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給J的第二封信轉交給出版社小雯之後,我的心情開始紛踏起來,思緒不斷飄回到小時候。
我媽媽應該算是台灣最後一代的童養媳,從小她就知道長大後要配給大她三歲的〝哥哥〞─我爸爸─當新娘。平日哥哥對她雖沒特別好但也沒表現出討厭她的樣子,而她自小就很喜歡這個哥哥,所以長大要與他婚配,她心裡是歡喜的。她努力聽公公婆婆的話,幫忙農作,很辛苦,但是她不抱怨,因為這些將來都是她和哥哥的。我爸爸是獨子,前面有三個長他很多歲但很疼愛他的姐姐,她們長大後都與村庄內的人結婚,婚後常常回娘家看顧一下父母和弟妹。
媽媽18歲時與爸爸成婚,以前曾經聽媽媽提過,她沒有正式的婚禮,就是當晚我阿嬤拿了一件新棉被給她要她去我爸爸房間睡覺,只丟下一句話給我媽媽:「以後就是他的太太了,要好好照顧他。」然後轉身就走了。
對於我們這樣受過大學教育的女子來說童養媳這種婚姻是完全無法接受,無論對女性或男性都是不公平的。不過,只有小學畢業的媽媽,對於高工畢業的〝哥哥丈夫〞充滿敬畏與愛慕,她並不覺得不公平或是委屈,反而很高興地接下婆婆要她扮演的照顧者角色,而且努力認真地執行任務。反觀我爸爸,對於這樁與〝妹妹〞的婚姻,他到底是怎樣想的,他喜歡這個〝妹妹太太〞嗎?若不喜歡為何兩人還生了四個孩子?若喜歡又為何他會有外遇?
孩子的數量或許並不能代表情愛的濃度。從我有印像開始,大約四、五歲吧,總覺得似乎從沒有被爸爸抱過,也沒有感覺過他對我的疼愛。小時候的我心裡總有個疑問『我真的是爸爸親生的嗎?』。照理來說,一般的父母總是對第一個小孩充滿憧憬,一位缺乏父母愛的朋友說她父母都把愛給了第一個孩子—她哥哥。我是長孫女,阿公阿嬤對我疼愛有加,尤其阿公,對我課業成績的期許讓我感受到身為長孫女的驕傲與責任。這個長孫女的角色也因媽媽離家出走爸爸上法庭告離婚時,讓我在法官面前嚐盡矛盾、痛苦的滋味。
「法官大人,我媳婦是壞女人,離家出走,拋夫棄子,我兒子要跟她離婚,你一定要幫幫忙。」阿公在法庭上大聲罵我媽媽,那一年我九歲。
「妳媽媽為甚麼離家出走?妳知道原因嗎?」法官問我前一晚阿公已經問過我的問題,阿公要我回答:「因為我媽媽喜歡唱歌和喝酒,不想照顧我們。她就跑出去。」而媽媽跟我說她是因為爸爸在外面有女人才離家的。九歲的我已經能理解阿公的答案不是正確的,因為媽媽是利用我和大妹去上學時去唱歌的,她帶著兩個弟弟一起去,在我們放學之前就回到家煮飯、煮菜。而且阿公阿嬤爸爸吃飯時也都有喝酒啊。只是對於媽媽說的答案我的九歲智力又不能明白。我不想說出阿公的答案,怕法官讓媽媽不回家,我也不敢說出媽媽的答案,怕法官會讓外面的女人來我家。我安靜又害怕地看著高高在上穿著黑色法袍的叔公法官,幾分鐘之後,我輕輕地搖頭。
「我昨天不是教妳說因為媽媽喜歡唱歌、喝酒,不想照顧孩子。妳平常那麼聰明,怎麼今天這麼笨啊!」站在我旁邊阿公用食指戳一下我的頭,生氣地說。
這場荒謬的離婚官司最後並沒成功,但是媽媽也沒再回家來。半年後,爸爸帶了一位阿姨回來,要我們四個小孩叫她媽媽,弟妹都叫了,就只有我咬緊牙關不吭聲。之後我只叫她阿姨,爸爸知道後很不高興。對於弟妹叫她媽媽我也很不高興,她明明就不是我們的媽媽。
媽媽和她的親妹妹一起在鎮上租房子住,她到一家卡拉ok店當廚師。我長大去看過她,的確她在工作完畢之後,會在店裡快樂地唱歌、喝酒。她有教男朋友嗎?我有問過她,她點點頭後又搖搖頭,然後就喝酒,靜默不語。她不說,我也不知道如何問下去。我教男朋友的時候,很想和她分享,卻不知如何開口。我們大約一年見一次面,我們見面時就像兩個親密又陌生的朋友。我心裡還留著小時候鑽在她懷裡的溫暖味道,現實裡我已經過著和她完全不同環境的生活;每每與她見面完之後,一種無法和母親相互分享親密關係的遺憾殘存心頭。有一回在公視看了一部母女親情戲劇,看到剛剛談戀愛的青春年華女主角詢問離婚的中年母親與男友交往的歷程,母親邊喝酒邊嬌羞地說著被追求的複雜心情。是啊!就是這種親密的母女時光,我不曾擁有,也無法擁有。這種遺憾如果能夠彌補,只有等到我自己生女兒。跨不出接受男友求婚那一步,何來生兒育女呢。
心頭思緒亂飛,連最近正在寫的小說也沒心情提筆了,都怪讀者J的來信的攪拌。這女人真叫人苦惱!