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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生活 > 明珠暗投 > 第67节
  向怀远嗯了一声,好整以暇地问:“不知道伯父伯母想要什么样的婚礼?”
  宋母噗嗤一笑:“又不是我和明珠爸结婚,是你们两个结婚,得看你们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婚礼?”
  向怀远点点头,又看向宋明珠:“你想要什么样的?”
  宋明珠想了想,道:“我们亲朋好友都不多,没必要大操大办,办一个小型婚礼就好。”
  宋母点头:“明珠说的是,这样吧,反正我和你爸现在也没什么事,你们俩忙工作,把想法列出来,婚礼的事我们老两口帮忙准备就好。”
  向怀远笑道:“我现在也没什么工作,跟伯父伯母一起准备好了。”
  宋明珠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好好好。”
  她向来嫌这些事麻烦,能全部撂挑子最好不过。
  不过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到了晚上,两个人完成了生命大和谐之后。宋明珠昏昏欲睡,向怀远却将她拉起来,要跟她商量婚礼细节蜜月去处之类云云。毕竟终身大事,她只得打起十二分精神跟他一起思考。
  但是想着想着,才发觉忘了一件重大的事。
  “我婚纱还没挑呢?”
  向怀远看着她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忽然把她抱进怀里,掐了掐她的腰和胸,道:“嗯,跟四年前没什么差别。”
  宋明珠一头雾水:“干什么?”
  向怀远从床上爬起来,打开衣柜,从底层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床上,朝她挑挑眉:“打开看看。”
  宋明珠不明所以地见盒子打开,一件纯白婚纱躺在里面,她皱了皱眉,蓦地想起之前jk周告诉她,向怀远四年前让他帮忙订过结婚礼服。
  她不可思议地看向他:“你四年前买的那件?”
  向怀远点头:“我照你尺寸让jk帮忙订的。”
  宋明珠拿起来看看标签,是国际顶级的婚纱品牌。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当时不是把积蓄都给了我应急么?怎么还买这么贵的婚纱?”
  向怀远道:“想着终身大事不能将就,就让jk先帮忙垫了钱。”
  “嘁!”宋明珠笑,将裙子摊开,啧啧了两声:“顶级买手的眼光就是好。”
  向怀远推了推他,有点急不可耐地期待:“赶紧试试合不合身?
  宋明珠爬下床,将裙子穿上。还别说,竟然恰好合身,只可惜向怀远房子里没有大的穿衣镜,她看不到上身的效果。
  向怀远站在她身后故意舒了口气:“还好还好,不用浪费钱再买一条了!”
  宋明珠转头,木着脸看他:“刚刚你夸你大方,立刻又打回原形了?”
  向怀远闷笑了一声,眼睛却一直落在他身上,目光里有遮不住的惊艳。宋明珠被他那□□裸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嗔道:“到底怎么样?”
  向怀远不说话,只是灼灼看着她,突然将她拉过来,放倒在床上。
  “你干什么?”宋明珠尖叫一声,心疼身上的衣服,“小心婚纱被压皱了。”
  向怀远却置若罔闻,甚至开始粗暴地扯她身上的婚纱,宋明珠明显听到裂帛的声音。
  妈蛋!好心痛啊!
  最后的结局,这条尘封四年的婚纱,惨遭向怀远毒手,不仅仅是压得皱巴巴,而且还被撕烂了几道口子。
  当然被惨遭毒手的还有宋明珠。
  结束之后,她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和绯红的脸颊,勉强拖着被□□的残躯坐起来,低头看着身上脱了一半可怜巴巴的婚纱,气急败坏地踹了一脚身边的罪魁祸首:“混蛋,还没结婚呢,婚纱都被你弄坏了。”然后心疼得摸了摸坏掉的地方,“也不知道裁缝能不能补好?”
  向怀远轻笑一声:“难不成你还想穿着打补丁的婚纱举行婚礼?”
