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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历史 > 清穿之五福晋日常 > 第29节
  这些事情,胤祺是向来不管的,他向来懒散,也没有努力上进的理由,得过且过呗,要不是户部有四哥坐镇,他连差事都不想办,只想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吉祥物。
  但偏偏四哥这两年还真没少给他安排差事,特别是四哥要随驾出巡的时候,一定会把户部的事情交代给他,免得让人趁机钻了空子。
  其实在胤祺看来,户部的能臣干吏那么多,他就算不管事儿也没什么,真要是有人想插手钻空子的话,再去找他就是了,顾不得这些官员不敢直接跟皇子阿哥对上,他就不一样了,都是皇阿玛的儿子,彼此之间总是有几分情面的,再说了,他又不掺和夺嫡的事情,这些兄弟自然也就乐得卖他一个薄面。
  第69章
  八月初五这一日,七福晋早早的就带着儿子过来了,当然带的肯定是自己的儿子——弘暻,说来也是缘分,弘晶跟福寿都是八月初五的生日,弘暻的生日则是在八月二十,而且刚好比弘晶小了一岁,比福寿大了一岁。
  不过跟弘晶和福寿这两个大力士不一样,弘暻虽然比大多数皇室中的小孩子要康健一些,不过在体力方面也就还是个普通人,没有远超常人的力气,但是这并不妨碍三个小孩玩到一块儿去,本来相差的年龄就不大,又时常会到彼此家中做客,所以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是相当好,弘晶跟弘暻之间的感情,就比他和弘昇之间的感情要好,虽然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不过见面的时间不多,相处的时间就更不多,感情上很难亲近起来。
  弘暻就更是这样了,他在七贝勒府的处境可比不上弘晶,这京城谁人不知道七贝勒是个痴情的人,仅次于八贝勒,不过八贝勒是对自己的嫡福晋痴情,七贝勒却是对侧福晋纳喇氏痴情。
  七贝勒府的长女、长子、次女、第三子、第五子,全都是侧福晋纳喇氏所出,自从庶福晋所出的第三子死后,现在整个贝勒府,除了弘暻这个嫡出的二阿哥和李氏所出的三格格这两个人以外,其余的阿哥和格格皆是侧福晋所出。
  纳喇氏倒是个安分守己的,虽然生了这么多孩子,又相当得宠,不过并没有在府里头耀武扬威,一言一行也都合乎礼制,也正是因为如此,七贝勒的行为并没有人抨击,也没有人去管,康熙是没那个精力盯着儿子的后院,戴佳氏是不愿意委屈自己儿子,本来这个孩子就已经够命苦的了,生来便患有足疾,被人可怜。
  所以七福晋还真是没处说理去,好在她本人已经看开了,哪怕皇上的儿子都死绝了,也不会轮到她们家这位爷上位,除了那个位置以外,不管是亲王爵、郡王爵,还是现如今的贝勒爵位,嫡庶之别都犹如天堑,不可逾越。
  所以只要有弘暻在,纳喇氏这辈子也越不过她去,当然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更希望她们家这位爷可以早走一步,越早越好,到时候亲儿子继承爵位,把庶子和侧福晋全都分出去,那才逍遥自在呢,不像现在,哪怕她有嫡子,有管家权,也仍旧会被一部分人同情和议论,更重要的是,不管纳喇氏再怎么不争不抢,也仍旧让她如鲠在喉。
  不过这样大逆不道的心思,七福晋没有跟任何人说过,阿玛额娘不知道,身边的心腹丫鬟和嬷嬷不知道,毓秀作为她的闺蜜和妯娌也不知道,只有佛祖和老天爷有可能会知道,毕竟她可是没少祈祷。
  在毓秀看来,七附近够理智、够洒脱,但是从来没有想过对方会盼着丧夫,当然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人谁还没有几个不切实际的期盼,就算听起来自私恶毒了些,但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不付诸于行动,那也算不了什么。
  更何况七贝勒这些年对待妻妾不同的态度,确实很想让人拿板砖将其拍死。
  “你们府上的侧福晋今日还过来吗?不是说开始要一心向佛了?”毓秀嘲讽道,就因为纳喇氏要拜佛,便大张旗鼓在七贝勒府建了一个佛堂,信佛之人那么多,也没见谁府上建一个那么大的佛堂,建完之后,连院落都扩大了一倍。
  “来,她向来懂礼数,又怎么会不来。”七福晋淡淡的回道。
