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填山镇海,说的挺好听,但是办法并不光彩。
意思就是,在大灾将至的时候,把主管此事的神庙里的东西搬到了自己居住的地方,那不管什么灾祸,都不会波及到自己身上。
这事儿我以前也听说过——我们县城北四街有一年着了大火,当地都是旧房子,烧了个精光。
但神奇的是,中间一户人家竟然毫发无损——像是大火直接把他们家给跳过去了。
当时我们这里的人都盛传,说那户人家说不定是大德之人,火神不烧他们家东西。
可三舅姥爷哼了一声,说屁,那家懂点皮毛,用了填山镇海法——提前知道这里要发生火灾,肯定从火神庙偷了信物,埋在院子里面了。
俗话说大水不冲龙王庙,大火认识火神的信物,自然也会绕着走。
我觉得很神奇,碰巧北四街真的有个火神庙,进去一瞅——别说,火神庙里还真丢了东西——神像手里拿着的扇子不见了。
我当时挺佩服,说这家人真够鸡贼的。
可老头儿摇头叹气,说鸡贼个屁,是蠢才对——你动了神灵的东西,一时看着占了便宜,其实早晚有报应。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那一家人中了煤气,虽然比邻居晚了几步,也完了。
这样看来,有可能是那个所谓的马神眼,看出了兴隆宫要有水患,所以才建议管事儿的把水天王庙里的东西,搬到了府衙之中镇宅。
他们从水天王庙里取走的,就是垫脚的承重小鬼,还有小鬼手里捧着的那个镇鬼令。
第452章 提灯神童
这个承重小鬼和天王镇鬼令进了府衙之后,水灾就来了,这天王是个水天王,所以才能解释,为什么大水过境,只有府衙没被淹没。
之后,有可能那个管事儿的认为,打天王庙“借”来的东西还真挺镇宅,就一直连小鬼带天王镇鬼令,一起埋在了府衙某个地方,据为己有了。
当然了,你用了填山镇海法,偷了神灵的东西,那当地的神灵也不可能善罢甘休,一定会给你降灾的。
所以,那个管事儿的才煽动本地人,让他们不要再继续崇拜水天王。
神灵的力量来源于民众的信仰,一旦民众不再上香信仰,那就等于背弃了神灵,神灵会慢慢的消失。
现在的社会,讲究无神论,这些年,有很多灵验的小庙,也因为无人供奉坍塌,里面的神要么另谋高就,要么就一直守在原地,逐渐不复存在。
民众因为水患,责怪水天王不作为,水天王的灵力一定会大为削弱,难以降灾和追讨失物。
我正寻思着呢,一错眼,就看见神殿下面,还有两个比较小,不显眼的塑像,穿着一身红衣,提着灯,像是给天王照亮的。
而这个红衣神像身上,很明显有被石头砸过的痕迹,身上的红漆都脱落了。
靠近一看,下面有神牌名,叫提灯神童。
小汤也跟着我们看,他脑子快,一寻思,顿时也恍然大悟:“县志里提起的,府衙里出现的红衣人,是这个东西?”
没错,照着县志的记载,自从水患过后,府衙就一直闹鬼,把府里的人吓的够呛,有可能,就是那个承重小鬼闹的——水天王派了提灯神童来抓他,露了动静。不过显然事情没成功。
再一问兴隆宫之后的历史,也跟我猜的差不多——那个管事儿的虽然躲过了大水,但是局势改变,也没得好死。马神眼在乱世之中也没了踪迹。
那个府衙也慢慢的荒芜下来了,直到了这几年,才重新在原址上修建了这个办公大楼。
小汤听到了这里,皱起眉头,问道:“大师,既然那个小鬼是水天王庙里的,那这里是他的家,他为什么赖在了府衙里不回来?”
