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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发型被白杨笑得要死,白杨说现在的女人都往嫩打扮,她却堪堪弄得自己老气横秋的。陆则灵只是笑,反问他:“不好看吗?”
  白杨上下左右的打量,最后认真的说:“其实挺好看的,要是配个露背装肯定更好看。”
  陆则灵睨了他一眼:“想得美。”
  她和白杨已经能够自然的相处,他的那帮朋友她也渐渐熟悉。
  其实这个开始真的很好,没有什么算计的试探,不去计较是不是真的爱着,不用担心有一天会失去一切,像两个落了水的人拥抱在一起取暖,等冷劲过了各自回到自己的人生。
  这样挺好的。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便没有肝肠寸断的绝望。
  这天陆则灵放假,放肆的睡到了中午,白杨的电话打来的时候,她尚在梦中,也不记得自己和他说了什么,等她醒来的时候,白杨已经在她家门口。
  她刚起床,动作有些迟缓,白杨跟在她身后,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说话,听他声音他似乎很高兴。
  “昨天我和林晓风喝酒喝到很晚。”
  陆则灵正在刷牙,想说话含含糊糊的,还喷了一口的牙膏沫子。最后只是从喉咙里“嗯?”了一声。
  白杨准确的捕捉着陆则灵的视线,问她:“林晓风喝醉以后对我态度可好了,我从她那套取了好多你的消息。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陆则灵抬起头,一手举着牙刷一手拿着水杯,模样有点傻。她有些疑惑的看着白杨,等待他接下去的话。
  白杨笑,慢条斯理的说:“我这么用心良苦的打听你的消息,只意味了一件事。”他抿了抿唇,故意卖关子的停了下,才说:“我,对你,陆则灵,势在必得!”
  陆则灵正在刷牙,突然笑了出来,白色的牙膏沫溅了几滴零星的在白杨身上。白杨瞪了瞪眼睛,却也没有责怪,反倒一直笑眯眯的。
  陆则灵没把他的话放在心里,他一天一个主意,跟着他的思维会忙不过来。刷好了牙,她回头问他:“今天找我是打算去哪?”
  白杨这才想起来的目的。他抬手温柔的抚弄着陆则灵有些凌乱的卷发,用手向上挽了挽,说道:“你一会儿能不能把头发挽起来,然后穿你上次穿过的那条白色的裙子?”
  “这么隆重,去哪?”
  “我一个朋友的新店开张,去捧场。”
  “哦。”陆则灵点了点头,回房从柜子里拿出来她仅穿过一次的白裙子。
  白杨这人狐朋狗党多,多是二世祖出身,会喝奶的时候就有公司有股票了,他们生意做的多,也顶多算是守业有成。
  这天来捧场的开在闹事的一个西餐厅,还是做法国菜的。陆则灵跟着白杨混吃混喝,只觉法国菜最难吃,用餐步骤又多,一堆繁文缛节,光是餐具就从外向里一长条,真的不懂法国人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这种高贵和享受她真的不懂,反倒觉得矫情。
  餐厅的装潢非常精致,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吊灯如月光华,气氛缓和情调婉约,适合男女谈情说爱,身穿白色厨师服的白人厨师在往他们的餐盘里切着松露,薄薄的片状,方一滑下去就香气四溢。
  白杨在旁边煞风景的说:“要不是跟着高富帅,我们怎么能吃的上这么贵的玩意儿,则灵,别客气,松露多吃点。”说着又去调侃老板:“诶,姚总,这松露我们能打包一斤回去吗?”
  坐在对边的姚总哭笑不得。
  饭后,姚总微微向后靠了靠,年轻的脸孔意气风发,指着餐厅正中央有点梦幻的一架三角钢琴说:“看到那玩意儿了吗?”他比了比手指,“斯坦威,七位数,从上海运过来的。到现在还没给人弹过。”
  白杨若有所思的眯了眯眼:“你这种粗人还懂这个?”
  姚总白眼一个:“你懂什么?我这才是真正的情调。在我这见识了最好的,别地儿怎么受得了,这就是营销手段!”
