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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生活 > 她比樱桃酸甜 > 她比樱桃酸甜 第77节
  他一着急,脱口而出:“要不你晚上去我那吧!”
  顾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扑哧一声笑出来,她伸出大拇指:“厉害了我的程老师!”
  都敢在她父母眼皮子底下把她带回家,这还不厉害啊!
  可程渊哪里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哦!
  他就要伸手去拧门把出去,顾黎一把按住他的手,低着声地嚷:“你干嘛去?”
  程渊一脸认真:“我去承认错误。”
  承认错误?
  顾黎翻了个白眼:“承认什么错误?啊?”她来气了:“不该和我上.床?”
  她说话太过直白,程渊忙伸手捂住了她的嘴,还瞄了一眼关上的门。
  顾黎抬手把他的手给打掉了,她哼哼:“你要是敢出去承认错误,我、我……”尽管她都说急眼了,可那句就要冒到嗓子眼的“我就跟你分手”还是被她硬生生地咽下。
  程渊拧着眉心,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在等她的下文。
  “我就不吃不喝,把自己饿死!”
  程渊:“……”
  顾黎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
  6月8号的晚上,她跪在床尾对着窗外的月亮发过誓的——
  那天晚上,满夜星辰,银白色的月光笼着一层轻薄的纱,透过窗户,撒进来一层碎银般的光亮,她抱着双拳,跪在床尾——
  “我在这里发誓,我会一辈子对程渊好的,我会代上天,将他这些年所受的所有委屈和伤痛,都化成她最爱的樱桃糖,一点、一点、一点融化在他的心里,甜到他的心底。”
  既然发了誓,那就要做到。
  所以,她这辈子都不能说那两个字。
  会把她喜欢的男孩子的眼睛弄湿的。
  程渊朝她挪近一步,拉起她的两只手,“干嘛说这种话,”他服软:“我不去就是了。”
  这还差不多!
  顾黎晃悠着他的手,‘可怜兮兮’地卖惨:“我们又没错,干嘛要承认错误,再说了,我都成年了!”
  程渊嘁了一声:“成年了还拿饿肚子的这种事来要挟人。”
  顾黎:“……”
  那不拿这事要挟他,她还有什么能要挟得了他的?
  难道真要说分手啊?
  那不行。
  她舍不得,哪怕只是吓吓他,她也舍不得。
  客厅里传来王雪琴的吆喝声:“吃饭啦!”
  程渊看着她脸上的表情,没有去拧门把,先问她:“那现在能出去了吗?”
  顾黎先警告:“等下,你就装作看不见我爸,你就直接把他那张脸给忽略掉,听见了吗?”
  哪能忽略得掉啊!
  可程渊点头:“听见了。”
  顾黎抬手摸摸他的头:“没事,姐姐在呢,姐姐会保护你的!”
  程渊皱着好看的眉头,把她的手给拿下来:“我比你大!”
  哦,可那又怎么样?
  顾黎笑得贼兮兮:“可我的家庭地位比你高。”起码在她爸心里,她的地位比他这个未来女婿要高一点。
  毕竟他爸还指望着她这个小棉袄在他老的时候给他买秋衣秋裤呢!
  两人开门出去,虽说刚刚顾黎装作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可那双脚哦,走路都不带声的。
  她还让程渊直接忽略掉她爸那张脸。
  可她呢?
  “爸,你坐。”
  “爸,喝酒吗?”
  “爸,你吃这个。”
  顾茂在心里哼哼:少在这给我献殷勤,这事,没完!