程星河冷笑了一声:“你知道承重小鬼是什么来历吗?要是你,你也不想回来。”
没错,天王脚底下的承重小鬼确实不一般——普遍来说,只有罪大恶极的灵魂,才能成为承重小鬼。
大家都知道,承重小鬼是跪在天王脚下的,为什么这个姿势,因为要让它永世不得翻身。
而天王肩负这么多的重担,也有一大半,是这个承重小鬼承受的。
当然了,做承重小鬼,也有轮替的机会——除非出现了比他更罪大恶极的灵魂,才能把它给替下来。
不过,想必其他的灵魂做的恶事最多被骂几句,这个承重小鬼的事迹能出本书,其他恶鬼一直没有能跟他pk的,他只能因为前生的罪孽,苦哈哈的给天王做垫脚石,跟判了无期徒刑一样。
如今,有机会被人从天王庙里取出来,又独自霸占了天王镇鬼令,他高兴还来不及呢,能回去?
其他东西全怕天王镇鬼令,但它的职责就是捧令的,唯独它不用怕。
所以,估摸天长日久,它就靠着天王镇鬼令,成了气候,而天王那边信仰又少,竟然没能力把自己法器要回来。
现在看来,它应该已经跟天王镇鬼令合为一体——上面流转的青气就是它。
所以,在灵瑞先生前来收宝物的时候,它机敏的躲在了大貂裘身上,而在医院里,它又拒绝被白藿香取出来,到了最后,它迫不得已跟着大貂裘进了天王庙,还是作困兽之斗,想逃出去,被我们一拦,不惜动用天王镇鬼令的力量,号令了周围的孤魂野鬼来挡我们。
哑巴兰一想,顿时也明白了:“那说到了最后,这事儿还是以前动了天王庙东西造的孽,跟汪景琪,和那五个死鬼前任,也没啥关系?那踩背的那个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小汤和灵瑞先生也跟着好奇了起来。
也不能说没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我就往墙角上指了指:“看那个。”
那里有一堆泥塑的碎片——还挺新的,一看颜色质地,跟这晦暗的天王庙就有些格格不入。
小汤连忙去找那个聋哑老人,费了洋劲儿才打听出来——原来水患之后,天王脚下的承重小鬼就碎了,之后一直没人给修理,那有限的几个信徒看着天王整天踏空,也不忍心,后来对面修办公大楼,正好有个工人会做泥塑,他们就凑了点钱,重新修了个负重小鬼,放在了天王脚下。
谁知道,好端端的,今天前半夜又碎了,老人就收拾了起来,堆在了院子里。
我就把那堆碎片一拼,给程星河看了看:“你看见的那个衣衫褴褛的踩背人,是不是这个模样?”
程星河连忙说道:“没错,就是这个样子——你看,上半身没衣服穿,下边就一条破布围着。”
上半身没衣服,下边围着布,表情狰狞,衣着褴褛,那可不就是承重小鬼的打扮吗?
我们见到的踩背人,那个新来承重小鬼在给自己找替身。
天王虽然重新变得完整,这个新的承重小鬼也粘带了天王庙一点灵气,可根本扛不住天王多长时间,于是就赶紧上办公大楼,想趁着尚且没碎,赶紧把以前的承重小鬼拉回来。
可那个藏在府衙的承重小鬼身上,有天王驱鬼令,这个新来的也不是它的对手。
也巧,前面那五个管事儿的,身上倒是恐怕都有点不干净。
所以,这个新的承重小鬼看中了他们,每天晚上,就过去试一试,这人的罪孽够不够,能不能替代自己,成为承重小鬼。
承重小鬼肩负那么沉重的重量,恶事干的不够,还真撑不起来。
这样的话,有了新的恶鬼来做承重小鬼,天王变得完整,力量也会变大,说不定就能把天王镇鬼令给拿回来了。
更巧的是,那五个人都是小属相,小属相的人走夜路都有风险,更别说被邪物每天踩背了。
哪怕他们做的事儿并没有罪大恶极到这个程度,可时间一长,被现任的承重小鬼弄的阴邪入体,也就玩儿完了。
也算是他们没干好事儿的天理报应吧。
他们死了,这个承重小鬼就越来越着急了,他随时会承受不住被踩碎。一直期盼着来个罪大恶极的人,一路试到了汪景琪这里来。
小汤听着这个,后怕了起来,摸着胳膊,像是炸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庆幸自己就是个跑腿的,那承重小鬼找替身,都找不到自己身上来。
也许是新来的承重小鬼智商并不高,只以为管事儿的才有罪大恶极的能力吧。
所以,我们见到那个东西的时候,觉出它能耐很大,而且身上有香火气——香火气正在它背部,正是被天王脚踏的地方。
而它临走,也不知道天王镇鬼令正藏在了大貂裘身上,被天王镇鬼令伤了一下,所以回去就碎了。
灵瑞先生听了这些推断,别提多崇拜了,连忙说道:“前辈真不愧是摆渡门的高人,这种头脑心思,缜密异常,哪儿是我们这些晚辈能赶得上的,晚辈对前辈,简直心悦诚服!”
