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再劝说了几句,地包天态度突然变得坚决了起来,他说事已至此,自己也不奢求什么宽大处理,如果自己做的事是对的话。那么老天爷也不会惩罚自己,可如果自己因此落狱甚至是被判刑枪毙,那就说明这么做一早就是错的,自己所遭受的罪责,都是这些错误的代价。
我很高兴地包天比当年分别的时候成熟和理智了许多,可我很难过当我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竟然是我们立场对立,且必须分个胜负对错的时候。
于是我也不再劝他,把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边,她的死相狰狞可怕,但是被鬼吓死的人是会畏惧鬼魂的,所以自身变成厉鬼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就算是真的变了,大毛也是有办法对付的。接着我给在场所有的人都喂了水,然后我叮嘱大毛,如果有好事之徒来围观的话,你想办法对付一下就行,接着我就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到了县公安局门口,我在附近的一家供销社里接来了纸笔,写下一封匿名信,匿名信的举报内容对于三川鬼市一字未提,只是说了下有人持枪火并,现在已经死了人。地址在什么地方之类。并且在信的末尾提到希望追查其背后势力,因为据悉是和反动势力有关。写完信之后,我就趁人不注意,走到公安局门口,装作报案的人,将信放在了接待员的桌子上。
很快我就赶回了大毛身边,大毛说我离开的期间的确有一些附近的村民来查看,都被自己迷了眼睛,什么都没看见。我告诉他估计很快警察就会来调查这里,咱们这就离开吧。我站起身来叫醒了还在呼呼大睡的傻姑娘,然后问道,小妹妹,我们要走了,你愿意跟着这位哥哥一起走吗?说完我朝着大毛一指。傻姑娘睡得迷迷糊糊的,盯着大毛半晌后问道,那是不是还有好多糖吃?
我没有说话,低头叹息,转头看着大毛。他也一脸伤感,但是我心里知道,此刻要大毛丢下这个姑娘自生自灭,以他的性格来说,也是办不到的。大毛强装出一副微笑说道,是的,每天都可以有很多糖果吃,你要不要去啊?
这一幕,有点像是拐卖妇女的感觉,但是我知道,大毛的这句话其实是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这个决定非常残酷。而且有着深深的缺憾,但既然是大毛自己选择的,将来就不会有后悔的机会,剩下的一切,都需要用他的余生和所有时间与奉献来证明。
在离开之前,我对瘫倒在地上的地包天说了句珍重再见。然后就扶着大毛,带着傻姑娘,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地包天,至于他的结局是什么,我其实并不知道,因为我起初去县城投放匿名信的时候。曾经注意到街上有一家中药铺,于是我把大毛放到药铺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院子里,发现外面停着军警的武装车,还有医院的白衣医生,所以我知道地包天和这一群人是被政府接管了,他们的后果究竟如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大毛留在郫县治疗枪伤,大概呆了半个多月,于是我也理所当然地陪着他,每天我都会关注着他的伤情。直到郎中告诉我,再休息个几天就能够经得起长途车的颠簸后,我和大毛商量好了三天后就启程回家。这次来这边呆了快一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虽然最早促使我们来调查的动机此刻已经算是圆满的解决,坏分子也都收到了相应的惩罚,可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够完美。
于是在我和大毛临走前的一个白天,我偷偷潜回到了土桥边上,观察了一下四下无人,就从鸳鸯阵的竹林里钻了进去,再一次回到了三川鬼市当中。这一次,我不是为了调查什么,也不是偷偷摸摸的,白天的时候大多数商贩都在休息,于是我顺着长街两边的房屋后,隔山差五地放了一把火,在火势变大之前,我开始装作自己发现了火情一样,在街上一边跑一边叫喊着,说起火了,大家快逃啊!