  白杨抿着唇笑了笑。突然站了起来,拉起坐在一旁安静喝水的陆则灵。陆则灵手滑了下,放杯子的时候水滴溅了几滴在手背上。
  “老姚,今儿我给你的琴破破处,让我们艺术家陆小姐给你演奏一回,让你这大老粗开开眼。”白杨拉着她的手臂一步一步走向那家泛着奢华光泽的斯坦威。
  旁人不懂,她又怎么会不懂?这是每个学琴人的梦想,她也曾抱着琴谱和朋友幻想过有一天能在最高舞台上,庄严而郑重的和斯坦威交流一次。
  白杨把她推向了那架梦想中的钢琴,可陆则灵却不敢靠近。
  她手臂夹得紧紧的,始终不敢再走近,也不敢去掀开琴盖,她不敢去看那无数次在她梦中出现的黑白琴键。不敢去回想脑子里那些练过无数次的谱子。弹琴是她这一辈子最干净最虔诚的梦想,她曾那么轻易的放弃,她没有脸再去触碰了。尤其是在经历了那么多事以后。
  过去最美好的生活,都那么过去了,她已经回不去了。
  眼泪盈满了眼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明知不应该,她却忍不住。她颤抖着看着自己粗糙的手,手心因为传菜烫伤了好几次,长出的新肉红红的,看上去难看极了。手背上的几滴水还没有干涸,附着在皮肤的纹理上,在灯光下闪着光。好肮脏的手,好肮脏的心。现在的她,怎么配再弹琴?
  她退却了,转身想要逃,却被白杨强硬的捉住。他人高力气大,双手固执的将她的腰握住,硬生生将她抱了起来,放在琴凳上。
  被迫坐下的那一刻,陆则灵的心里像有一片海,明明惊涛骇浪,却有一种让人眷恋的归属感。
  她的双手死死的攥着拳头,不敢睁开眼睛,她怕一睁开眼泪就会流下来。
  白杨半蹲在她面前,声音柔和得不可思议,他说:“陆则灵,我们说好的,从头开始,开始新的生活。”
  陆则灵睁开了眼睛,模糊的水汽中,她看见了白杨一双璀璨如星的眸子,此刻,她的灵魂都在颤抖。
  “我的手……好脏。”她无助的看着自己的双手,难以相信,在她老之前,她还能这么靠近曾经的梦想。
  白杨低头看了一眼她的手,那并不是一双好看的手,可这双手很坚强,很勇敢,那么不其然的闯进了他的生命,让他似水一般的心平起波澜。
  他抽出西装胸口口袋里的用以装饰的手绢,认真而仔细的擦拭着陆则灵的手。
  末了,他虔诚的吻了问她的手背,一字一顿的说:“这是世上最干净的一双手。”
  他抬起头,目光坚定的看着陆则灵,仿佛想要给她无限的勇气。
  “弹一次,小时候怎么学的怎么弹,现在你的听众,只有我一个人。”
  ……
  作者有话要说:肿么办。。。越写越想把小白杨扶正了。。。。。。。。
  ☆、第三十二章
  其实陆则灵已经不记得手指触上琴键是什么感觉,只感觉那一刻,她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了斯坦威。已经很久没有去挨琴了,也很久没有去碰琴谱,明明觉得音符都已经陌生了,却不知道为什么按下那黑白琴键的时候,一切都刷刷的从脑海里窜了出来。
  好像置身于梦中,鲜花和烛光环绕,璀璨的灯光化作斑斓的光点,眼前是一片失焦的画面,缭乱了心智,她像闯入梦境的爱丽丝,不想醒,不愿醒。
  从《致爱丽丝》到《月光》,全都是耳熟能详的曲目,曾经练过千遍万遍,弹奏的时候几乎不用回忆,那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白杨一直斜靠着钢琴,一改往日的纨绔模样,那么用心的听她弹奏,而她,也真的当做只有他一个听众。那么慎重。
  她起身鞠躬的时候,餐厅里爆发了此起彼伏的掌声,那一刻的心潮澎湃,离开餐厅她还是记得。好像一切都没有变,一切都还停在五年前。
  白杨喝了些酒,两人坐出租回家。大约是气氛太好了,他们提前下了车,披着星斗散步回家。此时夜幕已经低垂,霓虹灯潋滟流光,色泽鲜明而斑斓。车辆来来去去,车灯如带,陆则灵的手一直紧紧的抓着自己皮包的带子,心跳如雷,明明已经过了很久了,却还是没能平静下来。
  白杨侧头看着她脸上由衷的笑意,也跟着会心的笑了,他说:“陆大师,你这琴弹得太精彩了,以后我要经常包场!”
  陆则灵偏着头看了看白杨,只觉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颊此时看上去柔和的不可思议,她抿着唇,打趣他:“那你可得给钱我。”
  白杨腆着脸,大言不惭:“钱我没有,可以刷脸吗?”
