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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生活 > 男友是只汪 > 第47节
  一般的兽医对小宠物都习惯了直接叫品种名称,这个人却一声“大灰”叫得自然无比,仿佛早已唤过无数遍一样。
  “……”白晨显然也意识到这个细节了,无言片刻,语气比方才沉了几分,“以前……照顾过它。”
  闻言,沈煜凡眸光微动。
  果然。
  原本依他哥对大灰的宠爱,即便远走国外也应该会带上的,不过是办的手续比较麻烦而已,怎会在出发前夕才匆忙托给别人……唯一说得通的,只能是这只猫跟白晨存在某种特殊的联系,致使沈煜臣宁可将爱猫留在这里,也不愿带在身边,睹物思人。
  “有时间谈谈吗?”
  毕竟是在对方的工作时间,沈煜凡再有急事,也礼貌性地问了一句。
  “谈什么?”白晨没说有或没有,只冷淡地反问道,“如果你是替沈煜臣来当说客的,那大可不必了,我对他无话可说。”
  “白晨,”沈煜凡皱了皱眉,“你是不是误会我哥了?”
  “……误会?”白晨却笑,可能是面前这张脸跟那人太过相像,看着他,封藏心底的情绪悄无声息地冒了出来,关于曾经温暖的过往,关于那场不告而别的离开,关乎种种难以言说的伤,缓缓地,他笑得轻而又冷,“当初一走了之的时候,他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现在后悔了,说句‘误会’就想抹掉自己的所作所为?”
  他顿了顿,收起那道嘲讽的笑意,淡淡道:“不可能的,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沈煜凡略微头疼地闭了闭眼,心想真不愧是沈煜臣看上的人,连这软硬不吃的死倔性格也跟他哥一模一样,“我哥没有一走了之。”
  白晨坐在办公桌后,低着头写检查报告,置若罔闻,沈煜凡也无所谓,反正话是一定要说的,信不信由他,继续道:“老一辈对这种事情……很难接受,我哥瞒了爷爷很久,直到两年前爷爷无意知道了,气得高血压发作,醒了就要他跪下认错。”
  “我哥……不肯认错。”
  “当时爷爷气坏了,找人来盯得很紧,想找到那个祸害他孙子人,所以我哥由始至终都没有提起你,甚至连要走了也不敢联系,怕被爷爷发现了你的存在,让那些人找你麻烦……”
  白晨依旧在写着,笔握得很稳,却写得越来越慢。
  这些事……
  沈煜臣竟从来没跟他说过一个字。
  从来没有。
  “你认为我哥不负责任对吧?那有没有想过,他独自承受了那么多,其实只是不想给你压力?”沈煜凡无声叹了口气,实话实说,“这两年,他一个人在国外……过得并不好。”
  “……”白晨是想说那人一句“活该”的,可咬了咬牙,握笔的指尖都发白了,终究没忍心说出口。
  再怎么不肯承认,他心里也清楚。
  放不下的,即便被那人折磨得遍体鳞伤,即便一次次告诫过自己不能心软,也无法阻止每个没有他在的夜里,那些疯长不休的想念和眷恋。
  他根本就放不下他。
  “我不是来帮我哥说话的,他也不知道我今天会见你,这些信不信都随你。”沈煜凡知道他听进去了,这才说出自己的真正目的,“11月底是爷爷的生日,老人家想见他一面,坐下来好好谈谈,可以的话,希望你帮忙劝劝他。”
  “……你不劝?”