三川鬼市里都是废旧的房屋,几乎是见火就着,那些原本晚上摆摊白天休息的摊贩们被我这么一闹,于是纷纷都逃了出来。由于这个地方最近的水源也只有一条小小溪流,日常饮水尚且只能勉强满足,是完全不能用来救火的。距离这里最近且有充足水源来救火的,就是竹林边上的那条河沟,一去一来,估计也少了个精光。
这些其实早在我放这把火的时候,就早已计算过。所以很快,火光冲天,我估计抹了一把黑炭擦在脸上,一副好像我多么为大家着想似的,开始煽动大家说,师傅们,这火已经控制不住了,大家快逃跑吧!于是很快有几个人放弃了救火,跟着我一起逃走,人就是这样,当有人开始带头做某件事的时候,剩下的人就会纷纷群起而效仿之。
这是我第一次放火。并且是蓄意为之的放火。所有人都很惊慌,却没有一个人伤亡,当大家都逃出了竹林之后,我远远地看见竹林顶端冒起阵阵烟雾,那就是火势还在蔓延的证明。我找了个机会,趁乱溜走了,因为我知道这场火已经引起了周围所有人包括在土桥附近居住的人的注意,不用我去报警救火,自然有人会去的。
三川鬼市,就这样,在我的一把无名火下,付之一炬。
第四十七章 .大毛结婚
大毛的伤势已无大碍,剩下的只需要继续调养就行了,手脚能够自由活动,于是我们在我火烧三川鬼市的第二天下午,就踏上了去往成都的汽车,当晚在成都留宿一晚,再回到了山城。
当年的通讯比较不发达,虽然很多地方是安装了电话,但大多数都在人民公社、警察局等地方,工厂也有,但是电话这种东西并非寻常百姓会常常使用的,所以我和大毛离开家乡时间长达一个月。家乡的朋友对我们的消息几乎无从得知。
我孤身寡人一个,加上随着这些年做了不少大事,在行业里也算是有点名气,所以我身边的朋友还是会相信我即便是遇到危险,也懂得保护自己,知道全身而退。但是大毛不同,虽然出道的时间几乎和我一样,但是大毛岁数小,多年来也都大多数时间在王承乾先生的羽翼保护之下,为人也比较低调,所以行业里王承乾先生的名望远远盖过了大毛。
这也就意味着,大毛离家一个月,最担心他的人,就是王承乾先生了。可是当我们回到家乡后,我便把大毛送回了家,路上的时候我不禁望了望在我身边行走缓慢的大毛,一个月之前他来找我的时候,刚刚从三川鬼市里回来,被几乎软禁了一个月,心情和身体备受折磨,那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比之前瘦了整整一圈。而此刻走在我身边的大毛,竟然又比一个月前我和他一起动身前往三川鬼市的时候,更瘦了一圈。
大毛二十多岁的青年。原本高大结实,此刻却病怏怏的,连脸颊都凹陷了一些下去。我作为老大哥,看到他的样子,心里还是挺心疼的。因为一个月之前,我们大可不必去多生事端,只因为大毛的正义感,以及我的好奇心,我们才踏上了这一段旅程,而且在出发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想过此行会如此凶险,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搭进去命的不止是大毛,还包括我自己,因为我也没有料到在调查三川鬼市的时候,竟然会牵扯出这么大的一场阴谋,即便最终阻拦了灾祸的发生,却也让我倍感疲惫,同时也非常唏嘘,唏嘘的是原来人可以落魄到靠贩卖鬼魂才能够维持生计,唏嘘原来当人的善良被利用,就会变得失去理智。这一个月时间里,我的胡子又长长了接近一寸,这样的胡须在我这样岁数的人脸上看来,显得那么的不和谐。也许是我看着大毛的时候被大毛察觉到了,他转过头看着我,然后释怀的一笑,仿佛是在对我说,不必说出口,你我心里都懂。
当我把大毛送到王承乾先生跟前的时候,王承乾先生就好像看到自己久别的儿子一般。一把就把大毛拉到身边搂在怀里,一边骂着你这兔崽子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你还有脸回来啊之类的话,一边却忍不住老泪纵横。我站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百感交集,当初我和大毛出发去三川鬼市的时候。事实上是经过了王承乾先生的默许的,或许他当时的想法就和此刻的我一样,经历过了,才知道自己的浅薄,才懂得归来之人的难能可贵。
可是当王承乾先生看到站在一边一脸无邪模样的傻姑娘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看向我,他大概认为这个姑娘是我带回来的。因为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的婚嫁相对来说还比较早,一般来说二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都已经当上了孩子的爹妈,像我这种三十多岁还打光棍的人。要么是家里穷得娶不上媳妇,要么就是身体残疾。而即便是那些身体残障的人,也大多会娶个痴呆或者傻子,好歹是个人,还能够延续香火。
所以当王承乾先生一脸不怀好意但有欣慰的眼神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误会了。换了从前,我或许会摆摆手进行辩解,但是此刻我话到嘴边却又忍住了,只是微笑着对着王承乾摇摇头,意思是并非你想象的那样,然后朝着大毛扬了扬下巴。意思是你还是问你的徒弟吧。
王承乾先生是我们本地行业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家规严明,自打我认识大毛以来,就一直觉得大毛对王承乾先生那叫一个毕恭毕敬,而王承乾先生虽然嘴上常常责骂,有时候甚至还会拳打脚踢,但是却打从心底心疼他的这个徒弟。于是当王承乾一边搂着大毛边骂边哭的时候,大毛也是默默地泣不成声。只不过当我递给王承乾先生这个眼神的时候,他还是很吃惊,在傻姑娘身边走来走去,上下打量,然后把大毛拉到一边问道。这姑娘眼神涣散,目中无神,你带回家里,难道说…?