  纳喇氏生养了那么多孩子,又个个亲自养着,原本分给她的院子就是再大,那也是不够住的,不过要想兼并一个院子就直说呀,何必拐弯抹角的,拿拜佛作为理由,要建一个佛堂,小佛堂在纳喇氏自己的院子里就能建的开,那样的话,就没理由让人家庶福晋把隔壁的院子腾出来了,所以这佛堂建的是特别大,比直郡王府的佛堂都大。
  七福晋实在是搞不懂纳喇氏怎么想的,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偏偏该得罪的人也都得罪了,她更搞不懂她们府上那位爷是怎么想的,以往都要让着直郡王三分,这一次却让一个侧福晋要用的的佛堂,大过了直郡王福晋平日里用的佛堂。
  果然是痴情的很,脑子在纳喇氏的事情上都容易犯抽。
  “你何必把她放在眼里,甭管她是不是真的有心机,这辈子也就是个侧福晋而已,七贝勒若是宠着,那就多几分体面,若是不宠了,那跟我们府上的刘佳氏有什么区别,没了爪子的猫而已,都不值当咱们动手。”毓秀劝慰道,“再说了,红颜易老恩先断,纳喇氏如今也不年轻了,又生了那么多孩子,还能再得宠几年,与其跟她置气,还不如关起门来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左右又不需要仰仗别人,咱们自己就能过好。”
  理是这么个理,但是看着爷方方面面都要护着纳喇氏的那副样子,她心里头就来气。
  “不管她了,我才没那闲工夫管她呢,我这几天想着咱们今年再多开几家粮店,别总是在这北方,去南方也开几家,顺便收点陈粮,不管什么时候,卖粮食总不会赔本,等粮店在南方站稳了脚跟,咱们也好再做别的生意。”
  她们家那位爷现在就已经这么偏心眼儿了,以后还不一定什么样呢,弘暻虽然是嫡子,但是架不住庶子太多了,而且又都是纳喇氏所出,她可不能让自己的儿子手里头少了银钱,哪怕一掷千金,被人说成败家子,也总好过扣扣嗖嗖的过日子。
  生意场上的事情,毓秀向来都是听七福晋的,有些东西不是穿越一次就能拥有的,像她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都只是个普通人,唯一不同的区别就是前世她没权没势,这辈子却是有钱有势,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想穿什么就能穿什么,但也仅此而已了,这辈子她也不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即便是换了一具身体,好像智商也没什么变化。
  自助餐也是男女分开的,前面一部分,后面一部分,当然了小孩子还是跟着女眷在后院,直郡王府的弘昱,毓庆宫的弘皙、弘晋,三贝勒府的弘晴、弘晟,四贝勒府的弘晖、弘昀、三阿哥、四阿哥、五阿哥,五贝勒府的弘昇、弘晶、福寿,七贝勒府的弘曙、弘暻、三阿哥、五阿哥,来参加宴席的,光是这些小阿哥就足足有15人,再加上那些小格格们,都快成一个孩子窝了。
  不过,八贝勒府一根苗都没有,九贝勒府和敦郡王府的小阿哥则是年龄太小了,根本不能抱出来参加宴席。
  不过做了母亲的人,凑在一起自然而然就会聊起孩子,聊起自己的育儿经,在座的皇子福晋当中,没有儿子的只有太子妃和八福晋,不过没有生养过的就只有八福晋了。
  别看八福晋以前因为性格不讨喜,但是在聚会的时候却是没少发言,不过现在,八福晋仍旧有心做人群的焦点,只不过根本就插不上话,她自己挑起来的话题又没人感兴趣,不光没人搭话,连认真听的人都没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在妯娌们中的地位就成了这样,没人搭理。
  不过人活的就是个体面,哪怕没人搭理,八福晋仍旧做出一副冷艳高贵的样子。
  八爷的境况倒是比八福晋好得多,女人家喜欢家长里短的聊,男人就不是这样了,有上进心的聊的自然是事业,没上进心的,比方说胤祺,也不会把儿子挂在嘴边,哪怕是聊一些闲人逸事,也不会聊家长里短,所以在这方面,八爷的压力真的要小得多,更何况他远比八福晋会做人,不管是在什么场合,都不会沦落到没人搭理的程度。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最会居家过日子的胤祺不会把儿子挂在嘴边,不过上个月双喜临门的敦郡王却是截然不同了,很是喜欢显摆自己儿子,一个还没满月的小娃娃,在敦郡王嘴里却成了孔无有力、聪明伶俐的巴图鲁,好在敦郡王还知道留点谱,没把自家儿子吹嘘成才高八斗的神童,不过就算是这样,也仍旧让大部分人都适应不良。
