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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未来 > 十号酒馆:判官 > 第22节
  外面是一片极大的广场,以我的视力,看对面都有点吃力。这儿肯定不是公共领域,四周包围空地的都是中国古代建筑式样的房子,高高低低相连不绝。古怪之处在于,我所能看到的,都是房子的背面,都是一面面结结实实的墙。
  我现在所处的也是其中的一面墙。如果跑到广场中心去看,我背后多半就是这个四合院的背面全景。
  现在的广场上,只站着两个人。
  冥王,斯百德。
  冥王在离我大概十米远的地方。他的帽子不见了,身上只剩下非常有限的衣服残片盖住关键部位。他身上多了很多可见的巨大牙印,密密麻麻的,叫人头皮一紧。不知道那些窸窸窣窣声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在都没有咬穿皮。最大的变化是他的肤色,现在黑得令人震惊。估计刚才爆炸发生时,他直接就在爆点的中心地区,有没有受伤不知道,至少我没见着流血。
  他双手下垂,抬头望天,表情非常严肃。
  斯百德也在望天。他离冥王很远,看样子比较走运,毫发无损。
  大家都望,我岂能甘于人后,但我往天上只瞥了一眼,一颗小心脏就立马停搏了。
  我擦,就是看电视上北约空军轰炸伊拉克,老子都没见过这么多武装直升机同时出现。与此同时我意识到,自己的耳朵肯定在刚刚的爆炸中被震坏了,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多飞机铺天盖地,我却还觉得静悄悄的。何况冥王这会儿发现了我,对我挥手大喊着什么,我却只看到他的嘴巴张合。
  我奋力爬过墙头,向他跑去,斯百德和冥王顿时双双看着我,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变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们这么惊慌的样子。
  冥王在前,斯百德在后,双双向我跑来,一边跑一边扭头继续望天。不管你练不练武功,地面奔跑的速度都快不过飞机。顷刻之间,如雨一般的炸弹自天空中倾泻而下,我大叫一声,扭身就想往四合院里跑。还没迈步,就有两枚炸弹一左一右砸到我的面前,我吓得跳起脚来哇哇大叫。这时冥王赶到,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斯百德随后赶上,照着我的后心就是一掌。他这掌打得好,我整个人顿时飞天而起,四蹄凌空,向四合院的方向一支箭般射过去,几秒钟之后就啪的一声重新贴在我刚待着的窗户旁边,跟一块狗皮膏药似的。这个过程中最妙的地方就是,我没有感觉到任何冲击或疼痛,斯百德的掌力完全发挥了一架滑翔器的作用,very smooth,very easy!
  我都来不及爬下来就赶紧回头去看,广场上那真是地狱一般的景象,炮弹纷纷落下,密密麻麻。就算是世界末日,炽天使往下扔火球,估计也不会比这个场面更可怕,by the way,炽天使是个什么东西?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那些炸弹都没有爆炸,只是特别沉重地轰隆响着,把地面砸出一个个大坑,就不出声了。斯百德和冥王左闪右躲,主要是避免被当头砸成肉饼的命运。前者的金刚之力尤其不是盖的,那么沉的铁砣砣,他竟然得空还可以捡起一两个对天扔出去。你要是这么都能砸两个飞机下来,我就真服了啊!
  什么意思呢这是?炸弹可不便宜,用来当冷兵器用是不是太浪费了。
  偌大一个广场,很快被砸成了蜂窝煤,开始我还在心里嘀咕着你们两个为什么一定要困在这里玩炸弹小子的游戏,然后醒悟过来,我就是这个游戏的终极boss,斯百德和冥王所作的全部努力都是为了拼命靠近我。大概他们知道,一旦让我落单,我就只能把“死”这个字背在背上了。
  这时我的听力似乎慢慢恢复了一点,隐隐约约听到飞机的轰鸣,甚至还听到斯百德在喊:“汽车场电子屏蔽……失……你……走……”——是对冥王喊的,一边手指着我拼命戳。
  我还莫名其妙,猛然间炸弹们好像睡醒了,这一轮掉下来的,争先恐后地开始爆炸,整个广场变成火焰地狱中心,乌云遮天盖地,眼前一片混沌。我狂叫起来,抱着脑袋就地往下一滚,心里拼命念:“小铃铛,你老公可不能这么死啊,尸骨无存的话我知道你死都不会相信我没命了,守一辈子寡太操蛋了,我没法接受你这样啊!”