大毛先是叹了一口气,然后坚定地点点头说,是的师父,这就是我喜欢的女孩,我带她回来,我们要一起生活,我要娶她做媳妇。
这大概是大毛第一次跟王承乾说话这么有底气,也那么坚决吧。我心里虽然觉得以大毛的人品手艺才貌,就算将来不能找一个知识分子姑娘做老婆。也至少能够找一个我们行里的江湖儿女,再不行大不了娶个乡下老实本分的姑娘当老婆也行,可情感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其实就接受了对方的全部,包括好的与不好的,优点与缺点,甚至是缺陷。也许是这些年我在江湖的漂泊生活,常常在头一夜入睡前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于是我开始学会了要做让自己快乐的事,因为我怕自己明天会后悔。
王承乾先生对于大毛找了一个傻瓜来当媳妇,显得有些不理解。但是当着我的面也没好意思发作,加上大毛瘦了一圈,回到家的时候又这么虚弱,大概王承乾先生认为这件事可以慢慢再议,或许过段日子大毛也就改了主意之类的。
当天晚上王承乾师徒俩收留我一起吃晚饭,席间大毛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把这些日子以来我们俩遇到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告诉了王承乾,期间还不断地夸着这傻姑娘其实挺好的,咱们身在江湖之中,虽然干的是那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事,但终究生死之交也就只有那么寥寥几个而已,这傻姑娘虽然智力不高,但是人很真诚,咱们随着年岁长大渐渐变得没有那么单纯,当自己想要再纯粹一些的时候却发现那样的感觉已经无法找回。而傻姑娘却将这样的情感一辈子都这么维持着,说到底也都是苦命人家的孩子,爹娘为了钱把她给卖掉了,让她自己出去谋生。恐怕要不了几天就会死掉,自己是在救她,同时也是在救自己。
说道末处,大毛感慨的说,或许这就是命里的选择吧,除了她。我谁也不要。
王承乾先生毕竟还是爱自己徒弟的,虽然自己心有微词,但是既然大毛如此坚持,也把这当中的道理感悟得如此之深,最终王承乾先生还是答应了,尽管这样的答应带着一丝他内心的遗憾。可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无法照顾大毛一生一世,等到自己百年之后,还是需要有人陪伴在大毛身边的。
于是在那顿饭的末尾,看着大毛和王承乾的师徒情深,我不禁一边默默地喝酒。一边想起我前后两位师父来,若是他们还在,我指的是任何一个人的话,或许此刻我们也会好像如此一般的把酒言欢,江湖豪情从来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让几个知心交心之人。默默微笑,推杯换盏,然后在心里静静感受。
所以那一夜,我果然又喝多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天亮,才发现我还趴在昨晚喝酒的酒桌上,我对于那一晚最后一个印象。就是王承乾先生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啊,好啊,林其山收了个好徒弟,后继有人,他的在天之灵。可以宽慰了。
人在酒后总是容易感性,所以当王承乾先生在我醉意已深的时候猛然提到了师父的名字,我竟然脑子一热,痛哭流涕。哭着哭着,也就断了篇儿。
大毛和傻姑娘的婚事被王承乾看了日子安排在第二个月,由于傻姑娘没有身份。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总是说不清楚,王承乾寻思着也不必去验明正身了,反正这姑娘又不用去工作,只需要在家里帮帮忙打打杂,没事的时候给她几颗糖,就能够换来她一整天的快乐,这样也挺好。于是在一个月之后,大毛和傻姑娘就在家里举办了婚事,没有邀请什么来宾,只寥寥通知了几个行里的老前辈,以作见证。我是受邀人群里年纪最小的一个,也是辈分最低的一个,所以我的座位被按照规矩安排在了最末尾,可是那天我依然很高兴,原来看到自己关心的人得到幸福,自己也会感觉到快乐。
只不过那天傻姑娘果然不负众望地在婚礼上发了飙,可能觉得这结婚好麻烦的一件事,久久都吃不到糖,于是不顾自己身上穿着新娘子的红色衣服,也不顾及因为化妆后变得更加美丽的脸,当着所有宾客的面一个撇腿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着喊着要糖吃,急得大毛一边喂糖一边哄着,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大毛的余生,估计这样的日子会占据他的大部分时间,既然选择了,就默默地一路走下去吧,是苦是甜,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了。
而我在大毛婚礼结束后的第二个礼拜,再一次锁上了屋子,在门缝里留了一封写给大毛的信,然后我离开了家乡,浪迹四方。