  在敦郡王之前,这些做了阿玛的皇子阿哥们,可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满朝的文武大臣更没有在他们面前如此吹嘘过自己儿子,老十虽然做了郡王,但仍旧是一副孩子心性,一点儿都不稳重,不过谁让人家命好呢,会投胎比什么都强。
  第70章
  后院的宴席分成了三拨,一拨是嫡妻,一拨是妾室,还有一拨就是三岁往上的小孩子们了,她们的交际圈子也基本上是这样,正室之间互有往来,妾室之间也是互有往来。
  七贝勒府的纳喇氏大概是她们这个小圈子里最为成功的人了,得宠,生的多,哪怕在这些侧福晋当中样貌算不得出彩,出身也算不上高,不过人家就是合了七贝勒的眼缘,被七贝勒放在心尖儿上宠着,旁人也就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了。
  不过纳喇氏为人并不张扬,甚至还有几分低调,当然这可能跟她的样貌和出身也有关系,样貌上,清秀佳人一个,没什么攻击性,甚至可以说是寡淡,出身也不高,没有傲人的家世,也没有出息的父兄可以依靠,所以纳喇氏的性子很是温柔,说话都柔声细语的,不太像满族人家的姑奶奶,倒像是江南裹着小脚的汉人姑娘。
  不得不说七贝勒的审美,和中年以后的康熙很像,康熙的后宫最初多是性子爽利的满族姑奶奶,后来得宠的新人便是从江南带过来的了,说话娇娇怯怯,不过跟良妃还是不一样的,如果说良妃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白花,那像密贵人这样从江南带过来的妃嫔,更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迎春花,虽然娇娇怯怯,不过却有着勃勃的生机。
  纳喇氏跟良妃娘娘不一样,跟密贵人她们也不同,纳喇氏并不貌美,也没有过分柔弱,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大概就是‘居家’了,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适合娶回家过日子的女人。
  单看相貌和气质的话,很难让人跟‘得宠’这两个字联系起来,不过凡事没有绝对的,普罗大众的眼光并不代表七贝勒的眼光,也正是因为如此,七福晋才会这么的生气和不甘心,输给一个样样都不如自己的女人,哪怕是男人眼瞎,心理上也让人有些接受不了,更何况这女人生的儿子、女儿还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打转,让人烦心的很。
  毓秀并没有跟纳喇氏打过交道,当然就算是打了交道,她也很难分清楚纳喇氏是真的安分低调,还是一直在耍心机骗人,不过这对她而言也不重要了,甚至对七福晋而言有可能是好事儿,不管纳喇氏是真的还是装的,要是可以装一辈子的话,那跟真的也没什么差别,七贝勒宠一个安分低调的纳喇氏,总比去宠一个飞扬跋扈的女人要好。
  更何况七贝勒所谓的痴情,跟八贝勒还是不一样的,在八福晋一直没有生养的情况下,八贝勒可没让别的女人生过孩子。
  大概真的是被佛堂这事儿给膈应到了,等弘暻的生日过去之后,七福晋几乎每天都会带着弘暻到五贝勒府,聊聊八卦、陪孩子们做做游戏,更多的时间放在做生意上了,她们这样的身份自然不需要亲力亲为的去做生意,不过要做什么生意,去哪儿做生意,让哪个人管哪部分的事儿,这些就得她们自己来决定了。
  去南方开粮店只是一部分的计划,有人有钱有权有势,关键是有做生意的头脑,只要肯在上面花心思耗时间,什么样的生意做不成,只看愿不愿意做就是了。
  对七福晋而言,刚刚列举的这几样,她哪样都不缺,与其闲下来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赚点儿银钱,多置办几处产业呢。
  “我觉得还是女人的钱好赚,胭脂水粉、服装首饰,这些不管哪一样,只要做的好了,肯定比粮店赚钱,也比冬天种蔬菜赚钱。”七福晋一口就否决了毓秀的主意。
  别看冬天的蔬菜贵,但冬天的蔬菜都是用银子种出来的,种在外面肯定不成,要么像种花一样养在暖阁里,要么就得在种蔬菜的房子里盘个炕,烧火取暖,反正不管哪样,都需要耗费不少银钱才能把蔬菜种出来,所以卖出的价钱再贵,去掉成本以后也剩不了多少了,不值当的。
  反观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就不一样了,不过一年四季都能卖,关键是其中的利润很大,女人为了美丽向来都舍得花钱,所以只要东西好,多的是人往这边送银子。
