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时合上门, 在风雪中伫立许久,才提起一盏放在门边的暖色纱灯。
他的背挺得笔直, 灯光照亮身前一小片洁白的雪, 在雪地上留下的每一道脚印前后间距长短一致,深浅也一致。
边塞的风雪比这平安富贵乡的风雪要凌厉得多,每天都有人裹着一身破烂稻草编成的衣服,冻死在高高的城墙之下。现在还算是太平盛世,若再往前推个一百多年, 人一饿起来,将亲人烹煮而食的事情也时常发生。
如果皇位上面的人换了一个……那这天下是否会变得动荡不安?
程时静静地想, 自己其实不在乎的。
程时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
一道凌厉的掌风忽然袭上了他的后背,程时平静的目光忽然一凛, 向一旁躲开。
多年从军练出的实战经验使他在一瞬间身体绷紧, 袭向对方致命处, 下手狠辣毫不犹豫。对方也似乎是练家子,不像市井混子般毫无章法,从出手的招式就能看出出身不凡。
地上的积雪被两人的动作拨乱, 乱雪飞石, 呼吸到的空气都仿佛多了呛人的冰凉风雪味道。程时许久没有遇到过能在自己手下过招超过一百下的人,呼吸微微急促起来,攻势加紧, 在自己臂部受到重击后命中对方的手腕。
在此过程中, 纱灯被他护在左手里, 连灯焰也没有被风熄灭, 只在命中时灯台锋利的底端划过对方的手臂,留下一道血痕。
来者似乎意图不在取走他的性命,反手夺走纱灯,吹灭灯光。
蜡烛与灯罩滚落到地上,压塌松软的雪地,失去了纱灯的照明,仍有雪面反射的光线可以帮助程时看清楚对面的人。
他拂去衣袖上溅到的飞雪,冷冷地注视着对方。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陌生的青年,乍一看很面生,不知是不是光线昏暗的缘故,仔细观察会觉得他的五官很眼熟。
青年高鼻深目,唇珠秀润,肤色冷白,身上松松垮垮披着一件与地上积雪同色的白袍,披散下来的长发是抓人目光的黑。他挽起袖子,露出手臂一道长长的伤痕,还在往外滚着血珠。
“你是谁?”程时问。
两人站的地方有些偏僻,又是空寂无人的雪夜,就算死了人,也不会轻易被发现。
青年的声音放低,有些沙哑低沉,“凌迎。”
程时冷漠的表情出现了一丝变化,没有轻易相信,在青年的脸上寻找着与白日里所见的那个弱柳扶风的病弱女子的相同处。
直觉最终告诉他,凌迎是面前的这个青年。
他大概是会缩骨术,白日里以女装示人时个子只比程朝高一些,肩膀窄瘦,每一处细节都照着女性的特征长。而此刻个子与程时相仿,身姿挺拔如青松,病容全部褪净,一眼就能看出是男性。
程时:“你想做什么?”
“本来是想杀了你,现在才发现,你比我想象中的要棘手。”凌迎遮住手臂上的伤口,若有所思。
程时心中首先涌上来的情绪是恼怒——不是因为凌迎想杀自己而恼怒,而是他装作女子骗取程朝的信任。程朝待他一片真心,就连程时看了也在心底发酸,凌迎怎么好意思欺瞒下去的?
尽管内心波涛汹涌,程时表面上仍是不动声色,淡淡道:“我会告诉程朝。”
凌迎笑了一声:“那你觉得,他会相信我还是相信你?”
这句话显然戳中了程时的痛处,后者的脸色难看起来,指骨紧绷,因为用力过大,能清晰看见他手背薄薄一层血肉下的青色血管。
程朝不信任他,程朝只相信自己所看见的。
就算他露出手上的伤口告诉程朝凌迎其实是一个男的,昨夜与自己打了一架,程朝也只会觉得是程时没睡醒,想排挤人家小姑娘。
程时心知肚明,自己的武力与对方势均力敌,若是非要继续打下去,只会两败俱伤,没有一个人能得到好处。所以内心再怒不可遏,也强行按捺下去了。
“你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为了损害程朝而来,那他就算拼得两败俱伤。也要把凌迎杀死。
“我是来找他的。”凌迎回答。
这个“他”,两人都知道指的是谁。
“你喜欢他?”程时冷笑一声,“你既然装成女人来骗他,就应该知道他喜欢的是女人,不可能爱上你。”
“难道你不喜欢他?”凌迎目露讥讽。
程时顿了一下,说:“他会拥有很幸福的一生,妻子貌美,孩子孝顺,家庭和睦。我只会护他一生平安顺意,你休想破坏他的前程。”
“你说得轻松……”
凌迎眼底微微泛起了红意,“我等了他五百年……”
“我等了他五百年!等了五百年才知道他已经死了!他到死都不知道我喜欢他,我凭什么不能争一争?”