第四十八章 .二十年间
信的内容大概还是祝福为主,因为结婚后的大毛,除了日常的接单帮助老百姓之外,还要担负起家庭的职责,即便老婆是个傻瓜。将来还要想法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些事情,就够得他操劳一辈子了。在信里我告诉大毛,请他帮我看管好屋子,现在大革命已经结束了,许多因此而背井离乡的人或许会回来,这当中有我的叔父,还有地包天的二叔,请大毛时不时帮我去走动走动,关心一下,尤其是二叔。地包天自作孽不可活,可二叔未必知道这一切,所以一定不要告诉他咱们知道的真相。
除此之外,我还告诉大毛,房子一定帮我留好,因为将来我还会回来住的,只不过我不清楚我这一去会是多久,也许一年半载,也许十年八年。
而事实上,这一次离开家乡,一走就是十五年。
这期间,我几乎是居无定所,去到一个城市,就小住个半年左右,了解不同地方的风俗和民俗,和各个地方的师傅们拜码头,交朋友,互相分享。我身上有手艺,且在不断地进步,办起事来越来越得心应手,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我并不是每天都开门做事,而是当生活有了压力的时候,才会去赚一笔钱,足够支撑我一段日子的那种。
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小平同志在几年前提出的“改革开放”构想在几个试点的经济特区初见成效,于是很快改革就席卷了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政治气氛的松动使得老百姓开始用除去工作的时间做一些别的事情,私人经商渐渐开始被允许了,集体公社的存在感越来越低,因为人人都开始不为每个月那一点工分去拼搏,不再守着国家发放的补给过日子了。人们对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报以极大的感恩和参与其中的热情。
在那些年,中国和美帝国主义在小平同志的访美中,长久以来的对峙关系得到了很大的缓和,人民也开始亲切地打出了“小平你好”的口号,这恐怕是中国几千年来,第一次有人用如此亲昵的称呼,来直呼国家领导人。那些年,西南边陲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涌现了一大批令人动容的英雄事迹,才有了后来那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血染的风采》。八十年代初的时候,电视机开始以一种全新的娱乐形态进入到老百姓们的生活当中,哪家屋里有电视的话,门槛都被宾朋给踩坏了。公社革委会被撤销了,取而代之的是公社管理委员会,那一年,街头巷尾传唱度最高的歌曲,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啊亲爱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属于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是的,那段日子是我最美妙的时光,尽管那个时候我已年逾四十。
人们常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也许我的而立之年稍微来得早了一些,以至于我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不惑人生。所以我常常我会感叹,改革的浪潮在我们身边不断被目睹,每个人的生产热情出现了空前的高涨,这一下子将我的记忆拉回到解放初期的大跃进时期,可是随着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知识分子的发声越来越被人重视,人们不再认为上学念书是在虚度光阴,而我这样生于四十年代初的人,却在这个阶段显得尴尬了起来。
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会尴尬,我或许会回答你,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你才会意识到,原来我自己之前身在江湖。浸染了几十年后,才发现我根本无法回到现实社会里,融入到这个蓬勃繁荣的集体当中。好在人们思想的开发,让我们这个行业的人越来越被人宽容,虽然依旧是所谓的“封建余孽”,可已经有一些花白胡子的老师傅老道士,放了个小马凳在街边,给人批八字看全相。再也不会被人动不动就抓进去蹲了。
我想那也许是我白发苍苍的时候,我的末路职业吧。眼下趁着自己身体还算不错,四处走走看看,领略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一辈子,竟然还不知道,我们的国家这么美好。但是即便我再四处漂泊,每年都一定会在一段特定的日子内,回到西陵峡的江对岸,朝着对面山峰绝壁上的秦不空隔江跪拜,以谢师恩。
