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生活 > 婚坎 > 第714章 番外作孽
  自作孽,不可活!我充分印证了这句真理。
  程婉卿的事情上,我手软了,所有对秦崇林隐瞒了这事儿。因为她比不得秦家人,肯定要受到很严重的惩罚的。至于我,本来就破罐子了,再摔一下也没所谓。
  只是没想到,这引得秦漠飞和那边的人十分反感,他们觉得我无可救药了。我也没太在意这个,程婉卿经过这事儿收敛了不少,也是件好事。
  考虑到公司换人影响很大,也实在没有合适的人来胜任她的岗位,我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好在她没有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们的关系也都相安无事。这种模式能持续多久我也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过我有叮嘱小五,但凡出现什么风吹草动,就立马联系律师把股权和资金冻结。
  至于程千羽那边,她也交代了那孩子不是我的,所以我就随她了。如果生下来的话,我也会适当性地给点儿安慰,毕竟她把赌注压在了我身上,而我让她输得精光。但令我诧异的是,她似乎怀到五六个月的时候就把孩子处理了,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没有去管那么多。
  就这样的氛围下,发生了一件令我惊愕的事情:秦漠飞和欢颜离婚了。
  离婚的原因是一张画,是我在纽约街头拉小提琴的画面,被欢颜偷偷画下来过后拿去学校比赛了。那幅画其实也就我的侧颜,但画得十分传神,一看就是用心在画。
  我把画用高价买了回来,留着自己欣赏了。不晓得欢颜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画的这幅画,完全无可挑剔,我看着看着就被感动了,满脑子都是她的音容笑貌。
  因为这画,我原本对欢颜安分的心又有些躁动了。所以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忍不住在秦漠飞面前嘚瑟了一下,其实就是想气气他的。
  秦漠飞怒了,情绪超乎我想象的恶劣。他因为画的事情跟欢颜大吵一架,甚至把欢颜赶出了秦家老宅子,逼她画一幅画才能够回去住。
  欢颜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跟他提出的离婚,细节我就不知道了。但不可否认这件事因我而起,所以我特别想要弥补她,或者说,争取她。
  这件事过后,秦漠飞和欢颜都十分憎恨我,原本已经缓和的关系又开始剑拔弩张了。尤其是秦漠飞,他把我当成了生死仇人一样,恨不能挫骨扬灰。
  他越是这样,我就越为欢颜叫屈,觉得他们俩离婚真是喜闻乐见的事儿。欢颜离婚过后带上了诺诺,所以我刻意留在了美国一个乡村小镇,距离波士顿不远,想照顾她们母女。
  但可能是天意,我刚把她们母女俩接到家里,就发生了一件意外事。我在后来的很多年都深深觉得,这是老天爷在阻止我和欢颜再发生什么。
  事情是这样!
  诺诺在院子里玩的时候,被一条蛇咬了,我知道这种蛇毒性很大,就不由分说地给她把蛇毒吸了出来。这蛇毒对肝损害很大,而我的肝才移植不久,正好在恢复期,顿时就肝衰竭了。
  肝衰竭,就意味着我无力回天了。所以当我倒在欢颜母子面前的时候,心里特别的平和,竟然有种死得其所的感觉。
  我被抢救过后有很长一段日子我没有记忆,空白的。但我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卢克思的工作室里,他跟我说,程婉卿要他把我催眠,但他阳奉阴违了,做了个样子给她看。
  我顿时就明白,程婉卿并没有死心,也没有放弃matthiola公司。被蛇咬一事,在她看来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转机,所以她又蠢蠢欲动了。
  这一次,我没有恨,也没有怒,只是觉得她挺可悲的。一次又一次作死,总归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像我这样的人,要么把我弄死,要么就等着我报复。
  我在卢克思的工作室里住了两天,程婉卿接到消息来接我时,她还特意问了我是否失忆了,神志看起来是否正常。卢克思按照我的嘱托告诉他,我谁都记不得了,精神力差得很。
  确实差,因为我的肝正在慢慢坏死,或许真活不了多久了。
  我以为程婉卿看到我这样子会难过,伤心。但不是,她表现得很雀跃,进来就问我还记不记得欢颜,对秦家还有印象吗?知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摇摇头,傻痴痴地看着她笑,“你是谁?”
  她怔了怔,跟我说,“傻瓜,我是你妻子啊,你竟然不记得我了。”
  随后她看了卢克思一眼,走过去耳语了好一阵子,才又兴冲冲地来到我身边,说,“驰恩,记不起来过去就算了,我们回家吧。往后啊,我就是你的记忆,你想知道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就都说给你听,好吗?”
  “好!”我冲她莞尔一笑,还捏了捏她的脸,又道,“你真漂亮!”