  在惊天动地的轰炸声中,耳边奇迹般地传来冥王焦急而清晰的声音,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以为我戴了耳机。冥王在叫我:“往东南方向三十度匍匐前进,快一点,听我的指令行动,快快快!!”
  我一激灵,辨认了一下东南在哪儿,急忙爬将过去。硝烟呛得我不断地咳嗽,肺都要被咳出来了。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但天上飞机的轰鸣声还在继续,好像越来越多。爬了十几分钟,冥王的魔音又入耳来了:“站起来,沿直线拼命跑,撞到我身上再停!”
  撞到你身上我骨头会寸寸断吧,但好过被炸弹炸成渣渣啊。我大叫一声,低头猛冲,果然冲了一段就直端端地撞到了某个坚硬无比的东西身上,胃部一阵抽搐。冥王的手环了过来,抓住我的肩膀,刚要启动又停下,他闷哼一声,手改抓为推,一把把我搡了出去。
  这时候我看到混沌中一道雪白闪耀的锋芒,几乎是擦着我和冥王两个人的鼻子哗地闪过,从低到高,飞到远处。
  那赫然是一个飞去来。冥王嘀咕了一声:“加雷斯?”然后下意识地去挽袖子,看来是劲敌。
  斯百德的身影从远处出现,几个起落,鬼魅般闪到我们两个旁边,广场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轰炸停止了,硝烟之中还是能看到大批运送重装特种部队的飞机正往下降落。
  斯百德转向冥王:“必须走了。”
  冥王灰色的瞳仁中闪过一道亮光,看着我,心有不甘:“我要带上判官一起走。”
  斯百德摇头:“你带不了他,他速度太慢,肉体凡胎。你带着他,他死得更快。”
  显然他是正确的。
  冥王只多想了一秒,就放开我,后退了两步,和斯百德一起猛然加速,瞬间就消失了,下一个起落已经在远处的建筑物屋梁。追击的炮火尾随而去,但我估计也只能无功而返。
  两个杀千刀的,如此生离死别之际,告别的话都没有两句,情商太低了。我正愤愤不平,猛然间,那道熟悉的锋芒又掠过我的眼前,我心里冷冷地冒出两个字:完了。
  飞去来打在我的头上,我只感觉嗡的一声,就好像任督二脉突然都被打通了一样,脑子里面瞬间无比清明。
  我看到小铃铛哭成一团的脸,看到她妈妈在病床上一针一线给我们俩做的婚床枕套和被单,看到摩根和约伯坐在十号酒馆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天,看到隔壁三婆很不高兴地等着我过去陪她遛弯儿,但又一直不肯付护工费。
  我的前半生以一种简报的方式从我脑子里掠过,电光石火,最后的high light是小铃铛的脸,越放越大,越放越大,最后充斥了我的整个脑海。
  但这时候我并没有照正常的程序发展成眼前一黑晕了过去,接着长眠不醒或者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我始终保持极度清醒,只是没有了一丁点儿、极轻微的活动能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飞去来在空中盘旋一圈,仿佛在炫耀又打了人家一个头的伟大胜利,然后回到一个男人的手中。
  彪悍的光头男,这形象不去街上当流氓真是可惜了。他穿着黑色上衣,表情冷酷,一伸手接下飞去来,过来看了看我,然后对另一个人说:“这是谁?”
  我试图把视线转到那个人身上,但就连眼睫毛都拒绝大脑发出的任何指令,幸好那个人自己走到了我的面前。
  一个在任何地方都能见到的普通中年男人,每日过的想必都是老婆孩子上班下班的沉闷生活——换言之,也就是我和小铃铛曾经和现在都梦寐以求的那种生活。
  他淡然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没有见过他的资料。”
  然后他们两个就在那儿讨论起来了。
  “董事会成员有这号人物吗?”
  “以前的资料显示没有,但这一次全球范围的追捕中,有大量的影像资料证明他一直和奇武会的核心人员在一起。”
  “刚才的突袭行动中,冥王竭尽全力要保护他,直到实在迫不得已才独自逃逸。”
  “是奇武会的人,还是奇武会需要的人?”