在这十五年的时间里,我大大小小处理了近五百宗各种各样的古怪鬼事,认识了近百号能够彼此相惜的行内伙伴,同时也是竞争对手。其中有川北陕南梨园教派的吴氏兄弟,有岭南山师派的最后一位传人杨老前辈,还有祖籍四川。却在山东学成归来的出马师傅上官。此处不得不提的人就是上官,如果说我以驱邪抓鬼行走江湖的话,那上官所做之事,则是降妖除魔。他主要靠对付动物精怪,以“出马”的方式,来替百姓解决难题。是以当我在这个行业里逐渐成为一个老师傅后,江湖上就开始流传着一句话:“驱邪找司徒,抓妖寻上官”。而上官师傅和我都是复姓。也最终都留在了山城。
这十五年的时间里,我又差不多两年半就一直待在云阳县的云升宫,与松子为伴,终日练功读书,或是在山巅看那云雾茫茫。松子的师父在早些年已经过世,门下弟子因为学有所成纷纷走访天下,有些人成了民间德高望重的师傅,有些人则接管了其他道观。弘扬全真派的道法精髓,却只有松子一个人留了下来,养了一只猫,种了一亩地,每年都会去当年存放巫王魂魄的密洞之内巩固封印。也许是自己一个人呆得久了,松子还学会了自娱自乐,因为我当时上山的时候并未提前知会,也不知道道观的变故如此巨大,等我绕到了云升宫门口后,听见有人在院墙一侧低声细语,好奇心之下,我绕过去看了一看,却发现松子蹲在地上抱着锄头,堆着一株地里的白菜指指点点,好像在跟白菜说话。
我当时觉得好笑,于是就远远地咳嗽了一声。松子寻声看来,我们互相对望了许久,昔日青涩稚嫩的老友,如今已难掩岁月的痕迹,我们微笑着行礼,然后握手,接着相拥而泣。
在云升宫的两年半时间,我得知松子大多数时候依旧留在山上,也不怎么爱到山下去走动,所了解的知识,却大多来自于各种书籍的阅读。于是我邀约他,跟我一起下山,继续闯荡江湖。谁知道这一去,就让松子上了瘾,以至于我们回到云升宫后,他开始悲春伤秋。觉得山上苦闷,不如花花世界那么好玩。闷了几天后,我们俩都觉得无聊,于是开始给自己找乐子。
我们两个一把岁数的中年人,在娱乐条件缺乏的山上宫观里,我和松子无聊至极后,幻想着我们面前有一个乒乓台,然后我俩手里都有一副乒乓球拍和一个乒乓球,我发球,他接球,然后他一个快攻造成我的一个高球,接着他就一个扣球好让我措手不及。
我们就这么在空气中挥舞着手,意淫出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最终以松子说我发球速度过快为由,而狠狠甩掉了手上的“拍子”,赌气不玩了。
我回到家乡山城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了。大毛带着傻姑娘来给我接风。王承乾先生已经仙去,我却是在回去之后才得知。而大毛的儿子也已经开始上中学,大毛并未教过他任何关于我们行里的手艺,因为大毛觉得,孩子还是要念书好,学不学手艺不要紧,心里装着敬畏就行。我问大毛那你的手艺后继无人的话,那岂不是太可惜了吗?大毛说来日方长,等孩子大一些了之后,他自己会想法子到民间去找一个好苗子,收做徒弟,就好像当初王承乾先生收下他为徒一样。
十多年不见,傻姑娘已经完全不记得我是谁,虽然容颜开始有些衰老,但由于先天的乐天派,以至于她看上去比同龄的女人快乐得多。在她的世界里,除了糖果之外,还有自己的儿子。即便是个傻瓜,也有护犊之情,或许傻姑娘只是习惯了和大毛一起生活,并没有真正理解到“丈夫”这两个字的含义,甚至她对大毛的那种喜欢和爱,都未必和我们理解的“爱”意义一致,但是她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就如爱吃糖一样的爱。
看着大毛经营好了自己的生活,我也很是欣慰,大毛在接风之后给了我一把钥匙,说在我走的这些年里,随着土地改革建设的兴起,以前的老房子渐渐变得有些影响市容,所以政府正在想法子准备拆迁,但是由于很多人不肯放弃自己家的老房子。所以迟迟不走。大毛担心我家长期没有人住,会被人强行破门,于是就自作主张替我换了一把锁。
大毛还告诉我,如果真的拆迁了,我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因为当初我师父过世的时候,把房子就转让到了我的名下,而现在那块地皮。据说是整个城市最值钱的地段之一。
于是我继续在老房子里住着,离开了十多年,却没有丝毫陌生感,我甚至在老房子里住的时候,还梦见了我师父好几次。我周围的邻居很多都在这些年里已经搬走或是去世了,留下的一些老街坊看我重新回了家,就好像见到亲人一样开心,于是当我重新打开门做生意。就此决定,将来不走了,我就留在这里,直到做不动了为止。
我算是非常幸运的一批师傅,我们在一场浩劫当中幸存了下来,又因为一些令人惊奇的经历而被人当做一个传奇。回到山城后仅仅两年多,我就在这个行业里变成了名气最大的一位,许多人上门拜访。并非真的求事,而只是为了看看活的。和所有的行业一样,我们这个行业,也存在着商业竞争,在竞争当中有人不断压低自己的价码,而我却一直居高不下,即便如此,前来找我求事的人依旧络绎不绝。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人们对我的传闻也越来越离奇,有时候甚至离奇到我自己听到后,都会忍不住想笑的地步。