  “劝过了,他不肯听我的。”沈煜凡微微苦笑,看向态度已有些软化的白晨,“他是因为你才选择跟爷爷决裂的,你劝,比我管用。”
  白晨沉默,不置可否。
  “嗡——”
  沈煜凡从裤袋掏出震动的手机,是温时打来的电话,唇角一勾,神色终于轻松了些。
  “先走了。”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了眼这个“前任情敌”,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特地强调了一句,“女朋友在外面等我。”
  这话恰好让站在门外的温时听见了,莫名其妙,并不是很懂沈先生在炫耀什么,人家白师兄又不要女朋友,而且还有个沈大哥在倒追呢,论行情也是白师兄更胜一筹吧,他干嘛给人乱画重点啊……
  沈煜凡走出诊室,心情愉悦地牵起女朋友的手去接大灰和金毛,温时自个儿想了半天,直到回了家准备做午饭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记起之前得出的那个尚未来得及证实的大胆猜测。
  对了……
  金毛平常都乖巧听话,偏偏每次带去宠物医院让白晨看的时候,它就闹腾个不停,尤其是她跟白师兄聊的时间长了,金毛就会开始各种捣乱,而且只对白晨是这样,换了其他兽医给它看,则表现得非常安分……
  还有白师兄给它检查身体的时候,明明手法很专业,力道也很温柔,可每摸一下,金毛就要浑身抖一下,好像很难受似的,完全没有她平常抚摸它时的温顺和享受……
  “煜凡。”温时从冰箱里拿好了食材,转身看见边折着袖子边走进来要帮忙的沈先生,抬头看着他的双眼,慢慢问道,“你有没有试过……魂穿到金毛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顾着打游戏忘记发了啊啊啊现在立刻来!!!不要打作者菌哦呜呜呜!!!要么么哒呜呜呜!!!
  ☆、第63章 3.39|
  【六十三】
  温时并不是第一次产生怀疑了。
  之前曾循着细枝末节想到过这个可能性, 碍于沈煜凡还在外地工作未归才暂且搁置了, 后来又忘记问他,这会儿突然想起来,忍不住问出了口。
  “……”沈煜凡自觉循规蹈矩进来帮她的忙,不知是哪里被抓住了破绽,先是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对面的小女人,见她的眼神也不算太坚定, 应该只是猜测而已,于是佯装惊讶地挑了挑眉,边从她手里接过速冻猪肉放微波炉解冻, 边随意道,“宝贝儿, 你的脑洞有点大啊。”
  “不要转移话题啦。”温时听出他避而不谈的意图, 但她也没有那么好糊弄的,伸手揪住他的袖子追问道,“你就告诉我有没有?”
  “好, 我告诉你。”沈煜凡任她拉着不松手,单手开水把没洗的菜放进洗手池里, 语气自然得简直听不出半点儿端倪,“没试过。”
  “真的吗?”温时显然不相信, 微微眯着眼审视他。
  “嗯。”沈煜凡扯谎扯得脸不红心不跳的, 抬手轻晃,把那只粘在袖口的小手晃了下来,反手握住捏了两下, “你以为现实跟小说漫画里一样?就算真的有附身、魂穿之类,那也是鬼魂才能办到的,我人还好端端站在这里,怎么可能?”
  “……”这么说好像也挺有道理的,认识之后确实没见他出过什么事,不过,“那你重伤昏迷的两年呢?”
  小时候她听老一辈的人说过,人的魂魄在本体过于虚弱的时候,是可能脱离本体束缚的,也就是俗话称的“灵魂出窍”,至于出窍后的魂魄会在什么地方安置,毕竟没几个人经历过,因此不为人所知。
  当时听了觉得太迷信,但后来在科学上多了一种说法,又似乎颇能令人信服。
  所谓魂魄可能是脑电波的一种形态,因为人的存在和活动而对身边其他人或物留下或强或弱的影响,使得这些人或物拥有了他们的意志,跟魂穿和附身是一个道理。
  金毛并非一出生就养在她家的,爸妈把它带回家时,这家伙已经大概有1岁了,说不定沈煜凡就是在那时候接触过它,所以遭遇空难后,才会机缘巧合魂穿到它的身上。
  “……”闻言,沈煜凡有一瞬的怔愣,原本以为她怀疑的只是两人认识后的一段时间,没想到她竟想得这么远了,“……温时,我当时都失去意识了,怎么会知道?”
