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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历史 > 我要做皇帝 > 第1622章 修改户律
  翌日,大朝议继续。
  第一个议题,便是《海疆律》的公议。
  数百本被刻印抄录出的《海疆律》文本,被发到了所有与会大臣和郡国两千石、诸侯王、列侯勋臣外戚手中。
  薄薄的小册子上,甚至还蘸着墨水的气味。
  但上面的文字,却让无数人心惊肉跳。
  “若按照这海疆律的条文……”很多人看完相关条文,都是暗自摇头,有些不愿看到这部法律被通过。
  君子们眉头紧皱,沉默不语。
  贵族们咬牙切齿,低头沉叹。
  在大部分人眼中,这海疆律简直是一部邪典!
  它的所有条文,都在强调一件事情——楼船衙门拥有在海上执法的权力。
  包括但不限于缉私、检查、追捕盗匪、打击不法、
  同时,还将授权给楼船惩戒一切可能影响和危害到大汉天子威严和大汉帝国神圣的蛮夷。
  这简直……
  许多与海商有关系的士大夫们,将拳头都握紧了。
  这些年来,楼船衙门与主爵都尉衙门,狼狈为奸,在海上和港口,大搞缉私和收税。
  他们甚至恨不得将每一艘在海上或者在港口的船舶,都登记在册,并要求这些船舶的主人按时申报自己名下船舶的动态及其运载的货物。
  仅仅是在去年,楼船衙门和主爵都尉衙门,就扣留了大小船舶数百艘,没收物资以千万计。
  一个个良善忠厚的义商,被这些贪利无耻之辈,害得家破人亡。
  真是让闻者落泪,睹者伤心。
  如今,楼船衙门更进一步,要将自身威权立法,以法律的形势,确认自身的优势?
  这如何可以?
  只是……
  君子们看了看在大殿之中,那数十位盘膝而坐,不动声色,甚至连神态都丝毫不变的列侯们,他们就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当今汉家体制,军方的影响力举足轻重,甚至可以说,足以影响朝野均势。
  特别是那些新兴军功贵族们,他们才是当今汉室的统治者。
  以羽林卫、虎贲卫、细柳营及其他野战军将官为主体,以数十万精锐之士为骨干,以十余万遍及郡国基层的亭长、里正、游徼、县尉、郡尉为骨肉。
  这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横跨军政两届,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帝国,任何事物都不能绕开他们。
  而他们本身又是当今天子的意志的投影。
  他们不说话,其实就代表了天子的态度——天子是支持楼船在海疆立法的……
  想想那《海疆律》的序言与条文,士大夫们不得不倒吸一口凉气。
  “说不定,这《海疆律》本身便是当今授意的手笔……”许多人暗叹。
  倘若猜测为真,那么毫无疑问,此事没有人能阻拦!
  哪怕整个文官士大夫集团,全部站起来反对,也是没用!
  因为,武将军功贵族集团已经在这个宣室殿之中,占据了优势!
  殿中两千石以上的朝臣和地方大员,有大半是有军方背景甚至本身就是军方将领!
  真正让这些人不敢轻举妄动的,还是对于自身乌纱帽的重视。
  世人皆知,刘氏天子素来小鸡肚肠,极为记仇。
  当年丁公之事,自高帝至今上,刘氏记恨数十年,连丁公的亲戚们也被牵连,也被连坐,数十年不得入仕,直至今上,因汲黯之故,郑当时方能入仕为官。
  即使如此,这位素来享有清誉,为士林称颂的君子,却一直不得重用,数年来一直盘亘于兰台之中,连外放的机会也不可得。
  若自己贸然出头,获罪于今上,家族被计入那个小本本,数十年不得用。
  那还玩蛋?
  就在士大夫们犹豫的间隙,海疆律的三读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
  直到颜异最后一遍,朗声询问全殿大臣:“夫海疆之律,四十八条,百七十三款,诸卿可有异议?”
  倘若这一次询问,依然无人反对,则代表着这部法律已经经过了‘天下人’的承认,且‘天下人’皆对此没有异议。
  这样,这部法律便具备了足够的效力和足够的威权。
  日后哪怕有人反对,且串联了足够多的大臣,也是无效的。
  除非上到大朝议上,再经过天下公议,天子裁决,方能废黜。
  不然,这部法律便不可更改!