人们的接受度越来越高的时候,就迎来了我们这个行业最为黄金的一段时期,我开始不仅仅局限于和老百姓做生意,我甚至还和一些企业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打起了交道。由于办事得力,且干净利落。几乎从未失手,我直到五十多岁的时候,才真正意义上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了起来。手里的钱多了,存银行生利息,却不知道这笔钱该留给谁来替我花。于是取出了自己所有的存款,在老房子附近买了一套大房子,可以看到涛涛长江的那种。不仅如此,我还给自己买了一台车。并在买了车之后,才在五十多岁高龄的时候,托人托关系去学习了开车。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暗暗对自己保证过,将来有钱了,我也要买一辆牛车;将来有钱了,我也要买一台拖拉机等等之类的话,可是世界在这短短的二十年间,变化得太快太快,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如今却真实地在我的生活里。那个年代最流行的的车无非就是那老三样,我觉得太俗,而且满大街都是同样的车,显得我过于随大流,于是在大家都开着捷达、富康、桑塔纳的时候,我却买了一台黑色的奥迪100。
以至于我有时候开车出去兜风,会有警察同志远远看见我的车就朝着我敬礼,因为当年能开这种车的,基本上都是大官,谁能想到,里头坐着的,竟然是一个老道士,一个只是不想让自己虚度光阴的老道士,一个有着这样特殊人生的人。
而真正让我感到束手无策的,却并非所谓时代的潮流,而是那些突然涌入我生活的新鲜东西。
第四十九章 .不叹此生 (大结局)
这些新的挑战,则来自于日新月异的生活。若是说汽车,房屋,电话这些东西在我年幼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有了,只是那个时候大家比较穷,大部分人都玩不起而已,而今日子过好了,人们开始有多余的钱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这其实只是生活水平的提升,但是有一些我小时候就从来没见过甚至不曾相信未来会出现的东西,却在这些年里头,不断地涌现了出来。
例如一种叫做传呼机的东西,据说这东西的出现,减少了人与人之间互访彼此的障碍,或许你来我家找我玩,我不一定在家,那么你这一趟就算是白走了。又或者你给我写信,我没有回复。或者直接没有收到,那么你这封信,就算是浪费了。起码你浪费了写下这封信的时间,可是传呼机,却能够用最简单的音符,来告诉你谁谁谁正在给你打电话,你需要给他回复这个电话过去。
就好像我说的那样,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障碍。
又例如一种被称作电脑的东西,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就是一堆数字,什么三八六,四八六,五八六,最初听到它们的时候,我还以为门前的公交车又多开了几条线路。很难相信人们终于有一天可以把智慧用这样的方式,装进一个小小的看上去还没电视机大的屏幕当中。
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我相对还算富裕,而且我的这个职业所挣得的收入是不用上税的。而我越是随着岁数的增加,就越是喜欢去研究这些新奇的东西,可当我真正把它买回家的时候,怎么将其打开点亮,却困扰了我整整半天。当初买电脑的时候是因为看了一篇报纸,说很快人类技术就能够进入智能时代,人和机器可以进行人机对话,我心想那可就好玩了,我一个人在家也没个伴儿,有个机器陪我说说话也是好的。
可是当我好不容易点亮了电脑,无论我对着显示屏的任何一个方向跟它说话,它却从来没有理会过我。于是那台只能插入软盘的电脑,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成了我家里的一个摆设,但我还是时不时点亮它,然后握着鼠标在屏幕上晃来晃去,起码还能动,这也算是个发现吧,我一直这么宽慰我自己。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刻意多去跟一些年轻人接触,他们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度比我这个上了岁数的人要容易得多,尽管有时候他们好心地教我,我学起来也非常困难。我算是一个不肯轻易服输的人,我心想我才几岁大的时候就跟着先生学四书五经,难道说这洋货,还能比咱们老祖宗留下的那些晦涩字句还难研究吗?我如果连个电脑都学不会,那我这几十年岁月风风雨雨的,岂不是在这件事上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话?