  毓秀点头,“说的是,女人的钱好赚。”后世的化妆品、服装、首饰同样也都赚钱的很,而且应该比卖菜要挣钱的多。
  “只不过,服装首饰需要懂设计的匠人,胭脂水粉也得有配方才行啊,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研究出来的。”
  这倒是个问题,她和毓秀手里头不缺会做衣服的绣娘,也不缺会打磨首饰的工匠,只不过不能照着老花样来,得推陈出新才行,不然的话,也竞争不过别家。
  至于胭脂水粉的秘方,那就更麻烦了,宫廷秘方就算是能拿到,也不能用在做生意上,家族传下来的方子,虽说都是进关的时候,从前朝大家那里抢来的,并非是她们老祖宗的东西,不过既然是家族的方子,那就是家族中人人都有份儿,到时候铺子开起来了,这之间的关系也掰扯不清楚,就算能挣银子,也麻烦的很。
  “你们府上的侧福晋不是向来喜欢研究这些吗?她水平怎么样?人老实不老实?”七福晋思来想去,除了毓秀府上的侧福晋之外,还真没发现认识的人里,有哪个喜欢研究这些,女人都喜欢买这些东西,但是自己琢磨着做胭脂水粉,自己亲自设计服装首饰的样式,这样的人还真挺少见。
  毓秀不太自然的眨了眨眼睛,“刘佳氏是挺喜欢研究这些的,做胭脂水粉的水平我不知道,不过设计服装首饰的水平还是挺高的,反正我是挺喜欢她穿衣打扮的感觉,头饰和耳饰做的也很漂亮,不过,你也知道我们俩向来就是面子情,平日里几乎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她应该不会同意帮我们的忙。”
  她虽然没有苛待过刘佳氏,但是也没有怎么搭理过刘佳氏,总不能现拜佛现烧香,那她成什么了,再说了她和刘佳氏这种情况,不太适合交往过密,不然的话,两个人都尴尬。
  “这可未必,琢磨这些东西应该不少花费银子,刘佳氏上哪弄那么多的银子去,咱们不让她白帮忙,该给银子的给银子,她要是想要首饰的话,做出来的首饰也可以送她几套,或者胭脂水粉和服装都行,反正不让她白帮忙,她既然喜欢这些,应该不会拒绝咱们,不过生意是生意,你可千万别混淆了,好不容易才消停了几年,别让她又扒上五爷。”
  七福晋其实并不担心刘佳氏会趁机耍心眼,毕竟毓秀已经有两个嫡子了,刘佳氏翻不起什么波浪来,再说了,她觉得五贝勒在大事上还是很能拎的清的,不像她们家那边位爷,痴情的名声都传遍京城了。
  “说什么呢,刘佳氏也是五贝勒府的人,她要真有那个意思,我还能拦着她,拦得了一时,也拦不了一世,这方面不用考虑,我这两天问问刘佳氏,看她愿不愿意,不过咱们也别光指望她,鸡蛋总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毓秀其实对做生意并没有那么大的野望,毕竟这几年她的资产可是增多了不少,私房钱更是多了不少,再加上平日里根本就花不着她自己的银子,所以对金钱也就没有那么深的渴望了,不过七福晋要拓展其它的生意,她也陪着。
  至于刘佳氏,她现在真摸不准对方会不会同意,不过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态度,毕竟就算刘佳氏参与进来了,她们两个人的身份也注定了这辈子不可能交心。
  七福晋倒是也认同毓秀的观点,做生意自然就是要往大了做,不可能一大摊子全依赖一个人,不过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着像刘佳氏这样合适的人。
  “慢慢寻摸,民间不是有一句话叫做‘骑驴找马’,咱们也这样,先把摊子支起来再说,我就不信天下这么大,还找不到琢磨这些东西的人,北边没有,那就去南边找,实在不行就去挖别家的墙角,只要银钱给的够高,那就没有挖不来的墙角。”七福晋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当然了,除了财大气粗之外,主要还是有背景,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腰杆这么硬,底气这么足。
  挖人墙角这种事情,听起来不太道德,不过并没有突破毓秀的道德底线,换句话说,她的道德底线其实挺低的,一个极端爱自己的人,本质上就是自私的,道德底线自然也就相对要低一些,这并不奇怪。
  第71章
  等送走了七福晋,毓秀也没犹豫,直接让人去请侧福晋到正院来,甭管人家答应不答应,这事儿早问清楚,心里头就不惦记着了。
  刘佳氏看到正院来人的时候,心里头还挺奇怪的,毕竟福晋的性子确实不怎么爱管事儿,没事儿的情况下也不会叫她们过去,所以正院既然来人请她过去,必然就是有事儿。