这话倒不是彩虹屁,看得出来,是真心的。
程星河也松了口气:“看来,事情算是全解决清楚了,七星你这脑子什么构造,一点蛛丝马迹,能看出这么多?”
我谦虚的说道,扮酷没有理由,全凭直觉。
程星河嘴一撇,让我吃点伸腿瞪眼丸清醒清醒。
白藿香看着我的眼神,也闪闪发亮。
我冷不丁就想起来她冲出来挡在我前面,就为了怕我出事儿。
有人心,就不可能不感动。
而这个时候,哑巴兰跟想起来了什么似得,说道:“哥,还有个事儿我不太明白——办公室,那些个穷鬼是怎么回事儿?这事儿要是跟汪景琪没关系,他们为啥说汪景琪得罪他们了?”
刚才那个雄浑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好说,想知道这里的事情,把他们叫来问问就行了。”
叫来?
我立马回头,程星河也跟着我回头:“你看啥呢?”
奇怪,程星河没听见刚才那个声音?
其他人看我的眼神也好奇——好像,只有我能听到。
我就看向了手上的天王驱鬼令。
果然,刚才那股子阳刚猛烈的气流转到了金箔上,就好像有个人架着我的手,协助我一样,金箔一扇,跟之前一样,周围顿时一片阴冷。
我把那些死人叫来了!
程星河一下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我:“不是,你……你也会用?”
灵瑞先生更是叹为观止:“晚辈在行里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活人能用神灵的法器,前辈深藏不露,晚辈真是佩服,请问,前辈有没有收徒的打算?晚辈愿意为前辈效犬马之劳……”
我哪儿敢答应这个,连忙说以后再说,就让程星河赶紧问。
程星河问完了,我们这才知道,他们的来历,还真挺波折。
第453章 狐仙抬旗
原来,这些死人,都是那个大水灾里的受害群众。
而那个水灾,本来也根本不用死这么多人的——水天王当时做好了准备,要帮助本地人挡灾,可谁知道,就在大水来临的时候,法器被管事儿的带走了,脚底下的承重小鬼也没了。
这下子,水天王当然是元气大伤,但水天王还是尽了最大的力量,去阻挡水灾。
一场水灾过后,水天王的力量更弱了。
可幸存者不光没有感谢水天王,反而被管事儿的洗脑,认定水天王白吃香火,对子民不管不顾,导致水天王的能力越来越弱,脚下空虚,行动不便,根本就没法前去把法器和承重小鬼给讨要回来。
我们这才明白,这个水灾伤亡惨重,感情还是那个管事人和马神眼导致的。
以前这个河里的死人,都有归水天王来管辖,可水灾之后,天王镇鬼令不再在水天王手上,水天王没法号令群鬼,这些死在水灾里的人,无人超度,只能在这条河里浮沉。
当然了——有钱人家会把人捞回来,放焰口超度,而穷人连尸体都捞不起,只能在淤泥里沉着,所以程星河见到的那些死人,一个比一个褴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