  “奇武会的核心人员都有独特的战斗力,他似乎没有。”
  “他也能打,但纯是街头混混的打法,很实用,但不出奇。”
  如果我能说话,我铁定会即刻发出严正抗议:街头打法能打出风格打出特色,很不容易好吗?知道前前后后要揍过多少人而且被多少人揍过,才能换来那点儿成效吗?
  他们招手让人过来推我走,结果一推我就咣当一声倒在了地上,像一个木乃伊似的。大家都被吓了一跳,赶紧蹲下来查看。瞳孔,脉搏,心跳,然后光头男厉声吼起来:“叫救护车,他中毒了!”
  中毒?
  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不是被飞去来砸中了神经中枢才这样子的吗?怎么会跟中毒扯上关系?何况从今天下车进了奇武会的聚点开始,我水米未进,到哪儿去中的毒呢?
  我就这么很有派头地直勾勾地望着前方某个点。救护车很快到来,医护人员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上去,光头男也上了车,一番乱七八糟的插管检查程序之后,他问医生:“什么情况?”
  医生说:“神经性毒药,呼吸吸入,幸好摄入量还不够多,现在处于表层肌肉麻痹状态。再拖延一会儿,内脏开始麻痹,那就没救了。”
  光头男俯身过来注视着我,他那双绿色的眼睛冷酷至极,让我麻痹了一半的肌肉都慢吞吞地打了个寒噤。
  我们这么直勾勾地对视彼此,他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你到底是谁?”
  语音传入我的耳朵,沿着神经传达到脑,脑子里面有个什么地方咔嗒咔嗒、咕噜咕噜响了几下,然后我忽然明白了意思。这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天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语言,但我偏偏就懂了。
  那个医生和光头男多半是老乡,在旁边嬉皮笑脸地搭话:“用蛰合疗法治疗,过几天他就没事了。你有什么到时候直接问他就行,他不说的话,你的刑讯逼供之法也算是天下无敌吧。”
  什么?刑讯逼供?这不是法治社会吗?再说了,以我的那点儿出息,要什么刑讯逼供,我担保,给我一碗蛋炒饭我就什么都招了,这会儿正饿着呢。
  但人家听不到我内心深处发出的呐喊。光头男深表赞同地点点头,说不定脑子里已经闪过了一两百种能令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妙法。他摸出手机对着我的脸咔嚓乱拍,然后打了个电话:“我传两幅图片给你,帮我查这个人的来历。”
  完了,小铃铛肯定会被连累了,不知道她把那些抚恤金藏到安全的地方没有。
  救护车一路呜呜前行,好一会儿才到医院,我直挺挺地被抬下去折腾了一大圈儿,深切体会了身为僵尸之苦。这颇似在芝加哥被咪咪和摩根联手整治之时的感觉,但相比之下,我不得不佩服咪咪的技术,就算是扎个吊针那么简单的动作,他都做得行云流水,出神入化,针进针出不酸不胀不痛,痒痒的还挺舒服,哪像眼下这位护士,已经在老子手臂上乱扎了二十几下还一脸茫然,我想说:“您当年上学的时候老师有教你血管这种东西在哪儿不?”
  正在腹诽中,护士猛然间全盘放弃了,对着门外喊:“来个力气大的帮我给他扎针,他的皮肤跟石头一样硬,扎不下去。”
  我一下子眼如铜铃,心如鹿撞,有没有搞错啊?
  那位护士可能觉得我瞪她,低下头来看了看,再次对着门外喊:“涂根警探,涂根警探,这人醒了。”她话音方落,就有人应声而来,看样子一直在外面候着。他和光头男一样把脑袋伸到我的正前方,怪好奇地瞄着我,那模样和某些失业了没事干、在街上走着走着就唱黄梅戏的中年男子毫无二致。
  但我和他打了个照面,就知道这位绝不是好糊弄之辈。
  他问我:“你是谁?”
  三十一 乏善可陈的人生
  我是谁?