  刘佳氏也怕福晋那边真有什么急事,所以连衣服也没换,急匆匆的便跟着人去了正院。
  毓秀这还是头一次看刘佳氏穿汉服,淡蓝色绣有梅花样式的长比甲,无领无袖,两侧开叉一直到膝下,显得身材修长柔美,里面广袖交领的短衣同样绣有梅花式样,下面配了一条深蓝色的皱裙。
  确实要比直筒的旗袍好看得多,好看到她都跟着心痒痒了,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好,别看如今她是个满人,不过上辈子却是实打实的汉人,这辈子也是满人的身体,汉人的心。
  毓秀也没做什么铺垫,直接开门见山的把意思跟刘佳氏说明白,简单来说,就是做一笔生意,她可以提供银子,或者是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刘佳氏则是负责提供胭脂水粉的方子,以及服装首饰的样式,一经录用,就有报酬。
  刘佳氏还真没想到福晋叫她过来,是跟她谈生意来了,不过这生意好呀,胭脂水粉的方子她有,卖出去也无所谓,还能赚了银两,继续研究新的胭脂水粉,至于服装首饰的样式,对她而言,那就更算不了什么了,就像写话本的穷秀才一样,灵感一个接着一个,人家写几本话本没问题,她出几本画册也没问题,保证没有重样的。
  “既然福晋抬爱,那我也就没有推脱的理由了,您这边什么时候需要,我什么时候就能把那些方子给您拿来,您试过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值多少银子也是您说了算。”刘佳氏的姿态放得很低,其实对她而言,这件事情赚银子的意义,要小于同福晋打好关系的意义。
  府里的爷不能指望,她的后半辈子还要靠着福晋呢,福晋多几分善意,她就能过得好几分,更何况日后这贝勒府肯定是二阿哥来继承,而且二阿哥还有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相比之下,她的弘昇虽然年龄大,但是一点优势都没有,等到被分出贝勒府之后,那便沦为普通宗室了,要是二阿哥日后能帮衬几分,弘昇在京城的日子也能好过几分。
  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刘佳氏都必须要同福晋搞好关系,所以别说是对方要跟她做一笔生意了,便是直接将她的方子要走,直接吩咐她设计首饰和服装,她也是不会反抗的。
  刘佳氏答应的如此干脆利落,毓秀倒是有几分明白对方的想法了,方子要不要,她说了算,方子值多少银子,也是她说了算,还真是一笔不怎么公平的买卖。
  毓秀心里头说不上来是同情,还是庆幸,总之感受挺复杂的,其实不管是嫡妻,还是妾室,在这个年代都是合理合法的,错不在她们这些女人,每个人都过得挺不容易的,如果当年她是穿在了刘佳氏身上,可能今天伏低做小的就是她了。
  毓秀自认自己不是什么圣母,没有多少奉献精神,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一直都是在追求享受,从来都没想过为别人做什么。
  但是现在瞧着刘佳氏,这个昔日同她针锋相对的女人,心里却生出一股冲动,或许以她现在的身份,真的可以为这些女人做一些事情,哪怕她帮不了多少人,哪怕她帮不了多少忙,哪怕她根本改变不了什么,但是也想尽一份微薄之力,总是能帮到几个人的。
  毓秀虽然已经有了这个想法,但是具体要做什么还没想清楚,她没有舍身成仁的勇气和魄力,也没有舍己为人的胸怀,自然不会为此让自己冒险,说到底,她的微薄之力真的只是微薄之力,做善事的前提是不可以危及自己。
  “你先把东西准备好,要检验的话,应该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抛开别的不谈,做生意就得讲做生意的规矩,我们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毓秀承诺道,该给的她一分都不会少。
  这一点,刘佳氏还是相信的,如果福晋真是贪这种小便宜的人,大概早就明目张胆了克扣她们的份例了,反正这种事情又不会有人管,爷不会管,宜妃娘娘应该也不会管,旁人就更是没有那份闲心了,有时候她自己都庆幸,虽然没摊上个靠谱的爷,但是福晋心眼儿正,生活就还有指望。
  “多谢您了。”刘佳氏起身,郑重的行了一次大礼,“妾身听说,二阿哥去前院读书的这几日,每日中午都要到正院来用午膳,大阿哥虽说年龄不小了,但是也是正在读书的年纪,而且极为感念福晋的恩德,不知可否让大阿哥中午也到正院来用膳?”