  这就是刘彻为何要搞大朝议的缘故——他可以借着这个场合,以天下人的名义,制定法律、政策。
  而在大朝议上通过的法律、政策,天然就具备了合法性和神圣性。
  整个统治阶级和朝野各方,都会认可和承认,并且主动去推动。
  这可以有效的团结朝野,集中权力,而不虞有人捣鬼。
  就拿这个《海疆律》来说,若无大朝议群臣背书,他自己专断独行的颁布命令,进行立法。
  那么地方的利益集团和贵族士大夫们,很可能会千方百计的在私下捣鬼、扯后腿。
  甚至在未来,他们很可能会反攻倒算,摧毁刘彻曾经的一切努力与心血。
  然而,经过了大朝议的公议后,地方利益集团和贵族士大夫们想捣鬼?
  一旦被发现,那就是公然挑衅整个统治阶级,与‘天下人’为敌了。
  这样的渣渣的下场,不需要去想就可以知道。
  而有了大朝议背书后,楼船衙门,就可以通过海疆律,在未来数十年,建立起一个以海洋为中心的庞大利益集团。
  就算日后刘彻进了茂陵,哪怕子孙不肖,被人蛊惑,想废黜大汉的海权,想消灭大汉的海权意识?
  就得先消灭那个庞大的依附于海洋利益和对外开拓的利益集团。
  楼船衙门,不会和郑和一样,只是孤军作战。
  思虑之间,三读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颜异回身面朝刘彻,恭身奏道:“臣启禀陛下:经群臣公议,诸卿于《海疆律》四十八条,百七十三款皆无异议,伏请陛下圣裁!”
  刘彻闻言,回过神来,点点头道:“既如此,下御史,请廷尉与御史制法,择吉日良辰,敬献高庙,伏请祖宗神灵共览,然后公于露布,行于天下!”
  “诺!”颜异连忙拜道:“陛下圣明!”
  廷尉卿汲黯与御史大夫刘舍也各自出列,拜道:“臣等谨奉诏!”
  这样《海疆律》的立法程序便已经走完,只等廷尉和御史大夫衙门进行编订和用印,最后送到高庙、文成庙(太宗)、德阳庙(先帝),让祖宗们看一眼就能公布天下,成为成法。
  士大夫们则都是肉疼不已,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尤其是齐鲁吴楚一带的官僚,更是一副死了爹妈的模样。
  没办法,海疆律一立法,就等于赋予了楼船威权,并确认了楼船衙门的海上执法权。
  从此,海洋事务的管辖就有法可依。
  更重要的是,这寓意着未来的沿海百姓都可以在海疆律的指导下出海从事他们想从事的任何合法事业。
  渔民、渔业的地位,也从社会的边角地,提升到了与农夫、农业对等的地位。
  这让他们如何舒服?
  但也有聪明人,已经在思考着,如何利用和顺应这个变化。
  毕竟,比起在土里刨食,其实海洋的利益更大。
  一船出海数日,就可以带回一整船的鲜鱼。
  价值远超数百亩甚至千亩土地的产出!
  而士大夫贵族,本身就拥有远超常人的资源、权力与人力物力。
  利用的好,轻松就可以成就一个海上霸主,所得之利,说不定远超从前!
  但能够转过这个弯的很少。
  不过数十人而已,其他人,依旧在哀叹和怨怼着海疆律。
  楼船上下,却都是弹冠相庆。
  楼船将军徐悍更是激动的几乎哭了出来!
  《海疆律》立法,不仅仅宣告了楼船的正当性和权柄,更意味着楼船走出了成为一个独立军种的第一步。
  翌日功成之日,他徐悍便可成为楼船之父,为万世所敬仰!
