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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生活 > 危爱 > 第48节
  驰骏犹豫半秒,起身一拳打在他脸上,迅速拎着巷子跑开。
  “别动!再动开枪了!”追上来当警察举着枪大喊。
  “哎哟!”地上的人大声呼痛。
  “队长,你怎么了?”两个小警察赶紧去扶受伤的上司。
  “没防备给人偷袭了!”队长大人捂住脸吸了几口冷气,腹诽这小子真是下手不轻啊!
  “你扶队长回去,我去追刚刚那嫌犯。”其中一个小警察说完,举着枪往前跑去。
  可他左拐之后,跑了几百米,眼前豁然开朗,热闹的夜市,人来人往,哪里还看得到嫌犯的影子。
  “妈的!”他啐了一口,不甘不愿地折了回去。
  驰骏在夜市的一家档口,吃了一碗米粉,确定没有人追上来后,才结了账离开。
  只是起身时,才发觉小腿的伤疼得厉害,几乎难以行走。
  他弯腰一看,原来是插入了一块玻璃,也不知那玻璃有多大块,只看到整块都和着裤子陷入了小腿肚,裤子周围和鞋子上都是血。
  不过可能是因为他穿着一双比较高帮的登山鞋,那血都往鞋子里流去,并没有淌在地上。
  他拎着巷子郁闷地看了看腿,骂了句脏话,一瘸一拐走了几步,想了想,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那边很快传来接起的声音:“驰骏,你什么时候回来?”
  驰骏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常:“我有点急事,直接和任哥去外地出差,这两天就不回来了,你早点睡。”
  叶初晓在那头哼了哼:“好吧,那你办完事早点回来。”
  “嗯。”
  挂上电话,驰骏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地址。
  李清然医生看到他的腿时,惊呼道:“天啦,你怎么搞的?流这么多血?”
  驰骏坐在病床上让他检查,轻描淡写回他:“摔了一跤,扎了块玻璃。”
  李清然白了他一眼:“说的好像就是被绣花针刺了一下似的。我刚刚看了,你这至少被扎进了几公分,还扎在了骨头上。好在你没神勇地自己拔下来,不然你这腿估摸着能瘸一阵子了。”
  驰骏嗤了声:“要是就被绣花针刺了一下,我能找你?”
  “行吧,你躺下,我帮你处理。伤口很深,拔了还要缝针,我得先给你打麻药。”
  “不用了,省得麻烦,直接弄吧。”
  “算你狠!”
  驰骏躺在手术床上,拿出电话,拨过去了林任的号码。
  “怎么?拿到了么?你现在在哪里?”
  “嗯,拿到了。我在李清然的诊所。”
  “你受伤了”
  “腿不小心被玻璃扎了一下,没什么大事。”
  那边似是沉默了一下:“行,我马上过来找你。”
  等到林任赶过来时,驰骏腿上的小手术已经做完,小腿被李清然包扎得特别夸张,连裤腿都放不下。
  他无语地看了看自己可怜的小腿,只能很无语地暂时躺在床上。
  “箱子呢?”林任进来就问。
  驰骏指了指床边:“在这里。”
  林任走上前拎在手中:“你做得不错,有没有遇到什么意外?”
  驰骏看了看门口,小声道:“我拿了箱子后,警察正好赶到。然后再我翻窗逃走的时候,有听到枪声,好像是郭行凯被人杀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小心翼翼看着林任的表情。
  而林任似乎并没有什么意外,只耸耸肩道:“他惹了很多事得罪了很多,被仇家追杀很正常。”
  驰骏愣了愣:“他不就是个做财务的么?”
  林任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可不只是简单做财务的。”
  驰骏怔了怔又道:“我就是有点担心,他死的时候,我刚好在现场出现过。警察会不会找到我?怀疑我是凶手?”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甜死,这章就血案了~~哎~~卤煮就是这么跳跃的一个人~~
  ☆、第57章 察觉
  林任想了想道:“你没杀人,警方不可能冤枉你。不过得等新闻出来,看到底怎么回事。”
  驰骏点点头,眼神落到他手里的黑色箱子:“对了,任哥,你检查箱子里面是不是你要的东西,万一不是可就麻烦了。”
  林任不以为然地垂眼看了下:“等回去再慢慢检查,肯定没错。”
  驰骏眼波微微跳动,继而又笑着随口道:“我腿弄成这样,这两天是不敢回家了。”
  林任挑挑眉戏谑:“怎么?怕老婆骂?”