  头几年的时候,刘佳氏是恨不得把儿子拴在自己身边,生怕被福晋抢走了,不过如今的心思却是跟之前截然相反,让弘昇每日过来正要用膳,一来是希望弘昇在跟二阿哥同进同出的时候,可以多培养些感情,二来是希望福晋能够对弘昇多了解几分,这孩子心眼儿正,甚至还有点缺心眼儿,比谁都实诚,不会跟人耍心思、斗心眼,所以不管是跟二阿哥相处,还是跟三阿哥相处,都不会动什么歪心思的。
  三来,她这也算是投诚了,连儿子都可以日日到正院这里陪福晋用膳,心应该足够诚了。
  其实对弘昇这个孩子,毓秀知道的比刘佳氏想象中的要多,毕竟全府都是她的人,哪怕她没有让人监视弘昇的意思,但该知道的也都能知道,这孩子不像他阿玛,也不像他祖父,当然跟刘佳氏也不太相像,这三个人都没有这么……蠢。
  虽然用‘蠢’这个字来形容一个七岁的小孩子不太合适,不过弘昇好像真的是那种天生一根筋的人,脑子不会拐弯儿,思考问题都是直来直去,当然不是说他智商有问题,只是太老实,太憨厚,若是在平常人家,还能用‘忠厚’这么一个褒义词来形容,但是生在贝勒府,又是庶长子这样一个敏感的身份,真的很难长成老实憨厚的性子,这也算是得天独厚了。
  毓秀不喜欢妾室和庶出的孩子在自己眼前晃悠,所以弘昇除了每个月初一和十五过来请安之外,基本上是不需要到正院来的。
  不过,别说弘昇有这么一副老实憨厚的性子,就算是生得聪明伶俐,那也威胁不到弘晶的地位,所以她对弘昇并没有什么恶感,若是早膳和晚膳的话,一个是她起不来,一个是时间太晚了,她有可能拒绝,不过午膳的话,她倒是并没有拒绝的理由。
  “随弘昇,他要是有时间过来用午膳,那就跟弘晶一起过来,要是功课紧张的话,那就还是在前院用膳,不需要那么死板,就算我同意了,这也不是什么规矩,来不来都可以。”毓秀并没有拒绝,左右就是多一个小孩子一起用午膳,多大点儿事儿。
  对毓秀而言,这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不过对刘佳氏来说,就不一样了,听见福晋同意,她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甭管府里日后会来多少得宠的新人,爷日后又会有多少阿哥,但如今她儿子也算是有依靠了。
  刘佳氏直接给福晋磕了一个响头,磕的真心实意,所以特别的……响亮。
  这可把毓秀惊的不行,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年多了,没少磕过头、行过礼,不过至今也没有办法习惯这种动不动就磕头的做法,而且刚刚刘佳氏头磕到地面的那个声音,可真是有够响亮的,听的她都觉得脑门疼了。
  真要是觉得感激,不需要给她整这些虚的,来点实在的呀,多改良几张胭脂水粉的方子,多设计几套首饰,比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