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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生活 > 初初见你(作者:予我白鹭) > 初初见你(作者:予我白鹭) 第53节
  前座的助理转过头说:“傅总,沈小姐那边已经安排妥当,沈宅和她日常出行的车辆都会专人保护。”
  傅柏凛捏了捏眉心,脸上隐隐浮起一丝戾色。
  “别让她知道。”
  并非怕她怪罪,他只是不想给她任何拒绝他的理由。
  其他小事,她抗拒也好反感也罢,都无所谓。
  可这件事没得商量。
  “另外,晚上把这个还到沈宅。”他神色懒淡,将她的手机递出去。
  而就在这时,手机忽然震了下。
  是一条新消息。
  屏幕刚好朝上,傅柏林垂眸一眼扫过。
  【小钟哥哥:给你带了礼物,下周一并给你,你会喜欢的。】
  何磊还维持着伸手的动作,可傅柏凛却迟迟没递出来,那双冷眸只是一味凝视着手机屏幕,唇角拉成一条直线。
  气息骤然冷下来。
  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他一个小小助理,也不知道,也不敢问。
  他只敢在内心偷偷揣测,傅总现在这模样,好像是动物世界里被抢了地盘夺了配偶的大型食肉动物哦!
  ……
  沈棠初直接买了部新手机。
  她在家休息了几天,和导师那边交接好,然后在周一那天才正式去傅氏报道。
  不过当助理是不可能当助理的,总不能抢人何助理的活儿干。
  沈棠初只答应去实习,去他公司的公关部门。
  梁今韵得知她要出去实习,一开始蛮不赞同,先说她身体还没好,后来又让步,说要实习就去自家集团,也好学学以后怎么管理公司。
  后来发现她要去的是傅柏凛那里。
  梁今韵就更不同意了。
  是,她先前是觉得傅柏凛一表人才,家世才华更是一等一的出挑,弃之实在可惜。
  可刚出了司机劫持一事,听说女儿出事那一刻,只把她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
  除了希望女儿安好,她再没别的要求。
  她是在沈棠初获救后才得知消息,也一并知道了是傅柏凛在第一时间救下了她。
  那时候心里很复杂。
  事后她没对傅柏凛有任何怨言,但也说不出感激的话。
  到底是因为他才招致的灾祸。
  梁今韵开始更用心的撮合女儿和钟家结亲。
  最起码对方知根知底,家世清白,和和睦睦的,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在听母亲长篇大论分析完利弊后,沈棠初静默良久,就说了一句话:“是我想去的。”
  她很少这样直白干脆,不留余地地表达。
  梁今韵当时愣了下,第一反应竟然觉得,女儿那一瞬间坚定,不容置疑的眼神,像极了傅家那小子。
  ……
  “所以你跑到傅柏凛的地盘去给他打工,那不是近水楼台?”
  梁盼觉得这个进展非常神。
  神经病的神。
  这俩人又是退婚又是强吻又是上演生死营救大戏,好家伙,简直比电视剧还精彩。
  沈棠初背靠在茶水间门上,笑着纠正她:“不是打工,是实习,不是近水楼台,是上司和下属。”
  梁盼一听更来劲了:“办公室恋情yyds!我可太吃这个了!”
  “少来了,我是为了来学习。”
  在业内,傅氏的公关部门声名在外,好几次的舆论危机都逢凶化吉,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效率,还被学院里拿来当过最佳公关案例来教学。
  梁盼嗤笑:“得了吧,我看这就是,你追他逃,你逃他追,你插翅难飞,你心里有鬼……”
  “……”沈棠初嘴角抽了抽,无奈地挂上电话。
  她到底是没反驳。
  或许梁盼说得没错,她是心里有鬼,至少不那么坦荡。
  扪心自问,在傅柏凛牵住她手的那一刻,她是有动心的。
  忍不住看他紧绷的下颚,挺直的鼻梁,淡漠却染上几分欲念的眼神。
  那种暧昧的氛围很容易让人陷入。
  有句歌怎么唱的?
  你只要心中有鬼,他就一直甜美。
  是的,甜美。
  才让她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他。
  但学习还是要学习的。
  带她的那位主管很尽心,一点都不怠慢,沈棠初有些怀疑是不是傅柏凛交代了些什么,但她什么也没问。
  倒是没有把她当个花瓶摆起来,该学的,该她做的一样没少交待。
  沈棠初又打消了疑虑。
  社畜的一天过得既充实又快,傅柏凛不喜欢员工加班,更提倡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所以一到下班点场面就很壮观,一个个像是生怕晚一分钟打卡就会被扣工资似的。
  沈棠初也收拾好东西。
  不管他追不追,她逃不逃,反正下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哎,小沈先别走,待会儿有个聚餐,其他实习生都来,你别缺席啊。”有同事招呼她。
  沈棠初有些犯难。
  她不太想去,怕到时候免不了被劝酒,正想要不要找个理由拒绝掉。
  就在这时。
  桌上的座机忽然响了,她马上接起来。
  “你好哪位?”
  那边言简意赅,语气透着点倨傲的拽:“我。”
  沈棠初:“您有事吗?”
  傅柏凛闷笑一声,听小姑娘声音软软的,却带着刺,这句话更像是在不带脏字的骂人。
  “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淡笑着强调,“马上。”
  “……”
  沈棠初决定还是飞一飞。
  她面带得体的微笑,语气却格外疏离,一本正经道:“不好意思,我现在要去参加部门聚餐,去不了呢。”
  然后毅然决然地挂上电话。
  第33章 不要他,要我好不好
  沈棠初第一次参加这种同事聚餐。
  十几个人, 到了一家韩式烧烤店,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在场的人包括她还有两个实习生, 一男一女。
  男的那个很会来事, 饭店是他找的, 坐下就给其他同事敬酒,场面话一套接一套。
  沈棠初在学习里的环境待了太久,很少见到这样会来事的,忍不住盯着他瞧了几眼。
  另一个女实习生很腼腆, 和她一样话不多, 有人跟她敬酒她就喝,一杯接一杯, 看得沈棠初心惊肉跳,生怕女生喝醉了。
  结果将近十杯烧酒下来, 人还面不改色, 该怎么腼腆还是怎么腼腆。
  “我同学说了,像我这种不会讲话的, 就得会喝酒。”女生悄悄告诉她。
  沈棠初心里很是佩服。
  原来职场就是这样,看似默默无闻的存在, 也得有个发光点。
  要么会说, 要么能喝,会吹牛拍马也是一种技能。
  沈棠初最初是不想喝酒的, 可能是被女生感染, 也可能是她不想显得太格格不入, 就少少地喝了两杯。
  倒是也没人太过分的劝酒。
  女主管坐在另一桌,她往沈棠初这边看了两眼,接着不着痕迹地将话题引到工作上。
  原本休闲随意的下班时光, 逐渐演变成了严肃的工作报告小会。
  大家心里都有点叫苦不迭。
  只有沈棠初看出了端倪。
  她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傅柏凛,她果然没想错,他果然还是……
  大家都没兴致喝酒了,恨不得这场饭局早早结束,于是接下来十几人风卷残云的一通吃,有孩子的借口接孩子,没孩子的借口接老婆,渐渐地都走了。
  那天回家才八点,比她想象中早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