  驰骏点头,不置可否。
  林任笑了笑,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二十万我已经让人打到你账户。正好这两天你可以去给弟妹买点东西,万一回家被她骂,说不定还能让她消消气,女人嘛都是这样,珠宝首饰名牌包包,百试不爽。”
  驰骏露出开心的样子:“跟着任哥就是好,以后有什么赚钱的事,一定要让我做。”
  “放心,一定会的。”林任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又道,“差点忘了,明天是芯芯的第一场独奏会,她让我转告你,让你务必也去给她捧场。”
  驰骏笑着点头:“一定。”
  虽然才一起生活两个多星期,但叶初晓就已经难以适应驰骏不在的日子。好在他人在外面,电话倒是很频繁,一两个小时就会给打过来。
  开始叶初晓还挺高兴,一天下来,不免有点担忧,隔着电话问:“你在外面都不用做事的么?怎么这么闲?”
  驰骏干笑两声,才想起自己差点露了馅:“晚上才有正事。”
  叶初晓顿时不高兴了:“什么事要晚上做?不会是去跟你老板去那种地方消费吧?”
  她其实对驰骏的人品还是很相信的,当年年少时,他身边一堆爱跟姑娘们鬼混的家伙,但这厮却一直是傲慢不屑的样子。
  那时,叶初晓还以为他就是那种不解风情的家伙,哪想跟他在一起后,才知道他其实跟那些没两样,也是个臭流氓。只是在外面还是一副油盐不进冷飕飕的模样。
  果然,驰骏在那头特别不屑地嗤笑一声:“我特么是哪种人么?”
  说完,不等叶初晓反应过来,果断挂掉了电话。
  叶初晓望着手机,哭笑不得。
  不过,到了晚上,驰骏当真没有再来电话。叶初晓试着拨过去,那头是关机提示。
  她早早下班了回家,实在无聊,也不愿做饭,随便吃了点蛋糕敷衍了事。只觉得晚上的时光特别漫长,到了快九点多的时候,他去跟黑猫小骏玩了一会,发觉猫粮所剩不多,想着这么早睡不着,干脆换上衣服出门。
  其实猫粮哪个超市都有卖,但叶初晓记得宋家扬当初介绍的一家专卖店,离这里倒也不算远,便直接打车去了。
  买完猫粮,结账出门时,与一个进来的人,差点迎面相撞。反应过来,看到对方,两人都有点惊讶。
  “宋家扬,这么巧!”
  “是啊,真巧。”宋家扬看了看她手里的袋子,“来买猫粮?”
  叶初晓点点头:“你也是?”
  “嗯。”
  上次之后,多少都有点尴尬。
  两人相对着沉默了几秒,还是叶初晓先反应过来,她轻笑了笑:“那你去买吧,我先走了,有时间再出来聚。”
  宋家扬点点头,只是在错身而过时,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道:“我今晚看到你男朋友了,他的左腿走路好像有点问题,是出什么事了么?”
  叶初晓微微一怔:“你在哪里看到的?”
  “就在蓝天剧院门口,他和林家兄妹在一起,我看外面的海报,好像今晚是林芯的独奏会。”说完他有点狐疑,“你不知道么?”
  叶初晓愣了半响,反应过来,赶紧笑着摇头:“我知道的。”说完,有点踉跄地往外走了几步,“你买吧,我先走了。”
  宋家扬怔怔站在原地,隔着小店的玻璃门,看她消失在夜色里。
  叶初晓叫了一辆出租车,寒着脸拿出手机。
  她做梦都没想到驰骏根本就没有出什么差,可既然人在本市,为什么不回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骗她,如果只是要听林芯的独奏会,完全没必要撒这一出谎。她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越觉得不对劲就越气愤。
  这才多久,这人就开始撒谎夜不归宿了。
  难道真是的书上所说的,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
  叶初晓拨过去驰骏的号码。这一回那边倒是很快接起,大约是演出已经结束。
  “驰骏,你现在哪里?”
  “在吃饭。”
  叶初晓已经隐约听到那头酒杯碰撞庆贺的声音,想来应该是林芯在庆功。她冷笑了笑:“这么晚了还在吃饭?”
  驰骏嗯了一声:“应酬,没办法。”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又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驰骏似乎是想了想:“过两天吧。”
  “我知道了。”
  话音未落,已经挂断电话。
  驰骏有点发愣地看着忽然被挂断的电话,有点没反应过来。
  “阿骏,你太可恶了,竟然说跟我庆功是应酬。”
  驰骏有点头大地揉了揉额头,干笑了笑,没有出声,脑子里想的是,不会是被发现了吧?网上大概说得没错,在对待男人撒谎这件事上,女人都是福尔摩斯。
  林芯又朝兄长嗔道:“哥哥,你都让阿骏去做什么了?竟然腿会受伤,弄得他连家都不敢回。”
  这回不等林任回答,驰骏已经先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跟任哥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