  陆则灵佯作翻白眼的样子。二人一起笑了。
  五年了,这大约是陆则灵过得最幸福的一天,仿佛渐渐找回了自己,找回了从前的血肉。
  她没有说话,只是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男人,心境是那么平和,她很清楚的知道那不是爱,面对他,更多的是一种轻松的感觉,不会心头一紧,也不会心神相随。
  只是平静,像没有风的湖面,让她忽略了从前的波澜。
  也许,这才是人生吧,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心想事成的爱情,生活,就只是生活而已。
  平静的生活还在继续。近来白杨工作也忙碌了起来,没时间隔三差五来找她打牙祭,但还是时常打来电话,陆则灵觉得自己的心似乎越来越平静。
  得知夏鸢敬出车祸的消息时,她正在忙碌于一场宴席。挂断电话时,她二话不说的拿了包走了。
  长途大巴一天好几班,她顾不上吃饭坐了最近的一班,七个小时后,她回了她离开了一年多的城市。
  说不清下车的一刻她在想什么,只是呼吸变得有些急促,她把过去留在了这座城市,此刻,那些过往无孔不入的一点一点回到了她的身体里。其实从来没有忘记过,只是一直在逃避而已。
  长途汽车站人来人往,拎着大包小包的务工者,依依不舍分别的学生恋人,骚动而庸碌,丝丝缕缕撩拨着陆则灵的心。
  繁华也好,萧索也好,总归成了旧梦,留在了昨夜,今天的她,孑然一身。
  夏鸢敬不知道她回来,身上好几处包着绷带,叫唤着睡在床上,正和她妈妈打着嘴仗。
  看到陆则灵的时候,她嘴巴张得老大,等她反应过来,立刻瞪着眼睛训斥她妈妈:“妈,你怎么回事啊!到底告诉了多少人啊!多大点事儿啊!全来了!”
  陆则灵温温吞吞的走了过来,站在她床侧,“不是伯母告诉我的,晓风告诉我的。”
  夏鸢敬皱了皱鼻子:“大嘴巴一个!就知道她靠不住!”
  陆则灵睨了她一眼:“谁都告诉了,就不告诉我!”
  “我也是怕耽误你。”她眼神闪烁。
  “到底怎么回事,怎么这么不小心?”
  夏母插了句嘴:“真不知道这丫头怎么掉钱眼里了,非要在外头开补习班,学校里又不让她还顶风作案。急急忙忙赶着去上车!可不就车祸了吗!”
  陆则灵听着夏母喋喋不休的抱怨,若有所思的看着夏鸢敬。
  是夜,夏家人都走了,陆则灵留下陪床。不过刚刚十一点,医院里已经没了吵闹的声音,大家都已经休息了。
  两人头挨着头挤在狭窄的病床上,陆则灵不敢动,怕牵扯到夏鸢敬的伤处。
  明明也没聊什么话题,夏鸢敬却突然喉咙哽咽了,她说:“则灵,回来吧,我们一起去找你爸,一切都会好的,回来吧,这儿才是你的家。”
  陆则灵难受极了,“你开补习班是为了我,是吗?”
  “我只是想,如果你能在这儿供个房子,最后总会回来的。”
  陆则灵忍不住眼泪,一直死咬着嘴唇。
  “咱忘了盛业琛行吗?这城市里不仅有他,还有我,还有你爸,是你从小长到大的地方,回来吧,看你在外地过成那样,我觉得不安心。”
  ……
  陆则灵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这一刻的心情,太疼了,可是却不知道哪里在疼,只觉得额角和后背全是汗。她一直刻意忘记的名字,刻意逃避的人,此刻就那么清晰的在她脑海里盘踞。原来从来没有平静过,只是命运短暂的饶了她,让时光暂停了那么几秒钟。
  好短暂,短暂到她甚至来不及换一口气。
  从回城开始,她就一直觉得不安,像没有穿鞋出门一样,惴惴不安惶惶终日。
  撞伤夏鸢敬的人应该挺有钱的,给她住的病房是单人的,医院也是本城最好的。也是从前盛业琛住院的医院。
  太熟悉了,所以害怕,每一寸都充斥着那些暴动的回忆。明明一点都不美好,她却全都清楚的记得,真是贱啊,她自己都忍不住恨着自己。
  碰到盛业琛是有些始料不及的,他会喊住她,也是她意料之外的。
  等她回过神来,盛业琛已经走到了她身旁。
  脑子里像有一座钟被一人抱的木头撞了一下,她有些眼冒金星。
  盛业琛似乎很是疲惫,眼底一片青黑,脸色有些惨白,眉头也是一直紧皱着。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身上烟味也很重,陆则灵不由皱了皱眉,不是厌恶,而是心疼,她爱到命里去的男人,现在看上去是那么疲惫,她很想替他把眉间的沟壑抚平。
  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抿了抿唇,问他:“你生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