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答应下来了,烟柳在身上取出一个小竹筒,倒出一枚药丸塞进光头嘴里。
我们目不转睛的盯着光头,可看了半天,光头愣是半点反应都没有,而烟柳则还是跟个没事人似的,坐在那里悠闲地吃着瓜子。
“烟堂主,这是什么情况?你不是说你能救人吗?”梅姐语气不善。
烟柳风骚的撩了撩头发,“对呀,我说我能救他,但也没说什么时候救呀?”
“你……”
“哎,别急别急,听我说完。”烟柳将手里的瓜子皮,扔到垃圾桶里,“二爷这是被人用蛊虫勾走了魂魄,三魂七魄,现在只剩下一魂一魄,行人如死尸,时日无多,但是吃了我的药,最起码能保住七日性命,七日之内,你们能找到二爷的魂魄,万事大吉,找不到……不好意思,大罗神仙来了也没办法。”
“只剩下一魂一魄?”我狐疑的看向光头,“对方既然都对头儿哥下手了,那又为什么还留下一魂一魄?你该不会是骗我吧?”
“呦,张爷,您该不会是想耍赖吗?”
“回答我的问题!”
烟柳见我要发火了,妩媚一笑,“我骗你做什么?二爷真的是被人勾走了魂魄,不过据我们阴阳斋的眼线回报说,二爷不是被人当面强行勾走魂魄,而是中了那个蛊师的圈套,被蛊师用蛊虫间接勾走的。”
“圈套?什么圈套?”梅姐依旧是语气不善,厉声追问道。
烟柳倒也不在意,“哎,下面的人说,是蛊师杀了那个女司机,把尸体扔在公路上之后,又留下一个勾魂蛊虫在女尸身上,随后截停了另一辆车逃走了,等到二爷赶到的时候,没有防备,直接就去接触女尸,所以就被蛊虫安排了,勾走了两魂六魄。”
烟柳顿了顿,随即好笑的打趣道:“哎,二爷这还真是运气好,要是那个蛊师亲自出手的话,只怕现在二爷就是一具尸体了,对了,你们想不想知道,二爷留下的那一魂一魄是什么?为什么没被勾走?”
我眉头一皱,这娘们是话里有话啊!
梅姐也似乎是听不出来了,“你到底想说什么?有话就直说,甭在这绕弯子!”
烟柳唇角微微勾起,邪魅一笑后,就在身上取出一张符纸贴在光头的脑门上,随后就开始笨拙的掐着指印,不过掐了几次之后,光头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好意思哈,没怎么学过法术,这是诛邪堂堂主刚教我的,现学现卖有点麻烦。”
烟柳尴尬一笑,随后就开始一边又一遍的尝试,最后还是我看不过去了,学着烟柳的样子,在光头面前掐了一下。
我一套指法掐完,床上的光头也终于有了反应了,眉心处飘出一抹青烟来。
烟柳眼前一亮,“哎,张爷呀,不怪我们赶你出京城,没办法,谁让你这么优秀呢?我学了一早上了都没学会,反倒是你,看一遍就会,啧啧啧,这么好的天赋,留在身边迟早是个麻烦,所以只能委屈你离开京城了。”
“哼,我这么聪明,难道你就不考虑来个斩草除根,免得我日后威胁到你们?”
“嗯!说的有道理,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烟柳一本正经的喃喃自语,我也懒得再和他打嘴仗,而是看向床上的光头。
此时,光头眉心处喷涌出的青烟,渐渐的在其头顶之上,形成了一片云雾,随后一段段回忆,也随之出现在云雾之中。
而光头的这些回忆,也无非是他和沅福生在一起打天下时的岁月。
记忆中的沅福生,憨态可掬,慈眉善目,而那个时候的沅芷,也还是我最开始认识的沅芷,眸光清澈,单纯善良,不像现在,被诸多事情压得喘不过气,如此,沅芷也不得不让自己变得成熟。
“哎,怪不得二爷没被勾走这一魂一魄,原来这里面装着的,都是和你们在一起的回忆,啧啧啧,看来二爷最舍不得的,还是沅大小姐呀!”
沅芷的眼眶早已湿润,因为光头这一幕幕的记忆,不只是现在,还有小时候的她。
这一切,就像是在看一场电影似的,可偏偏电影的主人公却是自己,从小到大,点点滴滴。
然而,正当沅芷看的入神之时,我似乎是看到了什么,“等一下!不对!”
“怎么了张爷,你发现什么了?”梅姐轻声问道。
我连忙看向烟柳,“这玩意能不能暂停?或者是后退一下?”
“额……呵呵呵。”烟柳仿佛是听到了多么好笑的笑话似的,笑的都直不起来腰了,“张爷,你当这是看电影呀?还给你后退?用不用我给你快进一下?要不你在开个会员,咱们超前点播,我给你三倍速播放。”
我实在是没心情和他扯犊子,而是拿出手机,专心致志的开始录视频。
果然,片刻后,我想要的记忆又出现了,虽然这也只是一闪而逝,但也足够了。
我把刚刚录好的视频拿了出来,找到我想要的那个画面,然后将画面定格,拿给沅芷去看。
“沅芷,你看,这个人是不是很眼熟?”
沅芷凑了过来,打量了半天,狐疑道:“咦,这个人怎么感觉像是……秦虎呢?”
“对!这就是秦虎!”我非常肯定!
虽然画面中的秦虎不像现在似的,胡子拉碴,整的跟金毛狮王似的,但是从五官和整体面相来看,绝对就是年前时候的秦虎。
我对比了一下回忆中的沅芷,最后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光头和秦虎早在十年前就认识了!
而且这两个人不但认识,还一同为沅福生效力过!
“我想起来!这是金毛狗儿,虎爷!”
我和沅芷正在研究秦虎的事情,一旁的梅姐忽然喊了起来,我们两个人也随之看了过去。
“十年前,那个时候我刚来灵扎,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先生就让二爷把我带在身边,教我东西,期间二爷就频繁的和我提到一个人,说那个人和他一样,都是特种兵出身,但这个人就是太傲气了,一直不服输,做错了事情也不认错,把面子看的比命还重要。”
“他们两个人都为先生流过血,拼过命!但可惜的是,二爷因为打架是出了名的不要命,所以很早之前就已经名声在外了,人人都称他疯狗二爷,而虎爷虽然也很厉害,可在外面的名声,却始终在二爷之下。”
“虎爷心高气傲,不甘心屈居于二爷之下,没事的时候就总是约二爷出去单挑,可每次都是二爷略胜虎爷一筹,直到有一天,这个虎爷就突然失踪了,不论先生怎么找,都找不到他,二爷说,这是虎爷面子上过不去,所以出走了!”
“唉,这件事二爷和我说过很多次,还时常拿这件事教育我,让我不要太看重面子,做人要拿的起,放得下!现在想想,好像那个金毛狗虎爷就叫秦虎!而之所以叫金毛狗,则是因为虎爷天生有一种怪病,身上的毛发都是金黄色的!道上的人调侃他,才叫他金毛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