  ……………………
  《海疆律》后,又三读通过了《河律》、《防洪令》等法案。
  其中河律,是专门针对大河所制定的法律。
  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治理大河而特别制定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了,禁止在大河上游河岸两边五百步内的一切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活动。
  并且规定了,重点的大河堤坝区的责任制度。
  同时,根据这部法律,汉室将设置大河都督一职,秩比三千石,总督大河治理和防洪、堤坝工程的建设。
  河东郡郡守严熊成为第一任大河都督。
  至于《防洪令》则是针对所有水域的防洪工作的指导文件。
  明确提出和指出了,防洪堤坝及其建设,是临河郡县的考绩范围。
  并且明确区分了地方官在洪水、干旱这样的天灾面前的责任。
  对于这两部法律,群臣自然是没有异议的。
  只是,地方官们感觉有些压力大。
  这两部律法三读之后,便到了本次大朝议,各方势力都严重关切的《户律》的修改。
  户律,是大汉帝国最重要的律法,也是指导地方官治理地方的法律,更是有关社会人伦和家庭责任的法律!
  说它是帝国的宪法,也未尝不可!
  如今,要修改户律,自然立刻就引发了各方关注。
  而在此之前,户律的修改,已然在舆论界和朝野,都闹得沸沸扬扬。
  儒法黄老,集体关注。
  至于朝野大臣,更是人瞩目!
  没办法,户律牵一发而动全身,甚至直接涉及了国本,谁敢轻慢?
  而汉室户律,经过了数十年的沿革,发展至今,虽然依旧可以看到很多秦代法律的影子,但其条文和制度却已经面目全非了。
  颜异拿着那本经过廷尉、兰台和丞相府共同商讨后,拿出来的户律增补和修订的条款文书,站在殿中,只是看了一眼,他就震惊不已,连手都在抖。
  勉强定住心神,他几乎是用颤音念道:“奉陛下之命,廷尉卿汲黯、御史大夫刘舍、丞相晁错,会有司之吏,共商《户律》之增修补缺,增补三条七款,修订其中七令,乃与群臣共商……”
  说着,他就念出了文书上的内容:“欲增补者如下:增户律之置户律一款:凡民有余子二人及以上,年二十三,皆当别户,不如令,倍其赋,再不如令,县道有司强使之,入屯垦团……”
  这一条念出,群臣表示情绪稳定,只有儒家的大臣们,有些不安。
  大家族、大宗族,这是儒家的信仰和基石所在。
  而秦汉两代,却矢志于破坏和肢解大宗族大家族的存在根基。
  商君制定的异子之科制度,天生就是大宗族和大家族的克星!
  然而,儒家现在根本无力反抗,甚至只能捏着鼻子承认这个制度和相关法律。
  颜异接着念道:“修改户律第十八条为:为人妻者不得为户,民欲别户,有司当许之……”
  这一条的改变虽然不大,但影响却是大的惊人!
  在今日以前,这条法律的条文是:为人妻者不得为户,民欲别户,当以八月户时,非户时勿许。
  如今修改为人民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单独别户。
  毫无疑问,这进一步强化了异子之科制度。
  颜异继续念道:“增加第十九条:村亭长、里正之选,皆以六月,有司择村亭之贤者三人,以交公选,以户为数,得选最多者为里正……”
  这一条一出口,顿时整个大殿都喧哗了起来。
  只要不是傻子,都听出来了,这是要学习市井之中的商贾们选举擅权的模式!
  地方官们的反应尤为激烈!
  亭长、里正,看似不起眼,但实则却是地方上最关键的一环。
  他们是直接与地方百姓接触之人,是官府掌握地方权柄的关键所在,更是士大夫贵族们所以能鱼肉百姓的关键!
  如今,这亭长、里正却要由泥腿子们投票来选?
  这如何能行得通?
  那些泥腿子们懂得什么叫贤人吗?他们理解得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吗?
  若真要被这一条通过了,那……从此以后刁民们还不得尾巴翘上天了?
  大家伙又如何能够继续忽悠甚至是使唤他们?
  本来,刘彻玩的以退役士卒、军官优先充任亭长、里正的改革,就让士大夫地主们很不满了。
  这些从军队退役的人,有很多根本不鸟地方官,他们自行其是,将他们从军队里学到的知识与技术教授给百姓,还懂得利用法律和制度来帮百姓说话。
  不少地方,从此都是刁民遍地,良善淳朴之风不在。
  若再来这么一出投票选举?
  刁民们还不得翻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