  温时半信半疑,还想再说些什么的,不料被微波炉突然“叮”的一声打断了思绪,走过去把解好冻的猪肉取出来,回头沈煜凡就问她西红柿要不要洗,她点头说要,话题又被某人不着痕迹地转移了。
  吃过午饭,两人一同在厨房里洗碗,沈煜凡主要负责洗,温时则拿着布擦干餐具上的水渍,放进消毒柜里等会儿一起消毒。
  当然了,光站着洗碗难免感觉枯燥乏味,难得有这么悠闲自在的时间,喜欢的女人又待在身边,于是沈先生起了玩心,每次把盘子递给温时,都顺势低头亲她,给一次就亲一口,而且亲的地方还不尽相同,先亲了额角,再亲眼角,接着是脸颊……
  “沈……煜凡!”温时本不想理会这个幼稚又无赖的男人,但脸却不由自主地烧起来了,红得耳根儿也发了烫,直到他吻上她的耳垂,轻轻含吮,终于忍不住转头瞪他,“别闹啦,都洗完了吗?”
  “呐,洗完了。”沈煜凡把最后一个碗放她手里,抽掉塞子把洗手池的水放了,流速过快卷起一个小漩涡,发出咕噜噜的声音,“请问我可以闹了吗?”
  温时正仔细地擦着,听他正儿八经的口吻说这句话,抬头微微嗔了男人一眼:“闹什么,你就知道不正经……唔……”
  沈煜凡对自家女朋友的评价完全不否认,并且非常热衷于将这话付诸实际行动,屈指勾住她的下巴,用力吻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
  另一手很是自觉地接过她手里的碗,长着人高手长,隔着她直接放进消毒柜了,还顺手把启动开关一并按了,收回来时自然而然落在她的腰间。
  细细密密的吮吻落在她两片娇嫩的唇上,像果冻般,软软的,甜腻可口,沈煜凡禁不住轻咬一下,又温柔地舔了舔,再咬,再轻舔,勾得怀里的小女人浑身发软,不需要他的邀请,藏在里头的小舌就主动探出唇边,与他的舌头亲密交缠,甚至学着他的模样,微微吸吮着火热的唇舌,给予青涩又热情的回应。
  似是不再满足于此,沈煜凡单臂扣住她那不盈一握的小腰,另一手抚上柔软的臀往上一托,轻而易举将人儿放到了流理台的空处上坐着,温时惊呼,下意识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回过神发现自己已经换了个地儿,还没弄懂为什么要抱她上来,沈先生已经欺身上前,再次吻住了她。
  “嗯……”
  这处恰是墙壁凸出来的地方,占了大半位置,所以放不了东西,刚开空出来让温时坐在上面,本来沈煜凡比她高出一个半头的,现在却顿时拉近了不少,省得两人仰头低头的累脖子,同时也方便了某人做些不太规矩的事情。
  ……
  总之,温时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被沈先生压在厨房的墙上吻得晕乎乎地找不着北,意乱情迷,最后半推半就跟他又做了场“饭后运动”,直到被抱下流理台的时候,她双腿软得险些走不出厨房门,还是沈煜凡一直搂着她才安全地走到了沙发边。
  某人是彻底吃饱喝足了,温时却只觉得又累又困,一沾到沙发垫就侧身倒了下去,软声呢喃着想睡觉了不要吵她,撒娇般的语气让沈煜凡的心都融化成水了,回房给她拿了条空调毯盖着,又把人儿挪到自己怀里抱着睡。
  温时勉强掀了掀眼皮,又闭上了,在他心口的位置无意识地蹭了蹭,听见耳边沉稳有力的心跳声,终于舒舒服服地靠着睡了过去。
  沈煜凡什么都没做,手机也丢到了一边,只低头默默看着怀里安睡的人儿,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似的。
  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过了一个下午。