  他在心里嘀咕完,就给了对面程渊一个死亡眼神。
  是女朋友让他装作看不见老丈人的,程渊很听话,一直闷头吃饭,一个眼皮都不抬。
  倒是王雪琴,时不时地给程渊夹菜,那嘴都要咧到耳后根了:“程渊啊,你尝尝这个,阿姨今天没放辣。”
  程渊不太能吃辣。
  王雪琴继续:“还有这个粉蒸排骨,我今天是买的黑猪肉做的。”
  王雪琴夹什么,程渊就吃什么,吃前说谢谢,咽下去说好吃。
  乖巧的不要不要的。
  王雪琴那个高兴劲啊,看得对面的顾茂一个劲地拿眼尾瞅她。
  缺心眼的不止他闺女,还有他这个‘菜地被猪拱了还在给猪喂食的’老婆。
  顾茂最先吃完,吃完了他也不吭声,去了沙发里坐着,继续生闷气,然后他就收到了闺女的短信。
  宝贝女儿:『温馨提醒,我已经成年了。』
  顾茂当即甩了手机,尽量‘吼’的不大声:“成不成年你也是我闺女!”既然是闺女,那就还是孩子!
  王雪琴一愣,扭头,隔着三四五六米远的距离看他,就很莫名其妙:“你发什么神经!”
  在乱发神经的顾茂:“……”
  就很无辜,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委屈。
  第53章 此
  九溪烟树, 位于西湖西边群山中的鸡冠垅下,俗称“九溪十八涧”,是由很多条小溪流汇合而成, 是西湖新十景之一。
  逢雨后,远观, 会见附近的八觉山被满山的烟雾缭绕,犹如仙境。
  如今枫叶红了,正是这里最美的时候。
  小溪水面上烟波浩渺,迷雾蒙蒙,红色的枫树在密林深处隐隐约约可见。
  早上的天落了雨, 这会儿, 蒙蒙细雨变成了雨雾,程渊打着伞, 伞下, 他牵着她的手,漫步悠悠。
  顾黎扭头看了她一眼,她昨晚是在寝室里睡的, 一大早被程渊的电话吵醒, 满心欢喜地说要带她来看枫叶。
  至于程渊为什么会想着带她来这, 顾黎隐隐约约能猜到一些。
  她这个男朋友啊, 但凡要送她点东西,都会找一个比较有情意的地方。
  上个星期, 程渊送了她一条手链,还带着她绕着铺了满地梧桐叶的北山路走了好久。
  随着程渊的脚步停下, 顾黎不由得侧过身来抬头看他。
  程渊松开牵着她手的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方形盒子。
  顾黎抿嘴在心里偷笑,还真是被她猜对了。
  顾黎看着那白色的方形小盒, 在想,是耳钉?
  可当程渊把盒子打开,取出里面的东西,再拉起她的左手时,顾黎呆住。
  是戒指,银白色的戒指上有一颗小小的,但却很闪的钻石。
  程渊低着头,把戒指缓缓穿过她左手的中指,然后才抬头问她:“喜欢吗?”
  顾黎呆怔了几秒,突然嘟嘴了:“你都没跪下呢!”怎么就自作主张给她戴上了,她都没说‘我愿意’呢!
  程渊愣了一下,然后反应慢半拍的:“不、不是求婚戒指。”
  啊?
  不是求婚啊?
  那他送她戒指做什么?
  顾黎眨巴眨巴眼睫,一脸不解地看他,然后又一脸疑惑地低头看中指上的戒指。
  哦,中指。
  求婚戒指是不是要戴在无名指啊?
  所以,这算什么?
  顾黎满脑子的问号。
  程渊也被她的反应搞得完全懵掉了。
  他就是单纯的想给她买个戒指,顺便给她这个人盖个章,好让别人知道她是有主的。
  再说了,真要求婚,这戒指也拿不出手啊。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
  顾黎率先反应过来:“是情侣戒指是不是?”
  也不是,因为程渊压根就买了一个,但这个时候了,他只能点头。
  既然顶了个‘情侣戒指’的头衔,顾黎就喜滋滋了,她笑嘻嘻地挽住了程渊的胳膊,然后软着声说了句:“我喜欢。”
  送个礼物把自己的心脏都要送停了,程渊有种很挫败的感觉。
  两人继续往前走,程渊不确定地问她:“真的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