  宋明珠用力捶了她两拳:“都怪你!”
  向怀远道:“你说得对,我还是应该大方点,虽然这件婚纱很漂亮,但毕竟已经有了几年历史,没穿过也不能算新的,我还是让jk再帮忙定一件最新款。”
  宋明珠哭丧着脸道:“要不要这么浪费啊!我刚刚就是随便说的。”
  向怀远笑:“这不是浪费,是对待婚姻的态度认真。”
  宋明珠不以为然地踹了他一脚。
  在向怀远的极力反对下,宋明珠只得打消了拿着婚纱缝缝补补的念头,委托大忙人jk周去订做了一套新的婚纱。
  新婚纱收到后,再次试穿的时候,宋明珠明智地选择了自家父母在场的时候,当她换上衣服后,向怀远眼里再如何波涛翻滚,碍于身处宋父宋母眼皮底下,也不敢有什么不轨的行为。
  两人的婚礼是定在初秋,就如宋明珠所说,双方亲人朋友不多,婚礼非常小型,所有宾客加起来也不足百人。但也异常温馨。
  洞房花烛夜,向怀远终于堂而皇之入驻了宋家大宅,宋明珠那间米分红公主房。
  对他来说,既是新房也是故地,毕竟是生活过几年的地方。
  洞房过后,向怀远抱着宋明珠躺在床上,也舍不得睡过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憋了许久之后,向怀远忽然一本正经道:“我有件事同你商量一下。”
  “什么?”宋明珠有些奇怪。
  “那个……以后这就是我们的房间了,但能不能考虑我是个男人这个事实,把房间的风格稍稍改装一下?”
  宋明珠咦了一声:“你不是在这房间里住过几年么?怎么一下不适应了?”
  向怀远道:“我是之前是怕擅自改装了你的房间,你回来时会不高兴。你知不知道那三年,我住在这间房子里压力多大?”
  宋明珠笑问:“多大?”
  向怀远木着脸道:“每天入睡前,都担心自己醒来会不会变成娘娘腔。”
  宋明珠哈哈大笑,环顾了一下米分红色的房间:“说实话,我也挺受不了我以前这风格的。”
  结婚之后,生活渐入正规。
  宋明珠事业蒸蒸日上,向怀远也重新开了自己的广告公司,两人没有选择成为拍档,倒是成了竞争者。
  对向怀远来说,没有了美欣这个金字招牌,一切是从头开始,好在广告人毕竟不是靠脸吃饭的行当,一则好的广告,消费者关心的是产品,而非背后的创意者,他之前丑闻的负面影响,随着时间流逝,渐渐微不足道。
  而他也不并非眼高手低的男人,大不了从小店招牌和灯箱广告做起。
  不忙的时候,宋明珠也会陪他加班。
  年末的时候,他租了几块城郊公交站牌的灯箱,宋明珠晚上陪他安装。
  当她看到他那副不孕不育医院广告时,不由得想起当初璧合刚刚成立,他们做的无痛人流灯箱广告,恰好被向怀远看见,还被他狠狠嘲笑了一番。
  有仇不报非君子,宋明珠总算找到了以牙还牙的机会。
  然后向怀远丝毫不以为意,还坦荡荡自恋地觉得自己这广告做得极其完美。
  然后两个人就在夜晚地郊区翻旧账斗起嘴来,宋明珠还不忘提起当初他跟两个模特钻芦苇荡的事。
  窦娥冤的向怀远干脆将她扛进了芦苇荡。
  后来从芦苇荡颤抖着双腿出来的宋明珠,肠子都悔青了。
  倒是向怀远一派扬眉吐气的爽快,与其被冤枉,倒不如变成事实。
  回程的路上,两人又是一顿掐。直到一个陌生来电,打断了宋明珠的愤怒。
  “喂,宋小姐吗?我是邹俊忠。”
  宋明珠愣了下,看了眼开车的向怀远,不动声色将手机移道另一边:“伯父,有什么事吗?”