  我是丁通,今年二十三岁,住h城烟墩路二百三十号之三的小平房,没工作,没学历,没爹妈,有户口,有身份证。二十一岁生日刚过那会儿,小铃铛的妈想让我试试看当出租车司机,所以还去考了个驾照。整个东门菜市场和十号酒馆的人都认识我,派出所那一沓打架斗殴的案底也是含金量十足。
  我的履历如此简单,语速快点的话,一分钟就能说一个全须全尾。
  但就算我一分钟能说八十次全须全尾,问的人似乎都打定主意,完全不信。
  第一次听到涂根这么问我,我在病床上挺着,刚刚恢复一丝知觉。
  第二次再问,我已经行动自如,结果待遇一落千丈,床没得睡了,直接被拎到一个小黑屋里。
  作奸犯科的终极目的地——审讯小黑屋。
  四壁铁灰,我面前一张小桌,头顶上赤裸裸一盏孤灯。暗影重重,阴森吓人,压迫感十足,跟电视里看到的是一样一样的。
  审我的人叫涂根,连续三天,他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和我相见,头发乱糟糟的,身上永远是一件松松垮垮、好像一礼拜都没换的蓝色衬衣,连我都觉得他这样穿有点不合适。
  也许他根本无家可归,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然后就地一滚,睡到办公桌下。但从旁人对他的态度来看,抓我的人是什么来头,他都在其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他总以一副快要过劳死的样子走进来,唉声叹气地坐下,紧接着在开始问我问题的那一秒钟,整个人精神状态为之一振,从头到脚容光焕发,连气场都变了。
  除了瘾君子,我还真不知道谁能这么周期性地枯木逢春。
  也许工作本身就是他的春药吧。
  一开始他根本不和我谈其他,只是很有耐心地揪住“我是谁”这个白痴问题不放。他问我丁通的写法,名字的来历,然后切换到我父系母系的情况,再从任何一句我随口丢出去的话入手,翻来覆去地抓细节、打听故事。
  他的记忆力和注意力都惊人,不管我的叙述多么冗长而颠倒,他都不会错过也不会忘记任何细节,经常冷不丁打出一耙,回到某个我自己都已经忘了的节点,重新探索新的事实和方向。
  我经常被他噎住,然后出现“你怎么知道我十九岁才破处的”这种疑问。
  到第三天,我都做好准备要把约伯屁股的形状向他好好描绘上一番了,否则实在找不到什么新鲜话题了。从知己知彼这个角度上来说,他对我了解之深之全面,足可打败我的一切狐朋狗友。
  唯一我没有说到的,也许恰恰是涂根最想打听的,那就是和奇武会搭上关系的来龙去脉。
  原因很简单,奇武会和我没什么感情,从头到尾我都是那张被霸王硬上的弓,霸王本人最后结果如何关我屁事。
  但是,一旦我从十号酒馆偶遇斯百德开始叙述,就势必要把约伯、摩根、咪咪甚至小铃铛以及她手里过好日子还有给妈治病的钱,都牵扯进去。
  尽管我身为囚徒,在此不知天日,但内心深处我仍然盼望未来会有回到烟墩路十号酒馆的那一天。我想坐上吧台正中的那张椅子上,丢一个飞镖看能干掉谁,然后对约伯说:“哥们儿,你都不知道我前段时间过得是什么日子。”
  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我说出他们的存在,这个梦想就会永远破灭。
  嗯,也许十号酒馆的老板能够改变这个悲伤的结果。在我们心目中,十号酒馆的老板神威盖世,足可击退一切来犯之敌,解决任何危机,不管是地震还是异形,他都能吃得死死的。问题在于他也是个神经病,说不定当天心情不好,就会干脆站在入侵者一边。
  所以,我决定至少站好自己那班岗。
  抽离掉奇武会这个大高潮,我的人生便十分乏善可陈。被审了三天之后,我完全失去了开口说话的兴趣,只剩下坐着翻白眼、缄口不言的力气了。
  涂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过了很久,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寂:“我有将近三十年的审讯经验,从个人角度来说,我相信你说的关于你自己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翻了翻白眼,嘀咕了一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谢谢。”
  那是一个神奇的时刻,就好像两匹狼架着势,憋着气,准备从不同的方向突袭一只山羊,暗中较着劲看谁先出击,谁会落后。
  结果一不小心,山羊跑了,我们两个忽然都放松了下来。
  涂根三十年的审讯经验值也不好攒啊,这种房子,待久了真心会折寿。
  他点点头,身体往后仰,甚至还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说:“但是……”
  我他妈真讨厌“但是”这个词,是哪个王八蛋发明的这个词,活该拿去祭天啊!
  “你说你是丁通,孤儿,小混混,住h城烟墩路。”
  我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噤,生平第一次觉得这几个关键词如此脆弱,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