“疯子。”程时定定地看着他,然后弯腰捡起地上的纱灯,转身没入风雪之中。
*
程朝惊醒时窗外的雪已经停了,一只小麻雀站在枝头吱吱喳喳地叫唤,重重纱幔垂下,抵挡住窗外雪融的寒意。
空气中弥漫着精心养神的暖香,而不是他喜欢的,大雪过后的清晨,泛着凉意的清新气味。
他闭了闭眼,窝在暖和的锦被里,松开在手中紧紧攥了一夜的玉佩,听见大白汤圆轻声问道:
“又做噩梦了?”
大白汤圆自从自己跟自己打麻将后又发展出新的爱好——织毛衣。系统空间里没有真的毛线,它就把数据扯成线,编织成数据毛衣,洋洋得意地告诉程朝,等自己学会后,就给他打毛衣穿。
“嗯。”程朝用鼻子应了一声,逼迫自己忘记梦中的一片血光。
他没有唤下人进来帮自己穿衣服,听着大白汤圆的安慰,垂着眼拿了衣服穿上。
一个人如果有什么奇特的习惯,必然是经历了什么事情,或者是在什么的熏陶下潜移默化中养成的。程朝注视着掌心中的玉佩良久,然后将它垂挂在自己的腰上。
他腰细,腰带要系好几圈,仍是不够紧,胜在风骨仪态好,能撑住精致繁丽的衣饰,不会显得太过松垮,一副睡不醒的浪荡公子模样。
“凌迎姑娘初来乍到,不知道有多紧张害怕,我得去看看她。”程朝洗漱完毕,解除了对大白汤圆的屏蔽,絮絮叨叨地说。
大白汤圆不置可否,酸酸地撇了撇嘴:“你对我都没有这么温柔过。”
早餐是开胃的点心和炖得软烂的甜粥,程朝一边吃,一边隔着窗户监督外面的人清扫地上的积雪。
让人料想不到的是,凌迎先他一步来拜访了程朝。
她仍是一副久病姿态,斜倚着门框望着程朝,苍白的唇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程朝慌忙擦去唇角点心的碎屑,眼睛里盈着波光朝她笑:“凌姑娘,你怎么起这么早。”
此时已日上三竿,太阳明亮,这话实在像是没话找话出来的僵硬话题了。
“我来看看你。”凌迎说。
程朝连忙拉她坐下,让人给她倒了一杯暖身子的热茶。
凌迎素白的手指托着茶杯,被杯壁的温度烫出一点红色。她长相温婉,说话声音也是轻轻柔柔,虽然音色冷,却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冷淡。
“我今日要去将军府,不知道程小公子有没有空陪我同去?”
程朝自然是有的,就是怕自己现在的身份不方便,叫人去请示程时,跟凌迎解释:“我哥哥管我管得严,我得听他的。”
凌迎:“我可以一个人去,找你也只是怕路不熟,你不用为难。”
“没有没有,我自己也想出门。”程朝觉得凌姑娘是一个可心人,看起来也像是一个会守口如瓶的人,便小声跟她讲起了程时的坏话来。
凌迎似乎觉得这个话题很有趣,面上多了淡淡的笑。
程朝跟大白汤圆感叹:“果然在一起说一个人的坏话,能拉近跟另外一个人的距离。”
大白汤圆“呸”了一声,“歪理,明明是她讨厌你哥哥。”
凌迎说话说得渴了,捧起茶杯小口喝了起来,白色的袖子顺着腕骨滑下去,露出一道伤疤。
白玉般的手腕上突兀多出这么一道长长的新鲜伤疤,实在明显。程朝一眼就注意到了,急切询问道:“凌姑娘,你这……怎么弄的?”
凌迎用袖子掩住伤口,微微偏过脸,“没事。”
“怎么会没事,不涂药的话会留疤的。”程朝站了起来,翻箱倒柜找出药膏。
两人的关系还不适合做一些过于亲密的事情,所以哪怕凌迎伤在右手,不方便涂药,程朝也没帮忙。凌迎便低垂着眉眼,挽着袖子自己给自己涂药。
“你这是在哪伤的?”程朝温声问。
凌迎抿着唇,摇了摇头。
程朝急了,拉住凌迎的袖角,“可是那些不知事的小丫鬟伤的你?”
凌迎眼底升起薄薄的雾气:“小公子不必问了,就算问了,也无济于事。”
“你说出来,我会帮你做主的。”程朝温温柔柔地说。
“是、是程世子,昨夜我睡不着,在门口走动,他从你房中走出来,路过我的时候,把我撞到了。世子没有道歉,看了我一眼就直接走了,他应该是无意的,你不要多想。”凌迎压低声音,嗓音听起来有些哽咽。
“这……”程朝真的不敢帮凌迎做主。
想不到程时是一个这么不尊重女孩子这么不要脸的人,程朝呸了一声,又怂怂地不敢去找程时追究,暗自将这件事记在心里。同时,又对凌迎更愧疚了,接下来几天,对她更加温柔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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