  那头已然是声泪俱下:“我妹妹她快不行了!”
  宋明珠心里一惊:“你说什么?”
  邹俊忠道:“我说我妹妹快不行了,你看要不要让那孩子见见她最后一面吧?”
  宋明珠默了片刻:“你让我想想。”
  邹俊忠:“嗯,你决定了告诉我,他妈妈可能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宋明珠挂上电话,陷入沉默。
  开车的向怀远见她面色严峻,随口问:“遇到什么事?看起来不对劲啊?”
  宋明珠喉咙发紧,片刻后,转头看向他,低声道:“我要跟你说一件事,关于你妈妈,你要有心理准备。”
  ☆、第75章 尾 声三
  向怀远本来轻松舒展的眉头微微蹙起,沉默了片刻,才淡淡道:“你说吧。”
  宋明珠想了想,让他将车子停在路边,才又继续:“之前爷爷过世前,让我帮忙去寻找你妈妈,想知道当年到底怎么回事?他说他不相信你妈妈是抛夫弃子的女人。”
  向怀远脸色露出一丝隐隐的烦躁:“都二十几年过去了,当年到底怎么回事又有什么重要?”
  宋明珠点点头:“我当时找到了你舅舅知道了真相,然后回来告诉了爷爷。爷爷怕你难过,想着过去就过去了吧,你不知道反而对你是件好事。”
  向怀远转头看她,摆摆手道:“到底怎么回事,你要说就快点说吧,说完了咱们好回家。”
  宋明珠抿抿嘴,犹疑了片刻,才又开口:“刚刚是你舅舅打来的电话,他说你妈妈快不行了。”
  向怀远怔了怔,嗤笑了一声:“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二十多年前我就当她死了,这么多年她也没来找过我,怎么?现在不行了想起见我最后一面了?”
  宋明珠皱眉看着他,握住他的手:“你听说我,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么多年你妈妈没来找你,是因为她一直在精神病院。”
  向怀远猛地长大眼睛对上她的目光,嘴唇微微翕张,却没有开口。
  宋明珠喉咙动了动,也好半响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当年你父母吵架后,你妈妈回了榕市的娘家,就被她父亲和兄长关了起来,不让她再到你们老家。后来你爸去找她被你舅舅他们赶走,没多久就在工地上出了事。你妈妈因为你爸的死受刺激过度,精神失常,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恢复。”
  向怀远讪笑着摇头,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你骗我的,那个女人是受不了乡下艰苦的生活抛下了我们,她回了娘家过得不知道多好呢!”
  宋明珠闭了闭眼睛,稍稍直起身,将他抱进怀里:“我知道这个事实让你很难接受,你恨了她这么多年,甚至改变了你对人对事的看法。但是我没骗你,当时我去榕市找到你舅舅,他带我去了精神病院。我……我看到你你妈妈。”
  宋明珠大概永远不会忘记在榕市的那一天,邹俊忠带她来到榕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医生的带领下,他们穿过重重禁闭门,最后来到一间封闭的病房。
  “里面那位就是邹雪丽。”医生指着玻璃小窗内的女人道。
  那女人穿着条纹病号服,抱着一个大大的枕头,像是在哄孩子一样轻轻拍着。她头发发白,但一张脸却看不出任何年龄,仿佛还很年轻,眉眼和向怀远有五分相似。
  宋明珠没有跟医生申请进去,但是从精神病院出来,却忍不住泪流满面。
  见向怀远咬着牙齿不说话,她摸了摸他的脸,也随他一起沉默。
  过了半响,向怀远丝毫稍稍恢复,用了深呼吸了两下:“她现在生了什么病?”
  宋明珠道:“癌症晚期,最近才查出来,动手术已经来不及,她也不配合治疗,你……舅舅说就是这两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