于是我一方面请教年轻人,一方面自己钻书店去买书来看,那群被我请教的年轻人当中,其中一个就是大毛的儿子。他是一个很喜欢笑而且非常尊敬长辈的人,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他。尽管大多数时候当我邀请他来我家教我用电脑的时候,一般都是他在噼里啪啦地弄,而我只能在边上半张着嘴巴似懂非懂的看,但还是觉得有意思,尤其是当他在我电脑里玩一种看上去像是游戏的东西,里边有小人,有枪炮,还有房子,几帮子人就在那儿不吭声不出气地互殴着,就为了争个胜负。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大毛的儿子,说你玩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推了推自己鼻子上的眼镜,然后告诉我,这叫《红色警戒》。
在诸多好心年轻人的帮助之下,我渐渐学会了打开“我的电脑”,学会了放音乐,学会了打字。但是由于我没有学过汉语拼音,所以我为了学习打字,还专门去街上斥巨资报名参加了一种名叫“五笔字输入法”的培训学习班,我成了我们那一期培训班里,岁数最大的人。
日子非常简单地过着,我却从未荒废我的手艺,值得庆幸的是,我在那一段日子里戒掉了抽了几十年的香烟,因为抽烟的理由已经不见了。我曾经试图学着大毛儿子的样子,去那个叫做《红色警戒》的游戏里厮杀一把,想看看这些家伙到底在警戒个什么鬼,却总是没两三分钟屏幕就卡住不动了,然后在画面中央给我弹出几个英文字母——“gameover”,我相信这几个字母的意思是在说,电脑出了故障,需要维修吧,否则为什么会卡住了不动呢?
1997年,那是我认为悲喜交加的一年。因为在那一年年初。小平同志因病去世,这位伟人的经历跟我有点类似,我们都曾经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攻击,被打倒,却又顽强地挺了过来,最重要的是,是他带领着我们全国人民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富裕,不管它是社会主义,还是那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老百姓的日子好过了,舒坦了,自然会爱戴这个带给我们美满生活的人。所以他的离世对我的打击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我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我也是一个亲眼见证了这些年来,日新月异,天翻地覆变化的人。
这一年同样也是一个喜庆的年份,因为在这一年,我的家乡成了一个直辖市。这意味着由国家直接管辖之下,咱们的日子和城市的建设会越来越好。而让我觉得讨厌的是,户籍办公室的人,总是三天两头来我家敲门,说要我去换领身份证,咱们现在直辖了,虽然都照样是四川人,但是以前的身份信息都得更换了。这让我很苦恼,因为我因为职业的关系,常常需要假扮成其他身份的人。以获取便利,所以我的身份证总共有四个,其中三个根本就不是我,只是托人用我的照片蒙混过关罢了。这样一来,岂不是要找我麻烦吗?
这些年,松子的道观云升宫被政府接管,国家虽然没有大力去推广弘扬国教道教,却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相应举措,上山拜神祈福的人渐渐多了。香火也比以前旺盛了许多。原本应该更加忙碌的松子,却慢慢无事可干了,加上他的岁数也不年轻了,道观里的年轻道人主动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作为资历最深的老道士,松子只需要吃好喝好休息好,就是对国教最大的贡献了。
但是显然松子不是一个能够接纳这样生活的人,他本着生命不息折腾不止的宗旨,跟道观里的年轻道士说自己在山上待久了。有些腻味了,想要下山去县城了走走,活动一下腿脚,考察一下民情,这一下山,就跟脱缰的野马一般,四处云游。于是那一年,他来了我这里。老友重逢本是高兴的事,可是时隔多年再见面时,我竟然发现他的嗓门都变了,原本就一副细声细气的他,据说几年前做了一个扁桃体手术,以至于现在说话声音更加尖锐,而且总是伴随着各种破音,很像是那些年电视里很流行的香港片里头,一个香港叫做曾什么什么的男演员一样,听松子用这样的声音说话,我总是要忍不住发笑。
我留了松子在我家里住了一段日子。我俩每天都说话聊天,我带着他开车去兜风,去江边吹风喝茶,偶尔我接到新的要做的生意,也会带上他一起,因为松子经过这几十年的锤炼,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只懂得看风水和五岳真形阵的小道人,而成为一个理论知识极其丰富,各种术法都烂熟于心,但是实战经验却依旧为零的高道。
不过却在那一次在我家小住的过程中,我俩闹掰了。原因是他有自己的房间不睡非得要来霸占我的床,还经常洗澡之后光着身子满屋子跑,被我骂了一顿之后,就赌气趁夜溜了。