  晚上吃过饭后,沈煜凡得去机场准备出航班了,温时在门口送他走。
  以前对他的工作很理解的,可现在,相处越久越觉得舍不得,这种时候基本沈煜凡要求什么她都肯做的,某人让她给一个告别吻也给了,结果少不了又被某人摁在怀里狠狠亲了一通,语气暧昧地说真想跟她多做场运动再走,把小女人唬得赶紧推开他,红着小脸跑回家去了,这才淡淡勾着笑,转身搭电梯下楼。
  温时回去画了会儿稿子就睡了,第二天早起,去录音室看《教主》广播剧的最后一场录制。
  因为结束后打算全员聚一次餐,今天组里的人都到齐了,温时上来的时候,戚昕然和魏南正在棚里短暂休息,很快得接着录下一场了。
  她就站在外面看,没进去打扰,见两人神情轻松地有说有笑,昕然说口渴了想喝水,魏南就拿着矿泉水瓶喂她喝,等人喝够了,还出其不意地凑过去偷亲了一口,点到为止,退得特别快,连昕然想打他都被躲开了,气不过,硬是要他回来让她教训一下。
  结果魏南真的挪回来了,老老实实让她打了右肩,趁距离够近又不要脸地亲了人家一口,紧接着转了左肩给她,一脸无赖道:“对不起,没忍住又亲了你,呐,给你把这边也打了吧,别生气。”
  然后昕然就笑了,也不知是气笑的,还是被逗笑的,如他所愿给那边的肩膀也来了一掌,是真用力打的,痛得魏南一阵嗷嗷叫,委屈地指责她下手太重了,好像要脱臼,让她快点给他看看……昕然说了句“小样儿”,让他别在这儿丢人现眼,喝喝水就准备开始录音了。魏南就说要她喂,昕然嘴上叫他滚吧爱喝不喝,却还是伸手拿了自己刚喝过的水瓶堵住他的口,虽然比起“喂”还不如说是直接灌的,但魏南依旧喝得心满意足,俨然成了一副妻奴的模样。
  ……嗯,说“妻”似乎有点儿远了。
  不过,照这样发展下去,即便仍需要一些时间,温时相信,他们两人的感情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时希要走了吗?等下不一起吃饭?”策划见她要离开了,开口挽留。
  “嗯,还有事,就不一起了。”她跟剧组的人大多不熟,坐下来感觉会很尴尬的,况且她在的话,昕然为了照顾她感受,肯定要一直跟她聊天,到时魏南又该哭自己被冷落了,“辛苦你们了。”
  策划笑说没有,把她送到楼下,说成品出来会第一时间发给她,温时点头,等策划走了,才去坐公交回校赶下午的课。
  作者有话要说:  准备见沈老爷子啦,哈哈哈~最近评论回复比较慢,请不要嫌弃作者菌嘤嘤嘤……爱泥萌么么哒~!
  ☆、第64章 3.33|
  【六十四】
  沈老爷子的生日很快就到了, 28号这天刚好是周三, 温时在学校上了一早上的课,吃过午饭才回家,沈煜凡则是凌晨5点从机场到家的,草草洗了澡,拖着一身疲惫睡到下午2点多才醒。
  想着沈宅一般晚6点左右就开饭了,这会儿吃太饱也不好, 沈煜凡就随便煮个方便面充饥,等面泡开的时间有点儿无聊,打开手机给温时发了条微信, 问她在干什么。
  等了会儿没回应,估计是在画稿了, 他知道自家女朋友的工作习惯, 等不到回复也没太在意,转进别的app页面看资讯,突然屏幕一变, 显示有电话打进来了。
  是沈煜臣。
  沈煜凡挑眉,指尖一滑接通了, 道:“哥?”
  “东西收到了吗?”
  “……”他愣了愣,“什么东西?”
  “没收到应该也快了。”沈煜臣在电话那头缓缓说着, 像是感冒了, 鼻音有点儿重,声线比往常更为低沉沙哑,“是我给老爷子的礼物, 晚上有事,你顺便带去吧。”
  说罢,像是在犹豫什么,停了数秒才接着道:“替我向老爷子问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