  程婉卿一听顿时乐得心花怒放,激动得面红耳赤。我看她眼底挥之不去的喜悦,唏嘘着,也无奈着。现如今我就好比砧板上的肉,任由她千刀万剐了。
  离开美国后,她直接把我带回了香港,在慕氏医院继续医治肝病。这一次慕少卿也无力回天了,蛇毒入侵了本就功能不太健全的肝脏,要么从新移植,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办法。
  程婉卿似乎也没那么急着要给我找肝移植了,她可能已经做好了让我死去的准备。她信以为真我失忆了,所以特别放心我在医院里养伤,她则回了魔都打理公司。
  她走后不久,我就联系到了小五,听到说程婉卿已经代任了董事长一职,身兼ceo,真正意义上的位高权重了。不过她并不晓得公司的遗嘱我已经更改,除了我自己,谁说了都不算。
  眼下我没有去动她,因为不敢动。
  公司物色不到一个好的接班人,那就等于功亏一篑。一个公司成长起来很不容易,但要倒下去的话很快。再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下,我就按兵不动好了。
  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严重时候都要用轮椅了,最显著的是我头发都白得差不多了,若非脸还算年轻,绝对是个老头子了。这也没办法治疗,于是我就搬回了香港的别墅里,起居有小五照顾着。在这边不问世事,每天让小五推着我去看风景,慢慢等死。
  八月六号这天,魔都那边传来了一个噩耗:秦斐然死了。
  他从把肝给我的那一刻起就没有醒来过,直到死时也无人晓得他这段日子是否有意识。我来不及去参加他的葬礼,但心里还是很难过。
  逝者已矣,再大的仇恨和恩怨好像都消失了。包括他捐给我的肝,也在慢慢衰竭,真的要一点儿痕迹都不留。
  可能我也等不了多久了,我每天都在数着日子,看自己到底会死在哪一天。
  小五问我,如果真的等不到肝源移植怎么办。我笑说从来就没有期盼过谁能再跟我捐肝,因为秦家的血脉与众不同,跟所有的肝都匹配不上。
  他怔了怔,道,“老板,我不希望你死去。”
  我笑道,“生死这种东西由不得人自己掌控,阎王让你三更死,就不会留你到天明,这是劫数。”
  他听后没有做声,红着眼圈到一旁去哭了。我历经无数次生与死,已经不在乎死不死的了,就是有些担心,如果在我临死之前还找不到人接手公司,那恐怕真要落在程婉卿手里了。
  我对她,已经失去了最根本的怜惜,但真正令我惊恐的事情还在后边。
  我始终想不到所谓的“最毒妇人心”到底有多狠毒,可程婉卿就能够做出比这句话更恐怖的事情。就在秦斐然死去的消息过后不久,我听到说欢颜生产了,遗憾的是生下来的孩子是个死的。
  我正想着回去一趟安慰她的时候,程婉卿却带着个女婴来香港了。这孩子眉清目秀,长得活脱脱就是欢颜的翻版,所以我瞬间明白了她的想法,大概想用孩子去要挟什么。
  我问程婉卿这孩子是谁的,她特别温柔地跟我说,“驰恩,这些年我们结了婚也没有个孩子,我寻思着先领养一个。这不,刚刚打听到福利院那边来了个弃婴,我就把她带回来了,你看看她可爱吗?”
  “很可爱,她父母是谁呢?”
  我轻轻触碰了一下小家伙粉嘟嘟的脸,她立即就舔了一下舌头,可爱极了。这是欢颜的宝宝啊,她生下来的,我立即就喜欢上了,想要把她捧在怀里呵护着。
  程婉卿见我逗弄孩子,并没有回我孩子的父母是谁,寒暄了两句就离开了。不一会又拿了个手机过来,把孩子放在我边上拍,找的角度特别奇怪。
  “驰恩,你说咱们给宝宝取个什么名字呢?”她一边拍一边问我道。
  我没有应声,这孩子的名字轮不到我起,她怕是留不了一会儿了。以秦漠飞的智商,兴许很快就要找过来了,也不晓得届时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程婉卿拍了视频过后就急急走了,说公司那边的事情繁忙,让我和小五看着点儿孩子。我怀疑她那么着急离开可能和欢颜有关,因为她一直在逼她签什么协议。
  她一走,我让慕少卿从医院调来了一个育儿师照顾宝宝。这粉嫩的小家伙还不晓得她现在的处境,能吃能喝能睡。
  如此过了两天,我思来想去许久,还是让小五打电话联系了秦漠飞,把孩子的下落告诉给了他。
  不管大人间有什么恩怨,孩子始终是无辜的,看样子她刚出生不久,不在母亲身边也不好,尤其她是欢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