到了2002年的时候,网络技术的出现让我这个刚刚搞明白电脑的老家伙,一下子又不知所措了。可我也深知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于是我主动找到外头能够安装网络的工人,告诉他我想要上网。可是我不知道怎么上的时候,对方告诉我,老大爷,你需要去买一个猫。
于是我买了一只猫,每次打开电脑,我就会把猫放到电脑边上,却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买只猫怎么就能让我上网了,这网在哪儿呢?这只猫大概跟我八字不合,在家里也总给我捣乱,好几次我半夜听见电脑边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还以为家里进了什么脏东西,打开灯一看,那只蠢猫正一个劲用爪子挠着我的电脑鼠标。看样子猫和老鼠是天敌,这句话果然是真的。
不过在那一年,虽然我还没能够搞懂怎么上网,却还是有所收获的。因为那一年我认识了一个比较特别的年轻人,此人是我一个远在云南的老朋友的学生。是本地人,去了云南学习,我从未见过。直到我这位老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自己的学生目前回来家乡发展了,但是没有路子,也是初出茅庐,想在这鱼龙混杂的江湖里占个山头,打个旗号,想让我帮着关照一下,提携一下。原本我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也就客客气气地应承了,反正这样的电话那些年我每个月都会接到好几个,我嘴上答应了帮忙,但是人家没来找我,我也就懒得去追问了。
可是这个年轻人不同,他还真就来我家里敲门拜访了。在那个年头,如果要帮大忙都直接送钱了,不送钱也是要送礼的,我收礼也只收脑白金了,可这小伙子在我打开门的时候,手里却提着两筐鸡蛋,蛋壳上还有鸡屎的那种。
这一下子就让我回想起我年轻的时候跟着林其山学习,那时候大多数人也不兴用钱财当酬劳,大多也都是送送鸡蛋啊,粮票什么的。我都已经多少多少年,没有收礼收过鸡蛋了。他的这个举动让我对他好感倍增,看着眼前这个正在傻乎乎咧嘴笑着的单眼皮小男生。梳着一个难看的中分,背后还扎了一个马尾小辫,男不男女不女的,但却一下子不讨厌了。
那天在我家里我跟那小伙子聊了很长时间,感觉他似乎比他这个岁数的同龄人要成熟一点,但是心直口快,有些锋芒。作为前辈我自然是要按照他师父的嘱托,好好提携一把的,本来想把堆积在手里那些我不得不接。却很跌份的小单生意转给他去做,谁知道这孩子完成起来的速度和事后的善后处理,让我对这个年轻人心里挺喜欢的。因为他给我的感觉,不仅仅学到了他的师父大部分手艺,更重要的,是他有着他们这一代年轻师傅们比较缺乏的仁慈心。
几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仁慈心虽然是一种优点,但却往往也成为职业上的一道障碍,这些年来。我见过不少师傅或多或少因为过于仁慈,而让自己身陷危难,甚至有人为此而死,也许这就意味着当你选择了做个强大之人的时候,必须要放下你的仁慈。所以当时我曾在心里断言这孩子是个好孩子,但是在这个行业里,尤其是现今浮躁社会,人人唯利是图的环境下,这样的脾性太过耿直。估计想要生存下去是非常困难的。可让我意外的是,这孩子也算是个人精,几年下来就在我们本地这个行业里变成一个熟脸孔了,人缘好,朋友多,在他这一辈的年轻师傅当中,也算得上是后起之秀了。
在他的帮助之下,我终于会上网了,也终于明白了原来那个网络安装工口中的“猫”。和我家里那个成天跟我争抢一家之主位置的那只蠢猫的不同。我也终于懂得了原来电脑病毒和感冒病毒不同,是不会传染人的。
直到2006年,我接到本地一个巨大工程建筑的委托,赴约去谈论一个正要开建的桥梁工程遇到的种种奇怪的诡异事件,因为是政府工程,也是本地的一个重要的面子工程,我心里寻思着这件事如果做了下来,那我在这个行业里尤其是在本地,绝对算得上是泰斗了。还有那上官什么事啊,于是我就去了。可是到了那儿我才发现,委托方竟然不止邀请了我一个,还邀请了几乎他们能够找到的我们这个行业里的其他师傅们,各门各派几十个人,其中就包括了这个年轻人。
所以那次的事件,是我和这个年轻人一起完成的,自此之后,声名鹊起。我也算是对他师父又个交代了。然而这个年轻人随后却成了晚辈当中我最喜欢跟关心的一个,我本以为我晚年的时光就要这么波澜不惊地渡过,可是却因为这个年轻人,让我们有了一段更加惊心动魄的经历,我们不但破除了一个玄学组织留在我们这座城市里的七星大阵,还让一个要害人续命的大坏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如此一来,我在人生的青年中年老年当中,都有了一段值得回味的传奇经历。这样让我非常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