的伤口往往会冻得开裂,渗出一股股的脓血。
“你想不想回到靳媛身边?”
有一日,凌远突然这样笑着问他,他点了点头,不自觉用手护住了头,生怕下一秒落下来的又是一顿毒打。
说来也奇怪,尽管过着流窜的生活,凌远的容貌依旧俊朗,就连穿的衣服,都是干净整洁的。
和一旁蓬头垢面的靳凌霄,不像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跟我念,‘妈妈,救我’。”
“妈,妈……”
“妈,妈——救,窝。”
“对,”凌远拿手机对着他,笑了起来,接着诱哄道:“再大声一点,说的清楚一点。”
“妈妈——救我——”
凌远蹲了下来,摸了摸他的头,露出了从未见过的温柔笑容。
靳媛和靳谟想必都是收到了这个视频的,他初回到靳家时,还听到过别人在背后模仿他。
“妈妈,救窝——哈哈哈哈,你不知道,他跟个小鸡仔一样,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哈哈哈哈,妈,妈……”
乐了一阵,那些人便带着嬉笑声远去了。
这个绑架视频发了出去,却没得到任何回应。凌远气急败坏,揪住了他久未修剪,已长至小腿的头发,按着他往墙上撞。鲜血糊到了眼睛上,他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在期待着这黏稠湿热的血液流干的那一刻。
真奇怪,他的父母明明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却给了他这样顽强的生命。
大概是仍然没有彻底死心,凌远把他送去了山脚的小诊所。在那里,他时隔多年,再次躺上了床。
凌远只是付了最初的一点药钱,之后便不知所踪。诊所医生纠结了半天,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把他留了下来。
在这里,他见到了一个扎着小揪揪的女孩。
“姐姐,你怎么了?”她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他,圆圆的眼睛眨动着,对他充满了好奇。
“你为什么受了这么多伤,是不是遇到坏人了?”
见他仍不说话,她也不气馁,坐到了他的病床边,托着腮道:“我爸爸说,要是被坏人欺负了,就要报警。”
她是清水浇灌出的花朵,也就不知道,这世上有许多花,本就是长在污泥之畔的。
“时芜,你怎么又跑来这里了?你奶奶等会又要说我拐跑你。”慈眉善目的女医生走过来,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阿姨,我喜欢你才来的嘛……”她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医生,随后问道:“阿姨,这个姐姐是不是被坏人打了?”
“……这是个哥哥。”
靳凌霄此时一头枯黄长发,又因脸颊消瘦,双眼便显得更大,乍一看就是个纤瘦的漂亮女娃,也不怪唐时芜认错了。
“哦……那哥哥为什么不说话?而且他身上好多伤口,一盒创可贴都不够用。”
她掰着手指,语气间仍然是天真。
没有人会想要和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讲述这些残忍的现实,因此唐时芜什么都不知道。她每天来做的,就是盯着他,不厌其烦地和他讲话。
“哥哥,你要是遇到坏人了,就和我讲,我会帮你的。”每次离开前,她都会说这句话,本以为靳凌霄照旧不会搭理她,可这次,他却破天荒的开了口。
“我,爸爸,打的。”
太久没有说过话,他的嗓音极为呕哑,像是生锈的铁片而发出的摩擦声。唐时芜只是愣了一瞬,就跳下了凳子,凑近到他的床边小声道:“我去找大人帮你报警。”
她身上还带着一股痱子粉的味道,稚气又强烈,就像她这个人一样。就连诊所内那挥之不去的消毒水味道,也因此而冲散开来。
“你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帮你的。”
医生大概又外出接诊了,她在诊所绕了一圈,娇小的身影便冲出了门。
他人生头一次燃起了希望——如果可以得救,他是不是也能恢复正常,好好地和她讲话?
他等啊等,等来了一身酒气的凌远。
“你小子命真贱,这么快就好的差不多了。”他打着酒嗝,脚步虚浮,笑眯眯道:“这次,你可要值钱了。”
他被带到了一个破旧的宾馆,在那里,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望着他,眼露精光,不住地搓着手淫笑道:“这个是个好货色。”
“你确定什么都可以玩?”
“当然,他命硬着呢——不过他的医药费——”
“我当然会给。”
似乎怕凌远反悔,那男人急切地关上了门,伸手就要来剥他的衣服。
潮湿的青苔霉味,极速旋转的吊顶风扇,迷乱斑驳的光线,对方肥肉堆积的脖颈间疯狂喷溅的血液。
他不知为何生出了那样大的力气,在危急时刻抓起灯台一下又一下地砸向了男人的脖颈,随后带着一身血迹,不顾一切地往外奔逃而去。
他多希望,逃出这个小房子,门外站着唐时芜。
可惜,什么都没有。
之后,他躲在垃圾车里离开了昌岱,流浪了两年,被靳家找了回去。
靳媛曾经孤注一掷地爱上了错误的人,事后幡然醒悟,感受到的便只剩无尽的恨意。他的存在也不再是爱的结晶,反而成了一个耻辱的伤疤。
靳谟更是对他嫌恶至极,在他看来,他和凌远一样都是趋炎附势的恶心臭虫。
可靳媛因为病痛而摘除了子宫,作为靳家独生女,她再无法孕育子嗣。靳谟虽心有余,却始终没能等来一个孩子。
最终,他们不得不找回了早就被抛弃的靳凌霄。
搬到屿晴时,他一开始就认出来了唐时芜,可她没认出他。
她依旧是聒噪地缠着他,想和他亲近,他却始终不冷不热,甚至对她有着隐秘的逃避之意。
她当年的那句玩笑话,给了他不该有的希望。
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可能在到家的那一刻,回去的路上,甚至是冲出门的那一刹那,就忘记了她曾经给予过一个人生的希望。
每当想起这段过往,他都会不自觉生出一点莫名其妙的委屈,可他不该,也不配责怪她。
至少她从来没有改变过,一直都是那样善良天真。
后来,靳家不知怎么找到了凌远。
靳凌霄这才知道,原来躲在遗鹊山的几年,凌远仍然干着他的老本行——吊富婆。
不论年纪身材样貌,只要有钱,他都能恬不知耻地哄着对方,献出身体,供人亵玩,进而从她们身上捞到一笔。
以为有着一副好皮囊,有身下那二两肉,就能成为用之不竭的筹码。
男人,都是恶心的东西。
做爱,更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事情。
他以为他能不一样。
靳谟曾经拍着他的肩笑道:“倒是歹竹出好笋了,你是个可造之材。”
可造之材?多可笑,明明只是把他当一条听话的走狗罢了。
他曾经或许还有过跳出泥潭的想法,但是事实证明,他做不到。就像陷入沼泽中的人,越是挣扎,反而越陷越深。
濒死的痛苦与恐惧,远甚于死亡。
天色彻底黑了下来,遗鹊山的轮廓再看不见,靳凌霄将那张背影照删掉,关了手机。
离开窗边之前,他下意识地转头看向了唐时芜房间的窗户。
她当年没认出他,想必是早就忘记了遗鹊山脚诊所里那个满身是伤的男孩了。
然而,这段一方遗忘,一方不知的真相其实是:
当年,唐时芜一双小短腿狂奔回家,想要找奶奶帮忙报警。可回去时,何梅欢正在打麻将,一群姐妹吵吵嚷嚷的,一直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哥哥已经在那里呆了好几天,多等一会,应该来得及吧?
她这么想着。
然而带着警察去到诊所时,床铺上已经空空如也。
后来她再问起奶奶,她也是顾左右而言其他,眨眼道:“那个孩子应该是走了。”
奶奶给出了这个模糊的回答,在唐时芜眼里,就是哥哥不告而别,去了别的地方了。
虽然有些失望,但是只要他能够逃开坏爸爸,一切应该都会好起来吧。
唐时芜能够一直保持一片赤子之心,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直面过生存的困境。
和睦的家庭,优渥的家境,以及身边取之不尽的爱意,这些像钻石牢牢地镶嵌在她的心上,使她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能保持的去爱的勇敢,散发出熠熠光辉。
对她来说,爱是百折不挠。
但对于靳凌霄而言,爱虚无缥缈,薄如蝉翼,便是一阵轻巧的风,也可以将所谓海枯石烂的爱意摧毁。
他不要爱,更不敢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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